2012年6月10日 星期日

拜讀「228事件責任歸屬」-我見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   
2012-06-10

Aries: 文中大綱截取4大重點:
1. 台灣與中國兩個性質不同的社會,在政經社文各方面皆有連結的困難,硬將其「統一」在一起,很容易產生摩擦,引起衝突。
2. 軍隊抵台後,反應民意的媒體報紙受到清算而查封,站在陳儀政府和軍方立場的黨營機構則安然無事。
3. 影響台灣的政治生態,人民對政治噤聲,表現出以自保為主的奴隸性格。
4. 政治菁英斷層,劣幣驅逐良幣,黑道流氓、地方政客進入地方政壇,更方便國民黨的統治。
殺一個人是殺,殺一大群人是屠殺,這是不爭的事實,卻一再的被否認;228基金會執行長楊振隆說「228不只是家屬的228,更是全體台灣人的228」,聽來真心酸,若你還不清楚何謂228,請詳閱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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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執政要做轉型正義,必須對國民黨的過去罪行有所根據,雖然228是眾所皆知的事實,但是若無學者的歷史考評與確切的證據,無法說服大眾與激進的中國黨勢力。
此書「228事件責任歸屬」就是震撼彈,可惜統派媒體的刻意阻擾、扭曲、矮化;此後種種的(轉型正義)活動,就有些軟腳。
阿扁說:
依據保守估計,「228事件」期間遭受殺害的人數至少有18,000餘人,受波及的範圍涵蓋全台各地,尤以基隆、嘉義及高雄等地最為慘烈。死難者更無分本省、外省及原住民,且下自學生、販夫走卒,上至地方仕紳、社會賢達,無一倖免於難。
事實上,截至2006年12月止,全國各地因「228事件」死亡、失蹤及受損害者共提出2,756件補償金的申請,其中共有2,264件成立,受領補償人數,包括受難者本人暨家屬共有9,420人,審定的補償金額高達71億6,834萬元。但由於許多的因素,提出補償申請的人數卻只占當年死傷人數的一小部分,足見「228事件」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傷痕是多麼的深重,甚至對許多受難者及家屬依然是心中永遠難以撫平的痛楚。
當台灣從威權轉型成民主,對於過去統治者對人權所犯下的罪行與暴行,我們可以選擇寬恕,但過去歷史的真相與教訓絕對不容許遭到遺忘或受到扭曲。歷史的真相一定要大白,施暴者與加害者責任的歸屬也必須徹底的釐清。若我們不願承認曾經有施暴者與加害者,等於我們也否認了有受難者與受害者的存在。如果我們說「228事件」只是單純的「官逼民反」或「警民衝突」,那許多在綠島監禁長達10年、20年的政治犯與良心犯,他們的犧牲與苦難不就等於完全沒有了意義。
凱達格蘭學校,2007,"回首民主來時路-陳水扁",《228事件責任歸屬》,pp.5-6。
要能於中國黨龐大黨產的控制下,做「對」的事,除了加強台灣建國意識之外,還必須與法統官僚體制打仗,阿扁雖然做了總統要以和平轉型方法建國(至少是制憲、正名)很困難。
阿扁8年總統期間,心太軟,不敢號召全民革命推翻中華體制則是敗筆;反觀現在下台被幹得死死的,也是縱容中國黨與虎謀皮的結果。
阿扁曰:
蓬萊美島真可愛,祖先基業在,
田園阮開樹阮栽,勞苦代過代。
著理解,著理解,
阮是開拓者,不是憨奴才。
台灣全島快自治,
公事阮掌才應該。
這首「台灣自治歌」是民主前輩蔡培火先生於1923年「治警事件」後入獄所做的,道盡了100多年以來台灣人民的心聲。如果我們不能作自己的主人,不能掌握自己未來的命運與前途,結果就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任人宰制。
做自己的主人,每一個人都做自己的主人,就達成民主具體的實踐。過去很多人都把「228事件」詮釋為族群衝突或是省籍矛盾,但事件本質上是民主的問題。依據相關的學術研究,於「白色恐怖」期間,外省籍的受難者達到總數的40%,遠比當時外省人占總人口比率的15%還高出許多。換句話說,只要敢對威權體制提出挑戰,一律都受到無情地打壓與迫害,「自由中國」的「雷震案」就是最鮮明的例子。
自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已逐步地落實與貫徹,這是台灣民主的重大成就,但不可諱言,仍有許多未盡之處,例如「不當黨產」的問題始終無法獲得解決,以致於主其事者能有恃無恐地加速脫產與賤賣。又例如對於過去威權統治者侵犯人權責任的歸屬始終未予以追究及釐清,如何在「228事件」元凶與「世界的偉人、民族的救星」之間,重新建立一個適當且合理的歷史定位與評價,這些「轉型正義」的課題,絕對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消失,都必須透過全民的智慧與努力,才能讓台灣真正走出威權體制的緒餘與陰影。
凱達格蘭學校,2007,"回首民主來時路-陳水扁",《228事件責任歸屬》,pp.7-8。
張炎憲是一位堅持法理轉型正義的學者,平時沉默研究國民黨的歷史,
他說:
執政者透過國家公權力,有計畫有步驟的進行集體屠殺民眾,事後要追究其真相和元凶是相當困難的事。尤其228事件經過國民黨隱藏淹沒史料、刻意扭曲解釋、壓制恐嚇之下,要找回真相更是難上加難。如果進一步想要追查責任,則會觸犯最高領袖蔣介石的英明形象,以及國民黨政權在戰後初期統治台灣的實況,這不只衝擊到國民黨政權的合理性,更違背長期以來國民黨教育的價值觀。但歷史還是要回歸歷史,縱使困難重重,真相仍要探討,歷史責任仍要追究。
凱達格蘭學校,2007,"責任釐清是社會公義的開始(代序)-張炎憲",《228事件責任歸屬》,p.11。
以說理方式要抓228元凶很困難,白賊的國民黨系統,不會論理認錯,只會胡說八道硬ㄠ,騙騙老實的台灣人。
「台灣光復」雖然在程序上沒有經過台灣住民的同意,但是就實際民情來看,當時一般台灣人民對於「光復」大多抱持歡迎的態度,並以中國大陸其他地區沒有的熱烈心情,迎接來自大陸的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雖然名義上給台灣人參政的機會,而實際上卻以「台灣沒有政治人才」為藉口,甚至以「台胞不解國語國文」為理由,把許多受過良好教育的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以外。因此戰後的台灣,重要的職位幾乎由來自大陸的人士所壟斷。例如,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21名高層人員中,只有1名台省籍人士(他是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而且,不幸在228事件中也被殺害了)。再者,在長官公署的316名中層人員中,台省籍人員只有17人,其餘299名都是大陸人士。於此可見,戰後大陸人取代了日治時代日本人在台的統治地位,讓滿懷期待的台灣知識份子開始感到失望。
台中地方法院50名職員中,有一半職員是院長的親戚;花蓮法院也類似如此;農林處檢驗局局長葉聲鐘,一上任之後,把一位具有30年經驗的台省籍技正范錦堂弄走,然後以局長的二房姨太太謝吟秋來補缺;高雄有一所學校,新任劉姓校長上任之後,竟然聘用了一位不識字的老師,原來這位不識字的老師是校長的岳父大人。這種現象,在日治時代是不大可能發生的。
令台灣人更不平的是,同一個單位、同一個級職、同樣的工作,大陸人領的薪水,往往是台灣人的兩倍。他們美其名說是「偏遠地區」的「加薪」。日治時代也有這種差別待遇,但差別尚沒有這麼大。
在大陸上不熟知甘蔗、蔗糖的人,來了台灣可以當起糖廠的主任、廠長;在大陸尚沒有看過火車的人,來了台灣可以當鐵路局的課員,一個月薪水600元,遠超過一個月只領400元、擁有十幾年鐵路經驗的台籍副站長。
以上的不平與不公,都還不是最嚴重的。最讓台灣人民不能忍受的是,官場上的貪污腐化。按中國在抗戰結束後,國民政府一些接收人員到光復區專接收金條、洋房、汽車、高位和小妾,中飽私囊,民間譏稱他們「五子登科」(五子是:金子、房子、車子、位子、女子)。
凱達格蘭學校,2007,"228事件簡史",《228事件責任歸屬》,pp.12-14。
讓台灣窮,中國統治者才有富貴,讓受日治教育的台灣人學歷歸零,中國黨才有學問,近日來中國黨劉兆玄教授所說的「有綠卡才有國際觀的表述」,頗具異曲同工之妙。
誠如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F.H.Michael和G.E.Taylor在其合著的《The Far East in the Modern World》一書中所說的:「那些幾乎為全島經濟命脈所繫的日本企業,被納入政府的專賣組織,並由大陸來台的中國人充任其中,台灣的財富受到有系統的掠奪,生產力大降,稻米頓然短缺。對台灣人來說,他們立刻感覺到,少數的中國官員將獨佔島上的經濟……」。
且看當時擔任憲兵第四團團長的高維民,對當時軍紀的一段回憶:
25日接收以前,我便裝到臺北各地走過,發現這個地方秩序井然,現象真好,並從新職人士中得知『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商店訂價後不做興討價還價,店東可說是童叟無欺,對每個人都很和藹、誠實。風氣太好了,我非常感動。但是70軍的部隊實在太糟,該軍在基隆未下船前,雖有零星上岸,披著毯子,拖著草鞋,隨便在船邊大小便者,而因範圍小,影響不大,正式下船時,雖然整隊而行,其服裝破爛,不堪入目,於夾道歡迎的人群中,頓使台省同胞失望,……70軍是先我一週來台的。這些兵於10月25日開始接收之日放出來以後,問題多了。……當時台胞普遍都騎腳踏車,譬如到郵局辦事,都把車停在郵局前面的車架裡,那些兵一看沒鎖,也沒人看,騎了就走。……那時候沒鐵門,也沒有圍牆,只是用幾塊石頭,為成院子種些花草,也有少數士兵一看屋裡沒人,跑進去拿東西,這在過去從來沒有的。還有,不守秩序,他們習慣的坐車不買票。搭火車不走正門,從柵欄上就跳進去;上車也不走車門,從車窗就跳進跳出。當時只有一家大陸口味的大菜館蓬萊閣,該軍一少校參謀吃飯時,對女招待動手動腳,惹起反感,乃開槍示威。
1936年全台人口僅是中國人口的1.2%,卻使用其23%的電量容量裝置。1943年一個台灣人平均使用的電量,是一個中國人平均使用電量的233倍;若以學齡兒童的就學率來比較,1943年的台灣是71.3%(山地更高達86.4%),同年的中國只有43%左右(這個數字還可能比實際偏高)。從這些比較,可知兩個社會發展的差距甚大。至於價值觀念、生活習慣之差異,更不在話下。因此兩個性質不同的社會硬將他們「統一」在一起,便很容易產生摩擦,引起衝突。所以,228事件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發生,絕非偶然。
凱達格蘭學校,2007,"228事件簡史",《228事件責任歸屬》,pp.15-18。
228的台灣人與中國黨打仗,好比是竹篙打大砲。
較具規模的是活躍於台中一帶的「27部隊」(以事件係2月27日發生而得名);而較激烈的衝突,則是發生在嘉義水上機場包括阿里山鄒族原住民及平地漢人組成的民兵與駐守機場的國府軍的攻防戰;高雄市內火車站附近也有青年學生與國府軍隊之間的對抗。
凱達格蘭學校,2007,"228事件簡史",《228事件責任歸屬》,p.19。
中國人騙術第一,所謂協商,就是打戰前的準備工作,國共黨對黨的結果會是先軟後硬,欺負台灣人到底。
行政長官陳儀,對於處理委員會提出的政治改革,表面上虛與委蛇,宣稱民眾如有任何意見,可經由處理委員會反應,他會盡量接納改進;但一方面卻打電報向南京請兵來台。
由於有處理委員會的居間協商,呼籲各地民眾不可胡亂毆打外省人,所以到了3月5日,各地騷動(除嘉義一帶)已逐漸平息。但是,南京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聽信在台軍政特務人員的一面之詞,完全不理會台灣民間團體代表的上電請願與建議,在勢態已逐漸平息的3月5日,卻貿然決定派兵來台。由劉雨卿所率領的第21師,已在此日接獲蔣介石的命令,準備出發開往台灣。
3月7日,處理委員會在紊亂的會議中,通過宣傳部長王添灯所提的32條「處理大綱」。提出具體的善後處理方案及政治改革方案。除32條要求外,會中又追加10條要求,獲一併通過,其中包括取消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繳械武器由處理委員會保管,並要求台灣陸海軍皆由台灣人充任等。
這32條(外加10條)的要求,經向陳儀提出,陳儀再未及詳細讀完其內容,就將之擲地,震怒拒絕。陳儀為何此時開始翻臉不認帳?因為他知道南京派來的軍隊已經出發,即將抵達台灣。因此他有恃無恐,不再理會他原先所認可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
3月9日21師進入台北,繼而向南挺進,在各地展開鎮壓與屠殺,死傷慘重。228事件處理委員會隨即被陳儀宣布為非法組織而被命令解散。參與開會的許多社會領導菁英,也開始被列為清算整肅的對象。
在軍隊抵台進行的鎮壓與屠殺中,當局雖然補殺了許多直接參與暴動與反抗的份子,但是許多未曾參與任何暴動的社會領導菁英,包括民意代表、教授、律師、作家、醫師、記者,也幾乎在同一個時段裡被捕遇害。而許多平日敢於直言不諱的民間報刊,如《民報》、《人民導報》等,也遭陳儀當局查封。
3月20日,長官公署開始在全島各地展開所謂「清鄉」的行動,以連坐法的威脅,要求民眾交出武器和「惡人」。在「清鄉」的過程中,各地不斷有人被捕槍斃,且多未經公開審判。台灣到處充斥著冷冽的肅殺之氣。
總計228事件期間,總共死傷多少人,至今仍無精確的定論,不過,最常聽到的講法,死亡人數約在10,000至20,000人。
凱達格蘭學校,2007,"228事件簡史",《228事件責任歸屬》,pp.20-21。
228大屠殺與白色恐怖帶給台灣人執政的退怯,阿九上台還是充滿仇視台灣人的味道。
228事件帶給台灣的,不只是家破人亡的悲劇而已,還為台灣往後的政治與社會,種下既深且鉅的影響:一方面,台灣人的性格受到嚴重的扭曲,過去一直在外來殖民統治下的台灣人,顯的更加卑屈自辱,處處都要表現其不敢違抗統治者以求安全自保的奴隸性格;另一方面,台灣人民對政治產生恐懼、灰心、失望。這種對政治的恐懼感與冷漠感,有利於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不利於民主憲政的發展;再者,台灣社會領導階層架空,便利國民黨的統治。許多劫後餘生的社會菁英不願再與聞政治,地方政治體質改變,劣幣驅逐良幣,土豪劣紳、黑道流氓、地方政客,逐漸進入地方政壇。
凱達格蘭學校,2007,"228事件簡史",《228事件責任歸屬》,pp.21-22。
中共以統一中國人的方式要統治台灣,若透過中國黨的輸誠,方能法理統一台灣,先以中國黨,黨對黨談判的方式,逐步邁向「一統」,國共會戰死了3千萬人、文化大革命死了5千萬人,中華一統會死多少人?台灣人口有多少?  
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是政治制度、社會結構、經濟成果、法律系統、文化內涵、生活價值、人權指數……,都與台灣迥然互異,落差極大。台灣若被「統一」,真令人擔心228事件又要重演!
50年前的台灣「光復」(「統一」),帶給台灣什麼樣的苦果?今後台灣要是再被「統一」了,又將要付出什麼代價?台灣全體住民能從歷史與現實中找到答案嗎?
且讓我們拋開「統一」的政治神話,對內,我們族群間要和睦互重;對外,攜手團結,走入國際社會,建立獨立新國家,避免類似228的悲劇重演。
凱達格蘭學校,2007,"228事件簡史",《228事件責任歸屬》,p.23。
228的大屠殺就是一本活生生中國欺台、騙台的近代史,大家不分藍綠不可忘記,您現在生活在台灣,不管是外省人、本省人、原住民、新住民、外籍配偶皆是台灣人,乃是生命共同體。
事變發生之初,陳儀宣布臨時戒嚴的同一天即以電報呈蔣:「台省防共甚嚴,惟27日奸匪勾結流氓,乘專賣局查禁私煙機會聚眾暴動,傷害外省籍人員,特於28日宣布臨時戒嚴,必要時當遵令權宜處置。」陳儀於3月7日由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轉交蔣介石信中,詳述2月28日以來的經過情形、原因分析、處置態度、提到「此後對付台灣之態度,……對於奸黨亂徒,需以武力消滅,不能容其存在」,最後還說:「鈞座可派大員來台協同辦理,但為保持台灣使其為中華民國的台灣計,必須迅派得力軍隊來台。如派大員,亦須俟軍隊到台以後,否則亦恐難生效力。」
陳儀在3月2日的電台廣播尚且表明「既往不究」、一律「優以撫卹」的寬大態度,為何3月5日、6日、7日的態度丕變?曾有學者解釋3月2日以前「日漸增高的反政府行動」方才決定以軍力解決問題,實則,3月7日的一封電報透露了陳儀的心跡:「日前我因限於武力,十分容忍,21師全部到達後,當收斧亂之效。」
1947年3月10日,蔣介石在南京政府「國父紀念週」針對台灣首次公開發表講話,說到事件發生以後陳長官秉承中央指示,已公開宣佈取消省署改省政府等等改革承諾,事件本已可告一段落,「不料上星期五(7日)該省所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突提出無理要求……此種要求已逾越地方政治之範圍,中央自不能承認。而且昨日又有襲擊機關等不法行動相繼發生」,故中央已派軍隊赴台灣維持當地治安,……」。從前後文可知,蔣氏把派兵決策的理由指向3月7日處委會提出「無理要求」及後來的襲擊機關行動,如果與前述實際資料比對,即可明瞭這是謊言。
凱達格蘭學校,2007,"制度與政策的責任",《228事件責任歸屬》,pp.32-34。
為瓜分台灣,國民黨內鬥嚴重,吃相難看。
在國民政府內部,陳儀屬於政學系,其與CC派、軍統、中統之間有著不同程度的矛盾,派系鬥爭在228甚至可能「引導事件的發展方向」。陳儀察知自己處境不利,乃於3月17日向蔣請辭:「僅乞鈞座念職衰老,不堪再膺繁劇,准予辭去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本兼各職,另選賢能接替。」第二天蔣介石即予回答:「收復台灣勞苦功高,不幸變故突起致告倦勤殊為遺憾,現擬勉從尊意,准先設立台灣省政府,至長官公署須待省府成立秩序完全恢復時准予定期取消,惟此時仍須兄負責主持善後,免為其難也。」蔣介石的處置不但顧及陳儀的面子,事實上也沒有一點責難之意。
228事件以國家暴力屠殺無辜收場,負責執行的台省軍政首長難辭其咎,作為陳儀幕僚的周一鶚說,228其間軍統、中統同流合污,無所顧忌地為所欲為,例如宋斐如和林茂生(台大台籍教授)之被殺害,陳儀就「很痛心地」告訴他:「他們事先不請示,事後還要求補辦手續,真是無法無天!」可是陳儀作為台省最高軍政首長,對這種無法無天的現象並未努力阻止,事後亦未有懲處的任何表示,一個可能的解釋是:陳儀自己無法無天的程度,並不亞於那些軍統、中統人員。
凱達格蘭學校,2007,"蔣介石的責任",《228事件責任歸屬》,p.37。
中國黨會找替死鬼,替死鬼則找到衰鬼,刑不上大夫、老大說的就是法律,故極壞之人,判決次壞之人。
陳儀本人則在蔣介石的袒護下,1947年5月6日接到蔣電「回京面商一切」,改任國民政府顧問,翌(1948)年6月又被蔣擢升為浙江省主席。關於事變後的獎懲,時任監察委員的丘念台曾於4月2日向同一班飛機離台返京的白崇禧建議:「對於軍事長官的獎賞提升,似不宜在台灣就地升任為是,以免引起台人有不愉的感覺。」結果台省軍政首長不但無人受到撤職查辦,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更被擢升為台灣全省警備司令,給台人的與其說是不愉快的感覺,不如說是被污辱糟蹋的感覺。
相對於過去有歷史學者探討國民政府對228事件的因應與決策,結論說「這些執掌台灣軍政大權者之心態和因應措施實頗可議,其對事件之擴大應負最大責任,自不待言。」本文則認為陳儀、柯遠芬等固然失政於前、不當鎮壓於後,又誇大危情向中央請兵,對不幸事件應負相當責任,但欲稱「最」,則非蔣介石莫屬。
凱達格蘭學校,2007,"蔣介石的責任",《228事件責任歸屬》,p.38。
阿石是元凶,因為元凶故能於中華民國的體制內安享太平,過帝王的生活。
蔣介石派兵之後,應即預知「糜爛」的後果,因而3月10日首度公開談論台灣事變的時候,把派兵決策歸因於3月7日處理委員會提出「逾越地方政治之範圍」的「無理要求」,和隨後的襲擊官署行動,此說顯然與各種檔案證據顯示的時點不同,本文根據檔案認為蔣介石最慢在3月5日已經開始調兵遣將-若根據整編21師師部副官處長何聘儒的記載,甚至3月3日在江蘇崑山駐地即已接到蔣主席要求「開台平亂」的電令。然而,有學者接受前述蔣介石3月7日始決定派兵的片面說法,認為3月7日台北處委會提出的32條(42條)要求「有明顯叛變色彩」,因而「排除了和解的可能」,「異議份子的條件越來越激進,而省及中央政府的態度從妥協和解轉變為高壓鎮暴。」實則42條要求涵蓋人身自由、縣市長民選、多用本省人擔任主管、撤銷專賣局與貿易局等等都在合乎情理的範圍,至於要求駐台軍隊「暫時解除武裝」以免繼續流血衝突,要求撤銷警備司令部「以免軍權濫用」,容或不切實際,也談不上什麼叛變色彩。可見,欲以處委會提出激進、叛變的要求作為蔣介石派兵正當的藉口,顯然不能成立。值得注意的是,3月7日處委會提出的要求中有一條:「政府切勿再移動兵力或向中央請遣兵力,企圖以武力解決事件,致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
站在2005年台灣的時空點上,不免要特別注意1947年3月6日陳儀向蔣介石請兵的信函中,要求迅派得力軍隊來台的理由是:「為保持台灣其為中華民國的台灣計」,陳儀主政一年餘,想必在政經社文各方面已敏感到台灣與中國連結的困難問題,只是囿於當時國民黨政府領導階層的思維模式、行為習慣,猶如大船直往冰山開去,而釀悲劇,此一錯誤的後續影響,至今方興未艾。
凱達格蘭學校,2007,"蔣介石的責任",《228事件責任歸屬》,pp.39-40。
中華民國的法律遇到阿九會轉彎,同樣的法律就可以貫穿阿扁的心臟,真是怪事,想一想吧?
國府接收台灣之後,軍統、中統、國民黨黨部和孔宋集團等紛紛派員來台接收,爭權奪利。陳儀非但沒有制止,反而任其互鬥,在在顯示領導無方,並且用人不明,導致吏治敗壞、軍忌混亂。在接收不當之下,日產變成特權者的私產,甚至連台灣人的私人產業也無理被沒收。在經濟政策上,採取統制手段,實行專賣和公營貿易制度,與民爭利,影響民生經濟發展。這些政策引起民怨,陳儀不僅不加整頓,還有意呵護下屬迴避責任,以致造成社會不安、人心不滿。
228事件發生後,陳儀採取兩面手法,一方面答應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改革要求,上電台廣播呼籲台灣人民不要再走上街頭;一方面則採取分化手段,利用蔣渭川製造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的內部矛盾,同時向南京政府提出不實報告。2月28日向蔣介石報告「奸匪勾結流氓」製造混亂。3月2日要求中央派兵來台平亂。3月6日呈給蔣介石的信函指出台灣人民想離開中國而獨立,是叛國行為。
鎮壓之後,陳儀自認鎮壓有功,還想戀棧權位,策動台籍人士聯名電呈中央,擁護其繼續接任改組後的台灣省主席。後在各方指責下,才被調職,但不久又升任浙江省主席。1949年,共軍南下,欲渡長江,陳儀見大勢已去,遊說京滬航警備總司令湯恩伯投共,湯恩伯將此消息告知蔣介石,陳乃被捕,後押至台灣。1950年6月,以「煽惑軍人逃叛」罪名,處以死刑。
柯遠芬是僅次於陳儀的第二號人物,擔任警備總部參謀長。事件發生之後,2月28日即認為事件幕後必定有人在煽動。3月2日認為有人欲顛覆政府,而提出台灣高度自治、獨立、託管等叛國主張。3月3日,召集情治單位負責人警總調查室主任陳達元、憲兵團長張慕陶、軍統局台北站長林頂立等,要求偵查事變幕後策動份子,並掌握動態,以備將來平亂之用。
228事件發生時,彭孟緝擔任高雄要塞司令,認為是有陰謀份子在幕後進行有組織、有計畫、有政治企圖背景的陰謀活動,並認定是共黨從中策動,已決定鎮壓。3月5日,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等人持「和平條件」到壽山要塞司令部,要求與彭孟緝談判。彭因軍事行動準備不足,採取妥協拖延策略,表示隔日再協商。3月6日上午9時,高雄市長黃仲圖、參議會議長彭清靠、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李佛續等6人上山,提出「和平九條件」。彭卻以涂光明拔槍企圖刺殺彭作為藉口,逮捕涂等人。6日下午2時,彭下令軍隊向高雄火車站、高雄中學、高雄市政府及憲兵部進擊,造成民眾死傷慘重。
陳儀、柯遠芬、彭孟緝等3人自始至終主張鎮壓,只是援軍未到之前,故意採取妥協態度。其實在事件剛開始,陳儀即以叛亂向南京政府呈報,要求派兵鎮壓。此3人都應負起鎮壓台灣人民的責任,陳儀更因施政不當、用人不明,造成社會亂象,要負起更大責任。
凱達格蘭學校,2007,"其他人員的責任",《228事件責任歸屬》,pp.41-43。
中國黨的法律與歷史詮釋權是國民黨的專利,中國黨殺人無罪,台灣國的人民就是俎上肉。
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自3月10日起展開逮捕行動,以鐵絲貫穿被捕人士的手腳,3人或5人捆成一串,槍殺之後,丟入海中,以致基隆港灣佈滿浮屍,慘不忍睹。3月11日,下令軍隊包圍八堵車站,槍決車站的鐵路員工。
整編第21師師長劉雨卿任由所屬部隊在台灣各地槍殺民眾。3月21日陳儀命令各地實行「綏靖」任務,劃分台灣7個綏靖區,展開「清鄉」工作。各地軍政人員乘機勒索,掠奪錢財,甚至假公濟私、殺人構陷的事件層出不窮。張慕陶、史宏熹、劉雨卿3人雖是執行任務,但不分皂白屠殺民眾,從中掠取錢財的行徑,是鎮壓行動的共犯與幫兇。因此改組後的台灣省政府不得不電飭各地方政府嚴加查禁此不法情事。
根據<許德輝呈毛人鳳-台灣228事件反間工作報告>與相關史料發現,保密局指揮許德輝將台北地區流氓250人組成「忠義服務隊」,表面係維持治安,實則擴大事端,毆打「外省人」,燒毀「外省人」商店,另方面則號召純潔青年學生出動維持社會秩序,事後反而歸罪學生做為代罪羔羊。
凱達格蘭學校,2007,"其他人員的責任",《228事件責任歸屬》,p.44。
半山最偉大,可以作威、作福、作白手套,如果有良心就會被槍決。
所謂「半山」人士是指出身台灣,在日治時代前往中國,加入國民黨,在國民政府和國民黨工作。由於「半山」具有特殊的中國經驗,非台灣在地人所能相比,因此國府接收台灣之後,借用這批人士治理台灣。「半山」人士理應扮演國府與台灣之間的橋樑角色,但實際上「半山」在戰後紛紛出任要職,成為接收的受益者,與台灣本土菁英之間存有權力、利益的競逐關係,反而很難扮演好中介角色,甚至還會做出排斥的情事。同時,國府官員也未必全然信賴半山,給予重要的決策地位。「半山」只能扮演中國接收官員的附庸角色,兩者存在著上下的附屬關係。
228事件發生後,陳儀曾運用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省參議會秘書長連震東、國代李萬居、國民參政員林忠等「半山」居間斡旋。這些半山多站在陳儀立場,幫助平息抗爭,而不是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向陳儀爭取權益。
有些半山受到統治當局的倚重,實際參與鎮壓行動,成為鎮壓的共犯,如軍統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曾任軍職的華南銀行董事長劉啟光、事件後接任警務處長的王民寧等。台灣民間對事件後的「清鄉」工作,多流傳是因「半山」的協助,軍警才能羅列名單,逮捕台灣菁英。
228事件中,有的「半山」也因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批判時政而罹難,如曾任《人民導報》社長的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主任陳復志等。在國府心目中,只有順從者才能得到重用,抗議者則視為眼中釘,縱使中國純度較高的「半山」也同樣遭受槍決的命運。
凱達格蘭學校,2007,"其他人員的責任",《228事件責任歸屬》,pp.45-46。
殺台灣菁英,可以使得蠢蛋得以治國。
3月8日,國府軍隊開抵台灣之後,媒體報紙受到清算,《民報》社長林茂生、《民生報》日文版主編吳金鍊、總經理阮朝日、人民導報前後任社長宋斐如、王添灯、《大明報》總編輯艾璐生、《新生報》台中分社記者陳安南、嘉義分社主任蘇憲章、高雄分社主任邱金山等等均遇害。《民報》總編輯許乃昌和總主筆陳旺成則遭通緝而逃亡。《民報》、《人民導報》、《大明報》和《和平日報》同時受到查封的命運。這是國府殘害言論思想自由,打壓異議者的明證。
追究媒體責任則需探討「中央通信社」的責任。中央通訊社是國民黨的黨營機構,負有蒐集情報的職責。戰後中央通訊社設立台北分社,負責人是葉明勳,其主要工作是將台灣採訪的新聞傳回南京總社。最近因有「中央社密電原稿」的出土,才得以瞭解其電文報導是站在陳儀政府和軍方的立場,忽視台灣民眾的意見和社會動亂的真相,甚至還建議南京政府派兵鎮壓。由於中央通訊社是南京政府瞭解台灣政情的重要管道,其所傳達的訊息對於蔣介石派兵的決定,必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應負起報導不公、曲解真相、傳達錯誤訊息的責任。
軍隊抵台後,進行鎮壓與清鄉的行動,並以「連坐法」威脅民眾交出武器和「惡人」。其中有許多被屠殺個案是因告密者與構陷者的報告而引起。這可能是出之於恐懼,怕受到牽連而告密,但亦有藉機公報私仇、或進行政治鬥爭的情事。告密者等身份行為多屬隱密不公開,因此日後很難得知其真實姓名,更遑論其具體身份。縱使知道其真實姓名與具體身份,也極難掌握當時進行告密或構陷的具體證據。
線民、告密者、構陷者提供情報資訊,擴大加深228事件的傷害程度,是有其應負的責任。但情治單位及主政者未加查證,及採信片面之詞,以致釀成禍害,其責任應該重於線民、告密者、構陷者。
凱達格蘭學校,2007,"其他人員的責任",《228事件責任歸屬》,pp.47-48。
會反抗的台灣人被殺光之後,留下來的台灣人就很好處理,敗給中共解放軍的中國國軍,到台灣真是威風八面,了不起!
當局為舒緩台灣人民因軍事鎮壓所引起的恐慌與不滿,以及長官公署體制的不當,乃積極進行調查、宣慰與長官公署的改制。3月8日,福建台灣監察使楊亮功奉派來台查辦事變。3月17日,國防部部長白崇禧奉派偕同陸軍總部副參謀長冷欣、「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第二處處長蔣經國等一行14人來台宣慰。3月22日,監察院加派監察委員何漢文來台,協助楊亮功進行調查。
經此事件,民眾原本對政治充滿熱忱,卻遭政府壓抑摧殘,嚴重打擊台灣人民心理,產生對於政治的不信任感,以及恐懼與冷漠,使許多經歷浩劫的人們絕口不提228事件,甚至勸誡其子弟遠離政治是非圈。
其次是造成菁英斷層,影響地方政治生態。戰後台灣的社會菁英,在228事件發生期間,陳儀及其軍警人員即開始有計畫地逮捕,許多地方仕紳或知識份子紛紛遭到暗殺或冤死獄中。在事件之後,全台各縣市參議員這個層級的本土菁英歷經劇烈變動,八成的地方菁英從政治領域中消失,形成菁英斷層。而填補這些空缺的,卻是一批依附當局的政治新貴,不僅取代了傳統地方菁英的社會地位,也壟斷地方政治權力和經濟資源,改變地方原有的政治生態。
1949年8月,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國民黨總裁蔣介石檢討大陸淪陷原因與派系有相當關係,因此進行黨內重大改造,透過各種方法拔除中央及台灣舊有的派系勢力,重新確立個人的集權地位;並以兩岸對立衝突局面,中國隨時進犯台灣的威脅,遂行戒嚴統治,箝制新聞、言論、集會等自由,並運用軍警情治優勢,監控逮捕異議人士,使得台灣社會長期處於白色恐怖的威權統治。
尤其是事件後,台灣社會菁英遭到當局迫害與打擊而日漸凋零,不但削弱政治影響的力量,也造成台灣文化傳承的斷層。再加上中央政府撤退來台,為營造政權的正統性,強力灌輸中國文化,使得整個社會充斥著大中國的影子,台灣本土文化遭到漠視而被邊陲化。
凱達格蘭學校,2007,"228事件對台灣的傷害",《228事件責任歸屬》,pp.50-52。
台灣人到現在,還不會認同228與白色恐怖時代犧牲的民主英雄,請大家禮敬台灣神,參加台灣神道的聖山運動,為建國的大道盡一份力量。
台灣在民主轉型中,有許多民主成果是讓人自傲的。但社會正義卻在政治現實、族群和諧、寬容的前提下被忽視,而不願追究統治者所造成的歷史傷害,深恐再次挑起衝突與不安。其實不正視過去歷史的真實,則無法走出陰影,達到相互體諒的心境。
民法學者黃茂榮和刑法學者陳志龍指出228事件的鎮壓者不只有歷史責任,也有刑事與民事的責任。二次大戰後,猶太人追究納粹屠殺猶太人的責任是世人面對歷史事件極好的反省教材,台灣歷史也需要這樣的反思,人權與社會正義才會真正在台灣生根。
凱達格蘭學校,2007,"228事件對台灣的傷害",《228事件責任歸屬》,pp.54-55。

出處: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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