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釋放阿扁人權

◎ 楊劉秀華
讀了自由廣場三月十一日李筱峰專欄「籲請馬英九藉連任總統特赦陳水扁」一文,我的心裡頗為傷痛。為釋放阿扁總統一事,我曾鼓勵高俊明牧師應站出來,想辦法讓阿扁總統早日得以釋放。高牧師本來安排要看阿扁,但沒有獲准。馬先生的心很冷酷,可見他的本意是「要阿扁死得很難看」。
阿扁曾貴為總統,如今身繫黑牢,且重病纏身,不能保外就醫,如此對待他,實在太殘忍。在電視上看到台灣人民關心阿扁的事,從人權立場上,我們呼籲馬政府應早日釋放阿扁,讓他就醫養病。否則,政府聲稱要遵守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毫無意義。馬政府如此對待阿扁,有如凌遲我們台灣人民,這不只是我個人也是大部分本土台灣人的感受。
我是一位沒有權勢地位的九十歲老主婦,有關釋放阿扁之事,只能禱告我所信、創造宇宙的真神,祈求主耶穌依祂的旨意來拯救阿扁,並且審判那些不公不義、殘忍的人。藉此,我也要呼籲全台灣的人民,不要被安於現狀之說而迷惑、麻痺,從最近發生之美牛瘦肉精爭議、爆發隱匿雞隻禽流感疫情、油電瓦斯齊漲等事件,應認清執政者並無誠心對待台灣人民。
在《台生報》讀到「您所不知的台灣關係法介紹」一文,了解台灣關係法廢止中華民國,台灣關係法延續自舊金山和約以來一直存在的美台人民關係,把主權者的台灣人民跟外來統治當局(中華民國)分得一清二楚。 依台灣關係法,不被認為是國家「中華民國」的馬總統沒有權力管理台灣人民,也沒有資格關阿扁總統。 政治是現實的,關阿扁總統涉及政治問題,盼望國際法專家告訴台灣人民,如何解決此問題。
(作者為國際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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