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 星期一

阿扁的醫療人權

◎ 許森彥
Ativan(lorazepam)是相當常用的BZD類鎮靜劑,屬於第四級管制藥,用於紓解病患焦慮相關之身心症狀具有顯著療效。臨床上,不只精神科醫師會處方這種藥物,其他如心臟科、家醫科醫師在判斷病人之病情需要時,也經常會處方之。長期使用Ativan會導致成癮,所以不適合長期使用。若病情需要必須長期使用,便不可以驟然停藥,否則會引起嚴重之戒斷症狀,甚至有導致癲癇發作的風險!
這個事件發展到目前為止,有許多令人搖頭嘆息之處。
第一,服藥者陳水扁竟然未被告知服用此藥的必要性及其優缺點,這是嚴重侵犯病患權益之舉措,除非緊急醫療狀況或病患無處理自身事務之行為能力,否則這件事已經是觸犯醫師法及刑法之行為,家屬應提起告訴!
第二,媒體再次利用此事炒作,進一步污名化「精神科用藥」,殊不知所有的藥物都是毒藥,醫療本身便是在利害之間取捨的高風險行為,而欲以簡化之政治立場對立來形塑是非兩分的判斷,也未見台灣精神醫學會出面發表任何聲明,不知道這個學會的當權者所為何事?
第三,署桃一句「尊重家屬意願」便中斷藥物使用,是否有告知驟然停藥之風險?陳之家屬雖有醫療從業人員,但是否就可以假設他們知道此舉之危害?我們在臨床上若要減藥,必須半顆半顆地慢慢減少藥量,大約要花二到四週才可以完全停藥,豈是如此兒戲!若是陳前總統因此出現戒斷症狀,又要誰來負責?民進黨內也不乏精神科專科醫師,他們竟也對此視若無睹?
台灣社會發展至此,每個人都已經無法置身於政治之外,馬政府荒腔走板之舉已是罄竹難書,那我們就必須勇敢地戰鬥,捨此之外,別無其他求生之路。
(作者為精神科開業醫師)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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