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6, Friday | |||
馬:扁07年通報 後來變卦 馬英九前天表示,美國在台協會發言人萬德福在三月九日公開說,前總統陳水扁有做承諾,在二○○七年八月十六日向WTO通報,台灣準備八月廿二日生效,可是後來又變卦了。 馬表示,換句話說,關於這個議題,「你已經向全世界宣布了」,這個時候,我們當然必須要承受這個宣布的結果,「你不能說宣布之後,我假裝沒有看到,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要來處理」。 藍:建議生效日 綠營隱瞞 對於民進黨提出文件反駁,國民黨發言人殷瑋和馬瑋國表示,該文件第六點明白寫著是要制訂牛、豬等家畜用藥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附件並對肌肉、肝、腎等不同部位設定10ppb到90ppb的容許量;第九、十點還分別將建議採用及生效日期,都訂為○七年八月廿二日,民進黨直到當年九月四日變卦,已是建議生效日兩週後的事,民進黨為何刻意隱瞞關鍵訊息? 總統府昨則表示由衛生署說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昨表示,這份文件除通報我國訂定的容許標準值,其中的第八點,是在說明我國於訂定殘留容許標準時,也把JECFA(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送交CODEX(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的草案當作重要參考標準。 食管局:容許量 當年未過 馮潤蘭解釋,JECFA是CODEX的專家委員會,類似技術諮詢小組,JECFA當年已訂出MRL(殘留容許量)草案,草案送交CODEX表決,只是後來CODEX沒通過。也因此,我國在向WTO通報我國公告訂定的殘留容許標準時,說明我國制定標準依據,並解釋這項草案是建立此一標準的重要參考之一。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出示二○○七年八月十六日扁政府通報WTO的文件指出,這份文件的第八點內容說,CODEX、世界動物健康組織、國際植物保護公約都沒有訂定國際標準,「若有國際標準、指引或建議,請提供適當參考說明並簡要說明誤差:訂定萊克多巴胺的標準殘留量的食品法典草案即將完成,是建立這一標準的重要參考之一」。 綠:文件第八點 未做承諾 林俊憲說,當時扁政府是希望CODEX有共識,可訂出標準,但後來CODEX並未通過訂殘留標準,扁政府後來也沒有開放含瘦肉精的美牛進口;根據文件中的第八點,民進黨並未做承諾,重要的是,民進黨政府當初擋住了美國的壓力。 林俊憲痛批,「馬英九請你搞清楚,民進黨沒有說謊」,推卸責任、亂扯,說謊的是馬英九,馬應向國人道歉,並向民進黨道歉。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扁承諾瘦肉精?// 綠出示文件:馬說謊、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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