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臺灣的誕生:十七世紀的福爾摩沙》心得筆記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Nathan | 贊若   
2012/02/29, Wednesday

《臺灣的誕生:十七世紀的福爾摩沙》這本書,是2003年時任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杜正勝教授,在「福爾摩沙:十七世紀的臺灣、荷蘭與東亞」特展時隨同出版的專書,雖然書名是講臺灣的誕生,但不是講地質學上100萬年前板塊擠壓所形成的臺灣,也不是講六、七千年前,舊石器時代的臺灣,而是講十七世紀,臺灣本質的劇變。


十七世紀的臺灣先後遭到了荷蘭人的入侵(1624),鄭成功集團的佔領((1662),滿清佔領(1683),直到1895臺灣割日。十七世紀之前的臺灣,島嶼上主要居住高山族及平埔族原住民的南島民族,與中國稱一邊一國也不為過,直到十七世紀世界海權爭霸戰開始後,位處日本、中國、印尼等國之間的臺灣,形成各國競相佔領的貿易樞紐,臺灣才在世界文明上史上漸漸被提到,也莫名被捲入這些爭戰當中。


十七世紀以前的臺灣平埔族有幾項重要的文化活動,分別是捕鹿、善走、種芋、織布、起厝、娶夫、獵頭,這些活動可從荷蘭人或中國人觀察之後所繪風俗圖可看出來,而外面世界的階級制度或君權制度並不存在於平埔族社會,但平埔社會中卻有一種原始的民主制度,就是以族人的意見為主。


十七世紀海上爭霸主要的目的就是各國要壟斷商業利益,而明朝當時主要還是陸權思想,因此對於海權並不重視,所以才有社會邊緣人鄭芝龍海上集團(海商、海盜)的產生,後來朝廷決定招撫這些海商、海盜,做為海上的管理者,而在十六世紀時的臺灣,並不屬任何國家管轄,因此也成為日本與中國走私船隻的交易地點(因明朝禁止人民與日本交易)。


荷蘭人鑑於海上貿易利益,遂組成VOC (聯合東印度公司),荷蘭為了使其有競爭力,聯合東印度公司被賦予對外宣戰、統治、司法、徵稅…等權力,總部設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荷蘭為了漢中國通商,屢屢侵犯中國東南沿海港口與澎湖,最後明朝官員為了讓荷蘭人撤離澎湖,建議荷蘭人往東邊移動,到一個不屬於中國的島嶼,也就是臺灣,臺灣於是被荷蘭人侵佔。


荷蘭人在台灣蓋了熱蘭遮城(安平古堡)與普羅文西亞市(赤崁樓),並找來一些中國人到臺灣打工,而當時也有不少中國商人到臺灣跟荷蘭人做生意,原本住在臺灣的原住民,不是歸順就是被壓榨欺負,生存空間被中國人壓縮得很嚴重。


十七世紀臺灣在VOC的統治下,主要轉口商品為瓷器、香料、金銀、米、糖、鹿製品,而鄭成功在經過政治與經濟評估後,決定不隨其父鄭芝龍效忠清朝,也才有隨後鄭成功打荷蘭人的故事,最後鄭成功舊部將施琅率清兵拿下臺灣,臺灣又從世界海上樞紐,變成滿清邊陲小島,然後甲午戰爭割讓日本,最後日本二次世界大戰後,放棄臺灣主權(未指名歸還給哪一國)。


整體來說,這一本圖文並茂的小書,算是可以讓人了解十七世紀臺灣發生什麼樣的劇變,也可了解當時臺灣跟中國並無太多的關係,這本書很客觀地呈現出十七世紀臺灣歷史的脈絡,但是透過這本書,可以發現在當時沒有主體性或是主權的臺灣,都只是各強權海上爭霸戰中的附屬品或是跳板與暫居地,而反映到現在,我們更可知道臺灣在整個國際版圖中所佔的關鍵位置,不論是經濟上或軍事上,因此,如何確保臺灣自己的主體性,才有條件跟其他國家談條件,如果要讓台灣失去主體性,成為中國邊疆小島,這就會讓台灣再度陷入十七世紀當時的困境,這,也正可稱為「賣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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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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