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0日 星期一

九二共識能改變「台灣主權」嗎?/(慶祝中華民國「亡國」101年系列33)

作者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2012/01/30, Monday
如果以「台灣關係法」來比喻是交通法律條文的話,規定喝酒不開車,有兩個人相約喝酒再續攤之後,這兩個人其中一人決定要開車上路回家,另外一個人問他,你到底能不能開車,這名車主兼車手,就嚷著說,行,沒問題,你就相信我唄,不一定會碰到警察?這兩個人就立即達成「酒駕共識」,來比喻「九二共識」的話,這兩人醉醺醺的開車上路,一路上S形左右移動,不料引起後面一部警車的注意,鳴起警笛,兩人渾然不知,一路上繼續開著,最後有兩部警車超前左右攔截住,不料一部警車的車頭卻被衝撞凹了下去,警察要求兩名酒醉人士下車,這兩名喝得醉醺醺的人,下了車並接受酒測,還理直氣壯的跟警方,大聲嚷嚷,我們兩個人達成「一個共識」,就是要小心開車回家,這兩人不但酒後開車,而且還撞爛警車,車主的駕照早就被吊銷,警方決定要用交通法律條文(台灣關係法)來開單懲罰,最後請問各位,到底是「共識」大?還是「法律」大?
「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更是美國的「憲法」!從1979年到2012年,這33年以來,台灣關係法從未被動過一個字母,甚至連一個小小的符號,都沒有被修改過,這是因為當初在制定「臺灣關係法」的時候,是以制定最早的13州的聯邦「憲法」的精神來制定的,即使到了今天,這也是任何人都不能也無法更改的「憲法」!美國參眾兩院的國會議員,在共同討論制定「台灣關係法」條文的同時,並沒有「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人員在其中共同參予制定,因為這完全不關他們的事,這是因為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是屬於美國政府的,1945年只有美國打敗了日本,依照第2次世界大戰及太平洋戰爭法,還有國 際法的法律條文,美國有權接收,日本在戰敗前所侵佔他國領土及地區的所有主權,其中也包括日本在內!
開羅宣言上面有蔣介石自己所希望的心願,就是要中國東北3省及台灣及澎湖群島回到「中華民國」的懷抱裡,但這也只是蔣介石個人的夢想罷了,美國和英國都表示反對,所以並沒有簽名,否則就不是叫「開羅宣言」,而是應該叫做「開羅條約」,不過真的是幸好美國總統小羅斯福並沒有在「開羅宣言」上簽字,要把台灣及澎湖群島劃分給即將亡國的「中華民國」,否則台灣人民的下場,將會比現在更凄慘無比!因為在1949年成立的「新中國」,可以憑著「開羅條約」要台灣及澎 湖群島回歸到「新中國」的懷裡!美國的確有「政治遠見」,不過後來也證明在美國的懷裡好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懷裡!
「九二共識」是沒有擁有台灣主權及己經亡國的「中華民國」,和消滅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之間的共同同意的「想法」!己經變成流亡政府的「中華民國」的「九二共識」是指一中各表,馬英九說:「一中各表」是指中華民國?而「中國」所說的一中各表是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兩岸的「中國人」都很喜歡面子上和口頭式的佔別人(美國)便宜,中華民國沒有擁有台灣主權,「中國」更不用說了,「九二共識」對美國政府來說,並沒有危害或侵害到美國擁有台灣主權絕對無法改變的事實!
就算「九二共識」變成了兩岸和平協議的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真的要和被自己親手所消滅的「中華民國」,雙方要簽和平協議的話?這是完全不符合「國際法」所規定的法律條文!一定要是國與國才能簽約!難道這是兩岸的「中國人」在搞移花接木的把戲嗎?還是要變成兩個「中國」呢?關鍵點在1952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上面,1951年兩個新舊「中國」都沒有被受邀參加在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城市所舉辨的「舊金山和約」的簽約典禮,另外還有60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代表出席見證,日本代表在美國政府所制定的舊金山和約本上,簽名正式放棄擁有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所有!台灣及澎湖群島在1945年的3月,被日本政府收納為版圖領土的一部份,1951年美國三軍4兵種(陸海空及海陸) 美軍全面進駐台灣及澎湖群島!
這份舊金山和約的「正本」,現正存放在美國國會圖書館的「和約檔案室」,美國擁有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證明,就是來自這一份「舊金山和約」,1895年日本和大清帝國打了一場甲午戰爭,大清帝國被打敗之後,和日本簽下「馬關條約」永久割讓(放棄)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給日本,1945年美國以兩枚「大男孩」為名的原子彈,讓日本無條件的投降,日本在1951年簽下「舊金山和約」永久放棄(割讓)台灣及澎湖群島給美國政府,台灣的主權又從日本轉移到美國的手裡,今天的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是屬於美國政府所有,如果「中國」敢入侵台灣的話,這己經是表明了向美國「宣戰」!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廈,一定會傾盡全力的來保護台灣及澎湖群島的安全!在2005年的上半年,美國私底下特別警告「中國」政府,千萬不要攻擊台灣,否則會讓中國的人口死掉一半!除非中國有把握擊敗美國,否則它最好不要輕舉妄動,因為美國有把握把「中國」炸回「舊石器時代」!(全文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Source: TDA 保護台灣大聯盟 - Taiwan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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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台灣228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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