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 星期五

小心變成張姓台商

◎ 愚工
張姓台商在立法委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他的父親生前在中國安徽省投資公司,父親過世後,在公司服務十多年的幹部竟非法私吞公司,他在九十八年舉報公司虛假出資,經中國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證屬實,當他準備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卻被侵吞私產的幹部勾結安徽省定遠縣公安局長,構陷他「聯合詐欺」罪名,前後遭拘禁長達七個月。

這案例凸顯的幾個問題值得國人,尤其是想到中國投資的國人警惕:

一、法律的不完善,加上司法隊伍平均素質很低,在中國,實務上,及時的權益保全措施經常窒礙難行。這種情況,即便將來有了「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也不會有太大改變。

二、案例中的滁州市是安徽省的十七個地級市(即省級行政區)之一,而定遠縣則是滁州市轄下的一個縣。依中國目前的情況,縣還是一個「法律陽光照不太到」的地方,何況很多法律還不完善。台商到中國的縣城投資,尤其應該注意。

三、依規定,涉及台商的案件會直接到中級人民法院(類似我國的高等法院),而這級法院大多在市區。張姓台商被判不起訴算是幸運,但已在縣裡吃了「被關押七個月的眼前虧」。至於被侵吞的錢是否能要回來,個人判斷,恐怕比登天還難。

四、陸委會說,要透過海基會協助張姓台商。國人應知道,海基會的對口單位是海協會,而海協會背後是國台辦,而台辦系統辦一些兩岸交流活動沒問題,但真的碰上台商在地方上吃了虧,台辦的協調能力很有限,講白一點,地方的行政部門不買台辦的帳。台商黃鎮台被石家庄市政府違約侵占的案例,國台辦主任王毅出面也沒轍就是一例。

五、民進黨時期的海基會曾把台商在中國受害的案例編輯成書公開發行。馬英九執政後,為了粉飾太平,這部分付之闕如。投資講的就是風險的控管,所以,預知風險是必須的,何況這些風險還是中國本土學者提出的。馬英九為了討好中國,不顧台商投資風險的作法,令人擔心新的「張姓台商們」還會陸續出現。 (作者為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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