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景雯/特稿
馬政府的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下台了,在一般的政治運作上,棄俥保帥、斷尾求生,是可以達到至少止血的效果,但是,由於馬英九「狗尾續貂」,昨天同步透過特定媒體專訪放送:同意盛治仁請辭「是因為社會觀感的問題」。這個做法叫做傷口撒鹽、欲小不易,反而提醒所有對「二億三」與「馬友友」不滿的大家,必須請問馬英九:你的第二步是什麼?
要盛治仁辭官負責,這為何不是最後一步?因為,馬英九在全案疑雲重重的情況下,居然只想以「社會觀感」做終,是可忍孰不可忍?倘若只是社會觀感不佳就可以下台,那麼馬總統「拜訪懇託」選舉賭盤的組頭,怎麼到現在遲遲未能下詔罪己?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這種領導風格,未免也太難看了吧!
「二億三」這件案子,當然不僅是社會觀感問題,盛治仁下台,負起政治責任,屬於政治交代,要不是大選在即,恐怕連這一步都沒有,因此聰明的選民知道,台灣是個法治國,法律才是最低的標準,司法體系對本案積極展開偵辦、查察是否涉及不法,才是維護人民權益起碼的防線;而馬英九以國家元首的身分,在民怨高漲時刻,刻意片面界定本案的性質,已有意圖主導辦案方向之嫌,大家必須對他提出嚴正的抗議。同時也應將檢調的後續行動,一併列為對馬政權做出最後定調的檢測依據。
去職後的盛治仁依舊宣稱:合法性毫無問題。既然如此,何以外界要求公布支出細目,這麼簡單讓真相大白的方法,卻拖到下台了還拿不出來?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嗎?一個兩小時的歌舞秀,只演出兩次,為什麼要切成十三標?這個疑問又基於什麼原因到走人了還不講清楚?
如果拍拍屁股,就可以玩掉二億三千萬元而沒事,馬英九並且輕描淡寫地認定僅屬社會觀感,那麼這與率獸食人有何不同?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顯然,馬英九比盛治仁更該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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