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侯柏青、林慶川、項程鎮/台北報導〕台灣司法史上最大經濟犯罪、涉及掏空七百億元的力霸東森弊案,二審大逆轉輕判!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主要被告獲大幅減刑,天價罰金也多被取消,王令麟從一審判十八年、併科七億罰金,二審大減為五年八月、僅沒收八百八十萬犯罪所得,王家主要成員也改判一至十二年不等刑期,刑度大減。本案可上訴。
高院批地院判決太嚴苛
因被告人數達一百零四人,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陳志洋花了四十分鐘宣讀判決主文,宣判前並罕見批評一審判刑過於嚴苛,指「逃亡中的主嫌王又曾若在台灣,根據法律最多只能判二十年,王的親戚及老臣判二十年公平嗎?法律要有區隔的空間」,陳說,此判決是要以上級審的高度,對於下級審不當或過於嚴苛的判決,予以「匡正」。
力霸集團家臣、員工也多獲緩刑,陳志洋說,職場像「殺戮戰場」,很多被告為五斗米折腰,若非主動謀議,應從輕量刑。
法界批輕判不符民眾期待
此項判決引發法界人士批判,認為王令麟等的刑期「溜滑梯」,未來若就此定讞,扣掉他被押的二百八十二天,加上刑期逾半有機會假釋,等於坐牢兩年半就可出獄。
前台北地院刑庭審判長陳博文律師直言,二審這樣的量刑結果和刑度,不符合一般民眾期待。文大法律系副教授許惠峰也說,就算法院認為王令麟等人犯罪責任不大,也應處以高額罰金才符公理。
133年半減為52年8月
高院合議庭昨將王家九人從一審判決共一百卅三年半徒刑,減為共五十二年八月徒刑,除王令麟外,一審均判廿年的王令一、王令台,分別改判為十二年、八年,一審判十年的王令可改判為一年、宣告緩刑兩年,友聯前董座、王令麟母親陳佩芳從一審十五年,驟減為兩年徒刑並緩刑四年,但王令麟遭扣押的十二億一千多萬元,高院不予發回。
王令麟透過公司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與律師討論後上訴。委任律師紀鎮南表示,被查扣的十二億多元聲請返還遭駁回,將提出抗告。高檢署則表示,收到正式判決書再研究是否上訴,據了解,檢方傾向提出上訴。
王又曾家族被控利用家族企業、子公司掏空公司資產,共涉及力霸及嘉食化案、力華票券案、友聯產險案、中華商銀案、亞太固網案、東森案等六大金融弊案。
王家涉掏空詐貸七百多億
檢方起訴王又曾家族涉掏空詐貸共七百卅一億多元,北院認定不法金額四百廿七億多元,判決一百卅二人有罪,開庭四百七十八次、傳喚證人兩百八十九人等,都創下司法紀錄,但高等法院認定,王又曾等人涉及掏空至少三百廿億元以上。
合議庭考量王令麟替力霸集團基層員工賠償給被害人,有悔過之意,加上扣押他十二億多元,因此輕判。合議庭另認定王又曾成立東豐國際等六家公司掏空亞太固網兩百七十七億多元,昨向檢方告發王又曾等人。
雖然王又曾家族子女遭判刑,但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王令麟的妻子蔡雪卿,案發後潛逃美國遭通緝,至今未到案。
合議庭昨判決一百零四名被告中,有九十二人被判有罪,王家關係企業多位親信、主管因認罪或賠償獲減刑,力霸公司前副總王金章一審判十六年,昨改判六年,前檢察總長陳涵之子、前中華商銀總經理陳文棟從一審十年減為四年。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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