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阿琴
各位大官好。
我是六十幾歲的農民,要為農民伸冤。
六十歲以上的農民最瞭解辛苦,早期要繳田租,要繳公糧時,還要農民自己送到農會倉庫、自己爬高去倒穀,而且農會還要測試穀的乾燥度數,如果沒有達到度數,還要自己搬回家中曬,一直反覆送回農會測試才會受理。如果收成好無所謂,收成不好家人受苦,家人晚上只能吃番薯稀飯,小時候媽媽常說:「晚上不用工作,不用吃飽!」回想起來,爸媽真的好可憐。
我們交出去的稻穀,是要分給軍公教人員的,早期這些米還要專人送到這些軍公教人員的家裏,甚至還要放好到某些人的米缸中,這種情況還說公務人員待遇不好?他們退休還領十八%,比上班的人還輕鬆,甚至過世,另一半還能領錢領到老,這社會還有公平嗎?農民很多時候只是敢怒不敢言,實在是最老實又最好騙的!
我們農民繳了二十多年的農保,不分繳多久、繳多少年,到頭來六十五歲以上領三千元,後來漲到六千元,到最後人過世了,領了十五萬的棺材本。想想看,反而領勞保的人,六十歲退休可以領勞保退休金,而只要再繳幾年的國民年金,又可每個月領三千多元,過世了照樣有十幾萬的棺材本,這樣的情形,誰有想到對農保的人公平嗎?
大家知道嗎,現在一分地的成本,插秧工錢約要一千六百元,翻耕約要一千四百元;肥料約六百元,農藥約一千四百元,一分地支出共需五千元。收成最好時,一分地只能收八百到一千斤的稻穀,而現在一千斤只能賣一一八○○元,就算今年運氣好,收成能有一千斤,也只能賣一一八○○元,扣掉前述的成本五千元,才賺六千八百元,土地和人工成本都不算在內,要半年才能有這樣的收入。第二期稻作收成更少,就乾脆領每分地約四千五百元的休耕補助,根本不如去工地做一、二天水泥工的收入。大家想想,這樣的收入,能讓年輕人留在故鄉、留在鄉下嗎?
都市邊緣的農地開放後,暴發戶的農民已經過得很好了,希望政府能真正了解鄉村的農民吧!農地不開放,有辦法的人,也可以想辦法讓農地變更為建地,沒辦法的人,只好放任路邊農地閒置,所以政府怎能不適度開放讓都市邊緣的農地變建地呢?好好的整體規劃,這樣政府也可收稅,不要讓人蓋房子蓋得一片亂,政府卻收不到稅,而農地也亂成一團啊!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是客家人,我認為官員長期都不長進,每次做甚麼政策,都沒好好規劃就急於實行,什麼政黨都一樣。我們只希望國家給我們農民比較安定的照顧,不要光說不練,只會選舉時就說要重視老實的農民及客家人!
(作者為苗栗農婦,耕了四十幾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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