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特別費除罪化 見證司法不公 ----- 七千五百比一?

2011-4-20

◎ 陳約翰
立法院初審通過所謂的「特別費除罪化」相關條文,並將國務機要費排除。雖然各界多認為此案是多年老問題,早該解決,而主計單位早在四年多前就訂頒「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並從隔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但為何馬政府與掌握立院多數席次的國民黨至今才有作為?
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二者性質差異在哪裡,大家始終搞不清楚,否則不會為了是否需要領據發生各種爭端。如今馬政府與國民黨這種做法,既可為自家人解套,又能免去深藍選民對國務機要費也放寬認定的質疑,堪稱「刀切兩面光」。
有關首長特別費案涉及對象多達七千五百人;至於國務機要費,至今僅一人因案被定罪。兩相比較,可見其中隱藏的政治權謀與算計,對如今當權者是多麼划得來的一件事!
(作者為台南市東區區民)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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