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中國國際法

 2011-4-14
◎ 沈建德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初名列中華民國黑名單的彭明敏返台說,全世界沒有一個人能拿出一張白紙寫黑字的國際法文件,證明台灣屬於中國。大三上過他「國際公法」課的學生丘宏達,立即以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律系教授的身分,十一月十日在聯合報發表「關於台灣國際法律地位的問題」,用開羅宣言、波茨坦坦宣言反駁他的老師。
前天(四月十二日),丘宏達在他的美國家中去世,中央社報導他是開羅宣言效力的權威學者,駁台灣地位未定論,引證台灣屬中華民國領土,指出,多年前台灣內部出現開羅宣言效力爭議,丘宏達曾撰文,引用「奧本海國際法」及美國國務院所出版的「美國條約與其他國際協定彙編」,證明開羅宣言、波茨坦坦宣言具有國際法效力。
但,依「奧本海國際法」,「開羅宣言」必須有簽字才有效力,而事實上該「宣言」無人簽字;又美國國家檔案局已函示,「開羅宣言」不是條約也不是協定,放在「美國條約與其他國際協定彙編」根本是錯誤,丘宏達以訛傳訛,傷害台灣!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Source: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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