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

龍潭案 扁︰國共聯手處決我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11/13, Saturday


〔記者王定傳、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夫婦涉及的龍潭購地等案前天判刑定讞,扁昨反擊,指為違憲審判、政治處決、國共聯手置他於死地。扁和委任律師鄭文龍討論認為,最高法院誤解法令,律師團不排除提出非常上訴或再審,甚至可能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






律師不排除提非常上訴或聲請釋憲






相對於扁怒批最高法院判決違憲,特偵組則認為,最高法院前天採「總統職權採實質影響力」之說,判陳水扁有罪定讞的法律見解,對檢方具有高度參考價值,檢方將據以對二次金改案無罪判決提出上訴。






對於扁擬提出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昨晚指出,這是扁的訴訟權利,應予尊重,將來若向最高檢聲請非常上訴,將依法交由最高檢檢察官審核是否符合非常上訴要件,目前無法論斷最高檢的決定。






鄭文龍昨天說,他們認為,台北地院審判長周占春審理二次金改案時,對總統的憲法法定職權部分,引用大法官會議與學理,鉅細靡遺論述十分清楚,但最高法院卻沒有深究,這樣的判決不只沒有信服力,更違反憲法規定。






鄭文龍還說,他們發現一個重大的錯誤,最高法院對於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法定職務的論述,是引用八十四年舊的判例,即公務員職務上具影響力就構成,卻未注意在九十四年時,刑法對公務員定義已修法,明定公務員需在「法定職務權限範圍內」才構成貪污,最高法院明顯誤解法令。他並強調,律師團將考慮先提出非常上訴,必要的話會聲請大法官釋憲。






昨天前往北所探扁的名嘴黃越綏則轉述,扁認為這是一個違憲的審判,也是一種政治的處決。陳水扁還說,歷史會改變,也無永遠的執政黨,他將會在黑暗中等待,在屈辱中懷抱希望,感謝外界的關心。






二次金改案 特偵組將提上訴






針對最高法院和北院對總統職權看法有異,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終審法院的見解對下級審具有拘束力,他贊同最高法院引用過去判例解釋職務上行為的看法。他說,司法實務界長期以來都持與最高法院相同見解,不過,周占春的見解「比較奇特」,特偵組將會在收到一審判決書,並整理好相關卷證後,立刻提起上訴。






關於最高法院的見解,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也說,這和特偵組的法律意見是一致的,也支持此看法。






Source: 自由時報


Liru相信阿扁總統無罪,時間可以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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