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0日 星期一

馬英九的嘴巴和膀胱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保華   
2018-04-29
4月25日與27日,台北地檢署兩次傳訊馬英九到庭,馬兩次行使「緘默權」,出來後才發表聲明攻擊檢方。圖/民報資料照
4月25日與27日,台北地檢署兩次傳訊馬英九到庭,馬兩次行使「緘默權」,出來後才發表聲明攻擊檢方。圖/民報資料照
馬英九在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與總統任內,涉及許多案子,但是司法遇上馬英九會轉彎。這與司法體系內的意識形態,與馬英九在權柄之內及實質影響力下,操控司法界的能力大有關係。然而有些案子因為弊病太過明顯,再大神通的司法人員也難為他掩蓋,所謂夜路走多了總要遇上鬼。「三中案」就是馬英九遇到的鬼,也由於他的膽大妄為,讓他當時的屬下留存一些證據以自保,於是馬英九的司法看來很難再轉彎了。當然,最後如何起訴宣判,馬英九及其黨國餘孽應該還會繼續掙扎。
所謂「三中案」就是馬英九在2005年開始國民黨主席任內賤價出售三中(中視、中廣、中影)黨產的案子。從其後每「一中」再繼續爆出相關的案外案,可見其豐厚的油水,引發多少權貴垂涎三尺。
對此,馬英九的態度就是學《紅樓夢》裡的薛寶釵那樣「一問搖頭三不知」,把責任全推給下屬,高貴的主席怎麼可能理那樣多的具體事物?只是動動金口和負責簽簽名而已。如果是以往,下屬也絕對不敢咬起主子,因為國民黨權勢龐大,恐遭報復,只能乖乖像當年的余文幫馬英九頂罪那樣。
然而國民黨選舉大敗,短期內難以復辟,馬英九為人也刻薄寡恩,何況幾十億數字不是小數字,不像余文那樣一年就從牢裡混出來了。於是當年馬英九親開金口的錄音檔出來了,這下馬英九所謂「清廉」、「不沾鍋」的偽裝,難以維持下去了。
4月25日與27日,台北地檢署兩次傳訊馬英九到庭,馬兩次行使「緘默權」,出來後才發表聲明攻擊檢方。
司法規定的緘默權是對嫌犯的保護。或是因為事發突然,來不及應變隨便回答問題會說錯話,或者缺乏司法常識,避免進一步誤觸法網。然而馬英九這個「三中案」已經擾攘十幾年,而且又是他親歷的事件,他為何不敢說話?而且他又是堂堂的哈佛法學博士,有什麼法律程序他不懂的?因此唯一可以做出的解釋是他罪證確鑿,心虛難以自辯。因此以緘默避免言多必失。
可是回去後又長篇大論大罵檢方,那時有幕僚參與討論研究,防止觸及實質問題而失誤。馬英九如果確實沒做壞事,為何不敢面對檢方的幾十個問題,大大方方把事實說清楚?而必須回去研究再發炮?可見問題很大,憑他那張巧言令色的嘴巴,都不管用了,才需要一批人的腦力激盪迴避實質問題,而大罵檢方,轉移公眾焦點,為他掩飾罪行。
以往重大案子的庭訊,有時會挑燈夜戰。但是這兩次對馬英九非常禮遇,第一次只是3.5小時,第二次4小時。然而第二次庭訊時,馬英九雖然控制得了他上面的嘴巴而全程沉默,卻控制不了他下面的膀胱,4小時內居然如廁兩次。年輕人可以4小時不如廁,馬英九雖然是鐵馬和慢跑健兒,到底老了,鐵馬會生鏽,泌尿系統也會鬆垮,但是如廁一次應該也夠了,卻要兩次。這說明什麼問題呢?
第一,可能他的泌尿系統出現了大問題,例如:腎功能障礙或膀胱出了什麼問題。然而根據過去的記錄,他只是直腸長出瘜肉,御醫已為他清除,是否有新毛病,屬於他的隱私,也不在檢察官詢問的案子範圍內。
第二,檢察官提問的問題,命中馬英九要害,讓這位見過世面的大總統,也不禁屎尿失禁,雖然還不至於到了屁滾尿流的程度,否則庭內必然傳出異味導致人人走避。不過由此也可見他對「三中案」是多麼的心虛。
阿扁前總統在牢裡被凌虐多年後,才有漏尿的病症,沒想到馬前總統的司法案件剛剛進入他字案庭訊就已經膀胱失禁,也可想像一旦真相全部揭開,問題有多嚴重。然而他離開法庭後,就勇氣百倍聲稱他「從不畏戰」云云,十足中國民族性的阿Q精神。可惜他的嘴巴與膀胱,上下表現不一,再怎麼精神勝利,還得面對司法,除非潛逃國外,這是政府所必須注意的問題。蔡政府要是縱容已經快成為「偵」字案的被告,從容出國而不再回來,那政府會吃不完兜著走。
Source: 民報/專欄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0668&Item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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