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變造筆錄 - 談郭瑤琪案的司法鷹犬

作者 蔡易餘   
2013-12-10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收賄案,原一、二審皆判無罪,但更一審以及更二審卻遭改判職務收賄罪,重判八年徒刑定讞,判決效應除引起人民對司法公正性之疑問,更嚴重者是否選舉將至,司法甘為鷹犬,替特定政黨整肅政敵之風再起。
法院以污點證人李宗賢之供述證據認定有所謂藏有兩萬美元之茶葉罐存在,「茶葉罐」也所以是本案成為訴追者首要證明之必要之點,因此檢方在傳李宗賢製作筆錄過程,也同步搜索了郭瑤琪住宅。
筆錄製作過程中,李宗賢先稱有「兩罐茶葉罐」、「絕非紅色」、「鐵罐」、「包裝為塑膠袋」,但也同時,郭瑤琪部長在搜索前主動交出真正的茶葉罐,是「一罐」、「紅色」、「紙罐」、「包裝為絲質蕾絲袋」!後面的描述中也完全吻合的出現在李宗賢指控筆錄,但前一段,不見了!
沒有找到兩萬美金,單憑一份咬人的筆錄,中間一個嚴重的扭曲,終於在律師聲請調詢問光碟後才完全曝光,竟然是調查員為迎合終於出現的茶葉罐,把李宗賢第一次做好的筆錄刪掉,並重新製作與該茶葉罐特徵相同的筆錄來,以為這將是對郭瑤琪「一刀斃命」之口供!
律師釐清了事實真相,卻也無從還郭前部長清白,更審法院竟然以「李宗賢更改證詞未出於調查員脅迫…」「人類的觀察力未像攝影機或照相機般,能夠無誤捕捉…」為由,以上經誘導的供述,引為有罪唯一證據,更易判決八年重罪定讞。很難過的,郭前部長在明年的農曆年前可能得面臨發監,但她心中的不平與冤情,就如同前天記者會斗大的「我沒拿錢」四個大字一樣。
每個司法案件都屬個案,但在同質性案件中我們就會檢視出司法的公正性:林益世案,贓款被發現在家中池塘、金爐,有喬事情的對價關係,有一刀斃命的錄音,但結論是非收賄;郭瑤琪案,什麼都沒有,單憑前後不一的說法,八年貪污重罪。司法判決,藍綠有別,其來有自,令人遺憾! (作者為律師,嘉義縣民)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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