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對戰俘也不能這樣搞啊

◎ 蘇友辰
軍人的天職是保家衛國,抵禦外侮;凌虐自己的同袍致死是讓敵人看笑話的,在軍中必須永遠根除這可恥的惡行。國防部不應該誤以為祭出懲處就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而必須檢討軍中承長官臉色辦事,置明文法規於不顧的黑色文化。果能建立法定程序的遵守應當高於長官意志的觀念,並讓下屬有抵擋長官不法要求的勇氣,虐死的悲劇方不致於重演。
軍隊因「特別權力關係」的影響,長久以來是人權的沙漠,軍官的養成教育中,為方便帶兵只講領導統御及絕對服從,不講人權法治,早為外界所詬病。要知,人權是做為一個人為維持其生存與發展,所應享有的基本權利。軍人也是人,其人格尊嚴也不能被任意糟蹋,所以二六九旅戒護員在禁閉室施用伏地挺身、交互蹲跳「操練」到洪仲丘倒地昏厥,又不給水喝,就是一種非人道的凌虐酷刑,是人權殺手。說得更難聽一點,就算是戰俘,也不該受到這種待遇。
對洪仲丘案,我們深感悲痛,並對洪家寄予無限的同情,我們希望能盡棉薄之力,幫上一點忙。我們更希望國防部痛定思痛,記取一九九一年海軍陸戰隊員王文孝殘殺汐止吳姓夫婦命案、一九九六年江國慶被冤判錯殺命案,到今年洪仲丘被上級合謀虐死案,那血跡斑斑的慘痛教訓,徹底檢討及改革,讓役男的母親不再於暗夜中悲泣。
(作者為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9/today-o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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