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5 | |
為了核能發電廠「除役」所需要的經費,目前核一、二、三等三座運轉中的六座核能機組,自民國七十六年開始,以平均發一度電提撥○.一四至○.一八元之間的金額做為核後端基金;初期名稱為「台電核能發電後端營運費用基金」,民國八十八年改由經濟部主管的非營業基金,更名為「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也就是外界所知的核後端基金。 累計至去年六月三十日止,核後端基金現金水位約二千二百億元。 不過,立委曾多次質疑,二千二百億元的核後端基金,已被台電借走近九成,質疑「右手管基金、左手借錢」;台電則解釋,該公司是依據核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貸款支應核子燃料營運或電源開發之用,且依合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 由於立法院去年決議,將今年可運用的現金結餘全數購買政府公債,因此,台電預估至今年底全數購買政府公債完畢後,核後端基金貸款給台電的比率將可降至八十%。 (記者林詩萍) Source: 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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