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河清
上個週末有一群原住民朋友從台東徒步走來台北訴求「不要告別東海岸」,並在總統府前要求政府拆除環評屢屢敗訴的美麗灣度假村;幾天後,法務部在總統府不遠處的華光社區派遣大量警察,號稱是「依法行政」拆房子。
拆與不拆之間,財團的利益成為評判最終考量,為了把土地賣給財團,政府把華光說成違建,不顧歷史因素,也不管居住人權就逼人搬遷;但另一方面,當商人的美麗灣飯店被法院判定環評無效,政府卻默許(甚至是協助)這大違建重啟環評,就地合法賺錢。政府任意違法、解釋法律條文的故事一再上演:勞委會荒謬地控告關廠工人;執政黨立委一邊操作公投主文,一邊拒絕修法改善公投法;國安局號稱已掌控一千名「本土型極端激進人士」。然而,另一方面,人民卻必須要守法。以華光抗爭為例,政府不但先控告居民不當得利,還將十四名抗爭學生以妨害公務的罪名移送法辦。
政府總是可以「依法」脅迫人民,動員大量警察強制驅離、拘留、盤查反對者,甚至移送司法調查,任由法律官僚羞辱為難。法律與正義的關聯已經不復存在,當今台灣的法律變成了政府的暴力手段,一步步地逼迫人民順從噤聲。
(作者為台灣大學社會系研究助理)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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