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立法委員許添財針於今日(8/27)提出緊急質詢,要求法務部網站立刻關閉「陳水站開闢扁先生收容處遇資訊專區」。許添財委員表示,法務部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在監情形於法務部官方網「陳水站開闢扁先生收容處遇資訊專區」,不僅刊登陳前總統「在監處遇報告」中英文對照,還提供每天提供討論及回覆,此舉嚴重違反監獄人權及個人隱私權保障,因此要求法務部應即刻關閉專區網站。
許添財委員指出,根據司法院大法官依釋字603號解釋,隱私權可分為「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空間隱私,係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私密隱私,係指「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許添財委員強調,法務部網站開闢「陳水扁先生收容處遇專區」,其中「在監處遇報告」內容不僅將陳前總統日常生活起居、收容空間與活動範圍乃至健康狀況及醫療照護情形,鉅細靡遺的刊登在網路上並附上照片,甚至提供問與答,開放一般民眾討論,完全無視憲法對個人空間隱私權之保障。
許添財委員說明,陳水扁先生身為卸任國家元首,身陷囹圄在未被告知且未允許情況下,法務部即擅自公開陳前總統的在監處遇狀況,嚴重違反憲法賦予保障人民私密隱私的權利,這對陳前總統來說何其殘忍,對強調人權立國的我國,更無疑是令人蒙羞的。根據以上陳述,許添財重申要求法務部應立刻關閉「陳水扁先生收容處遇專區」網站。
張貼者: 陳漢墀
許添財委員指出,根據司法院大法官依釋字603號解釋,隱私權可分為「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所謂空間隱私,係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謂私密隱私,係指「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許添財委員強調,法務部網站開闢「陳水扁先生收容處遇專區」,其中「在監處遇報告」內容不僅將陳前總統日常生活起居、收容空間與活動範圍乃至健康狀況及醫療照護情形,鉅細靡遺的刊登在網路上並附上照片,甚至提供問與答,開放一般民眾討論,完全無視憲法對個人空間隱私權之保障。
許添財委員說明,陳水扁先生身為卸任國家元首,身陷囹圄在未被告知且未允許情況下,法務部即擅自公開陳前總統的在監處遇狀況,嚴重違反憲法賦予保障人民私密隱私的權利,這對陳前總統來說何其殘忍,對強調人權立國的我國,更無疑是令人蒙羞的。根據以上陳述,許添財重申要求法務部應立刻關閉「陳水扁先生收容處遇專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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