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 |
作者 程璦翎 事務所專員 | |
2018-12-23 | |
普悠瑪事件,儼然看出政府這家巨型企業的螺絲鬆動的厲害,再不加以整頓改革,恐全面崩盤瓦解。圖/張家銘(資料照)
今時今日,普悠瑪事件有18位乘客不幸死亡、267人受傷,行政院卻對高官以一個大過懲處,而已經退休的鹿潔身局長,記一大過有何作用?基層員工遭列為被告仍在司法偵辦中,難道發生重大事故,行政院只能給高官記一個大過、而犧牲基層員工? 立院曾在104年5月1日三讀通過,而在105年5月2日正式施行的公務員懲戒法,新法增訂「免除職務」處分,可免除公務員現職,使其終身不得再任公職,以建立公務員的退場機制;並增加「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處分種類,避免公務員心存僥倖,以辦理退休方式規避懲戒責任;以及增訂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處分,以確實提升懲戒制度的實效。這樣的法律訂定是否曾經真正落實? 105年上路至今的公務員懲戒法,是國家追究公務員違法失職、維護政府官箴最重要的法律之一。而考試院銓敘部成立的用意,原是為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保險、退休、撫卹、退撫基金,以及各機關人事機構的管理等相關事項,為我國人事制度的核心機關。政府的文官體制效能是否能向上提升國家的競爭力,以及符合當前國家發展的需要,銓敘部肩負人事政策的規劃與研議重任,有效提升公務人員素質,進而才能建立廉能、專業及有效率的政府。普悠瑪事件,儼然看出政府這家巨型企業的螺絲鬆動的厲害,再不加以整頓改革,恐全面崩盤瓦解。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曾不滿財政部對製造出對中國近1千億的無擔保貸款,以及近3百億的慶富詐貸、兆豐洗錢裁罰等案件的究責,抨擊是大官出包小職員扛責任;當全民為錯誤的財政政策買單以彌補虧空,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竟可下台又轉任期交所董事長薪水倍數起跳;猶記2012年復徵證所稅,當時財長劉憶如眼見黨團角力出來的修法版本違反公平正義,毫不戀棧地辭職下台。 沒想到退休又被扶正的張盛和接任後,根據媒體報導,他竟可以在一天內拜訪七、八位立委,在他的遊說之下順利通過修法,導致股市市值5個月內蒸發2.22兆元,證交稅短收550億元。甚至,監察院對此提出糾正案,直指「錯誤的決策比貪汙更可怕」,立法委員要張盛和道歉,他還回嗆:「無歉可道!」在立院三讀通過廢除證所稅,各界批評成敗都在張盛和任內,他如今安然下庄,安穩退休坐享高額退休金。台灣並非無法可懲處失職違法的公務人員,在積習已久的官僚體制下,官官相護、政治角力、利益互惠,立意完好的律法,永遠只是擺著好看的法律文字而已。 Source: 民報/論壇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2403&Itemid=71 |
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
立法雖美意 執法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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