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照柯P邏輯 殺人犯免關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劉宇軒   
2018-10-29
「1124滅東廠」儼然是本次選舉國民黨的競選口號,企圖將民進黨比擬成威權時代的白色恐怖。一般民眾不明就裡附和嬉弄已令人搖頭,而身為白恐始作俑者的國民黨,居然恬不知恥將自身過錯反過來用以指控轉型正義,著實噁心,更是對戒嚴時代受害人及家屬的再次傷害。
除了二二八事件、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外,隨著越來越多史料揭露,國民黨極權惡行可謂罄竹難書:接近屠村的鹿窟事件、慘絕人寰的武漢大旅社冤獄,甚至單純揶揄諷刺的柏楊大力水手案等等。而受害者少數不過是思想犯,更多是無辜成為威權政府的槍下冤魂。
柯文哲市長身為受害者家屬,三年前在二二八和平紀念日也發表令人感動的演說。然而柯市長上週六談及婦聯會等轉型正義的處理時卻表示:「你想想看,運作好好的以後不會再發生,你管它過去在幹什麼?」筆者真心希望他只是又一次「失言」,否則僅僅是為了選舉而變節至此,已經到令人難以理解的地步。
如果依照柯文哲的邏輯,刑法功能應該完全去除應報觀點,只要確定殺人犯不會再犯,即便犯行如何侵害被害人法益、手段多麼殘暴不仁,仍可免處死刑,甚至連關都不必關。
然而,柯文哲的談話事實上代表著不少台灣民眾的觀念—把轉型正義視為政治清算,卻遺忘自己或父執輩所經歷過高壓統治下的恐懼。
更詭異的是,善良的台灣人平時彷彿嫉惡如仇,高唱殺人案死刑、擄童案死刑、強姦犯閹割或是鞭刑…,似乎絲毫不能忍受心中那崇高的正義標準受到丁點的破壞。但是,一旦面對國民黨威權政府所為,卻自相矛盾,常以歷史久遠為藉口而輕忽、縱放。試問:哪一件刑案不是已發生的「歷史」?若真如此,也不必主張修正刪除刑法對於殺人犯之追訴期,卅年似乎太長了。
戒嚴卅八年之軍事統治,是台灣人民共同的血淚史,事後究責不可能完全彌平被害人的傷痛,但若因而選擇遺忘,甚至還斯德哥爾摩式地歌頌、支持兩蔣政府,望著遍地的中正經國路、介壽國中小,編織美好的國民黨時代神話,不正是成為孔子所言之貌似忠厚老實,實際卻不能區分善惡是非?
只要此等似德非德之思想仍存,台灣社會的創口,永遠不會癒合。
(作者就讀台灣大學,新北市民)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1935&Item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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