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第一槍!前交通部長郭瑤琪2006年被檢調以受賄賂罪判決8年定讞,2014年農曆年前入獄,今年元月因乳癌保外就醫,在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總策畫下出版的「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今(24)日舉行新書發表會,前大法官戴東雄痛批此案荒腔走板、漏洞百出、匪夷所思,學法律的人絕對無法接受。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今天舉行新書發表,由彭文正主持,前台大法學院院長、前大法官戴東雄,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總統府祕書長陳師孟、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台大法學院教授陳志龍、凱達格蘭學校校長金恒煒、前中鋼董事長江耀宗、民進黨立委姚文智、高志鵬、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前立委陳明真、戴炎輝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周美惠、藥害救濟基會董事長陳昭姿、台北醫院醫師郭長豐、律師黃帝穎及郭瑤琪的夫婿、北科大設計學院院長彭光輝等人均到場聲援。
「今天我來這裡,從來沒有出席過記者招待會,我是生平的第一次」,戴東雄表示,他曾當台大法律系主任、所長前後6年,台大法學院院長5年,由李登輝前總統提名任命大法官9年,看到郭瑤琪受到的冤屈,他,心中非常難過,尤其是他的先生為了這個案子心力交瘁,實在令人很不忍心,他義不容辭作序。
「對於不公不義的司法,我身為前任的大法官,非常非常痛心」,他批評郭瑤琪案件「荒腔走板、漏洞百出、匪夷所思」,首先,郭案判決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在羅馬法中,誰舉證誰就失敗」,「證據」在民、刑事法都占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若提不出證據,一定是敗訴判決,但郭案所表現出來的剛好是相反。
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匪夷所思!
證據在哪裡?戴東雄指出,南仁湖集團李清波董事長之子李宗賢,以污點證人身分,聲稱將2萬美元賄款裝入茶葉罐底部,後來又改口在兩側,供詞前後不一,最後竟然還說忘記了,要放2萬美元一定反覆研究過擺放的位置,怎麼會忘記?結果就改筆錄了,真是匪夷所思。
此外,戴東雄表示,檢調也搜索郭的住宅、調查帳戶來往,更可惡的是,郭的兒子出國時就在機場搜身,但都沒有發現2萬美元的蹤跡,沒有證據卻還定了8年的賄賂罪,痛批荒腔走板,檢調單位置人於罪,何患無詞?這個案子是典型的代表。
引用法律錯誤 荒腔走板!
其次,引用法條錯誤,戴東雄指出,政府為了興利,公布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借重民間資金,使其經營與服務更符合人民需求,但檢調卻將「促參案」誤為「採購案」。
彭文正總策畫出版的「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新書發表會。圖/郭文宏
戴東雄說明,「採購法」的重點在「防弊」而非「興利」,所以要祕密,不得公開、不得和任何人接觸,而「促參法」則是重「興利」而非「防弊」,因此,促參案所有投資資訊完全沒有機密性,反而要讓投資者知道能否得到經營上的好處,他認法院不了解「促參法」,一直採用令人垢病的「採購案」,這非常可疑。
違反倫理法則 漏洞百出!
戴東雄強調,要判罪,一定要以論理法則推斷,但郭案卻是「先射箭再畫靶」,羅織入罪,本案是台北車站整建營運的招商案件,郭瑤琪只在交通部部務會議決議事項,請台鐵局邀集所有廠商召開說明會,以澄清疑慮,而南仁湖集團如何與被告就對價關係的特定性有合致的情形,判決書並沒有交待,推斷的理論基礎何在?
「它說是收了2萬美金,但並沒有找到」,戴東雄質問,怎麼會有契約合致的情形?何況南仁湖根本沒有參加促參案的投資申請,真是漏洞百出,用假設的、沒有查到證據的2萬美金,說是先收了賄款,然後再「推斷」有契約合致,簡直就是因果倒置,學法律的人絕對不能接受。
戴東雄認為本案應再審或非常上訴,尤其是,如果《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通過的話,這也是轉型正義的其中一環,呼籲大家一起來行動。
引用民報網址如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bac5bd69-363a-4af6-bd10-efd827dd0f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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