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 |
作者 民報/社論 | |
2016-04-02 | |
台灣醫界聯盟日前召開記者會,期待3月30日雙英會面時,能討論轉型正義議題,同時呼籲馬英九總統在卸任前特赦陳水扁。前羅東聖母醫院院長陳永興直言,特赦阿扁攸關轉型正義,如果馬總統不做,準總統蔡英文應義不容辭。 現在雙英會已告落幕,媒體披露的訊息顯示,兩人並未觸及特赦阿扁議題。看來,馬英九總統任內馬蔡共商特赦阿扁的機會,已十分渺茫。阿扁特赦一事,只能寄希望於下任總統蔡英文。我們呼籲蔡準總統將特赦阿扁列為重要政治議程,以無比的智慧、勇氣與承擔,在就職後選擇合宜時機特赦阿扁,藉此化解政治仇怨,彌合社會傷痕。 我們做此呼籲,是有感於扁案乃重大政治案件,起碼也是政治色彩強烈的司法案件。政治問題必須政治解決,特赦阿扁,就是解決扁案爭議的政治方法。憲法賦予總統特赦權,目的是為可能的司法不公提供安全閥。總統藉施行特赦權,可對國家刑事政策發揮最後的衡平與救濟。 說扁案是政治案件,絕非憑空杜撰或無的放矢。扁案審理迄今,從媒體公開揭露的資訊顯示,政治黑手幕後操縱,斧鑿斑斑,明目張膽,令人怵目驚心。例如:2008年陳水扁甫交卸總統職務1小時,北檢未經偵訊、起訴、審判,即將阿扁限制出境。如此重大決定,若說沒有高層授意,其誰能信? 又如:特偵組成立不久,就發生檢察官一字排開,在媒體面前握拳發誓,未將扁案辦出個結果,將集體下台,政治表態異常明顯。為羅織阿扁罪名,特偵組派檢察官赴日,教唆辜仲諒返台作偽證,緊咬阿扁收賄,以交換不被羈押。辜家三名律師在高院筆錄中明確否認行賄,並詳述特偵組設局經緯,內容極盡威脅利誘之能事,儼然明代東廠翻版。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等案,當庭將扁逮捕,強制戴上手銬,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侵犯被告司法人權,公然羞辱卸任國家元首,造成人心震動。凡此種種,明顯為政治正確扭曲司法公正的病癥。 檢察官看政治風向辦案,法院的表現同樣荒腔走板,讓人失望。例如:為達到預設目標,審理中途竟然撤換法官;且以小案併大案,利用政治力操縱司法審判,嚴重侵害當事人訴訟權。龍潭案扁二審原判決無罪,馬英九公開放話,指「司法不能背離合理期待」,最高院隨即「自為判決」,將扁判處有期徒刑11年,扁珍併科罰金3億1千萬元。最高院未發回更審即「直接定讞」,為司法史上罕見。政治力公然介入,已到無法無天的地步。為入阿扁於罪,最高法院捨棄慣用的「法定職務」說,創設「實質影響力」特例,目的只為將阿扁送進監獄。政治操弄司法,手段極為粗暴。 對阿扁的政治追殺與人格凌辱,更可從檢察官張安箴等人在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上,以模仿陳水扁被收押,高舉雙手上手銬,高喊司法迫害法警打人的鬧劇,來嘲弄阿扁總統,取悅與會司法人員,看出端倪。檢察官在司法慶典的脫軌演出,反映司法人員對卸任元首的蔑視與仇恨,行徑令人齒冷!期待這樣的司法體系做出公正公平的判決,豈非緣木求魚! 2014年底,台灣太平洋發展協會發表「台灣人民對扁案的態度」全國性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31.7%認為扁獲得公平審判,41.3%認為他沒有受到公平審判,多數台灣人民質疑扁案司法審理的公正性。 民進黨日前公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將於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依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處理不當黨產四大面向,全面推動轉型正義。從扁案審理的斑斑軌跡,明顯可見阿扁遭受司法不法侵害,和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的際遇,並無二致。 阿扁因為風雲際會,終結國民黨萬年法統,不幸成為黨國千古罪人,遭到無情政治追殺。馬政府窮盡一切手段,必欲將扁送進牢籠,以摧毀這位象徵台灣人出頭天的本土人物。透過兇狠的政治追殺,以極不人道的司法處遇,打擊兩度擔任國家元首的陳水扁,致其身心受到重創,人格橫遭殘害,尊嚴受到踐踏;雖然苟全性命,但已老病侵尋,生不如死,與多數政治受難者的悲慘處境,亦復雷同! 蔡英文日前表示,台灣歷經數十年威權統治,期間政府濫用國家機器等違背憲政民主舉措、侵害人民生命財產權益的歷史,不同族群長期以來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國家都應該深刻反省。她認為轉型正義攸關台灣民主深化,以及國家內部團結;她深刻體認我們只有一次機會,總統對此有無可逃避的責任,也明白自身肩負的責任。蔡英文的談話令人動容,展現領導人的格局、遠見與承擔,值得喝采,人民必誓為後盾。 公義必須喚回,青史不容成灰。在轉型正義緊鑼密鼓展開、積極為政治受難者平反的此刻,我們呼籲蔡英文也能同步關注扁案,將它視為轉型正義的一環,讓這位維護台灣主權國格不遺餘力,卻遭到司法冤屈,此刻仍在承受命運折磨的前總統,能獲得公義的對待。早日特赦阿扁,才能消泯仇怨,終結糾纏人心的政治惡夢。 我國行憲之後,已先後辦理七次全國性減刑或特赦,也曾實施多次個案特赦或減刑。早在行憲之前,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亦曾引用《約法》特赦觸犯《懲治漢奸條例》而被判死刑的周佛海。加上其他行憲前後的特赦個案,充分顯示特赦為憲法賦予總統的特權,只要總統展現政治意志,沒有法律可以阻擋。 雖然我國《赦免法》未提受刑事追訴之人是否可獲免訴,但如果犯罪都能赦免,對犯罪之偵查自無繼續之必要。《赦免法》縱欠周延,民進黨已完全執政,自可透過修法使其完備,以利總統特赦權之施行。 總而言之,特赦與否,取決於總統的政治決心。正如蔡英文所言,推動轉型正義只有一次機會。特赦阿扁與否,則存在於蔡英文的一念之間。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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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日 星期六
特赦阿扁在蔡英文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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