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過去參選台北市長和總統大選時,分別遭人指控,說他是吳敦義緋聞錄音帶的提供者,謝長廷憤而提告,現在高分院判決結果出爐,認定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和前市府參事林宏明,捏造不實言論,共判賠230萬元,還謝長廷一個公道。
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正義一定會到但有時候會遲到,呵呵這慢了一點喔,但是也是還我公道。」
一捲緋聞錄音帶,引發的官司和風波,延續10多年,現在民事判決謝長廷勝訴,但臉上露出淺淺笑容的他,心裏卻沒有太多喜悅。
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如果我不是說自己讀法律,而且很堅持啦,我看大部分的人都是放棄了,我是自己蒐集證據慢慢累積起來,找到那個根源,其實很多很複雜的東西,這可以拍成電影但是我相信,不是每一個人都有辦法。」
1998年,謝長廷參選高雄市長時,前市議員陳春生,手拿變造的緋聞錄音帶,攻擊國民黨的對手吳敦義,雖然檢調確認,這一件事和謝長廷無關,不過,當他在2006年參選台北市長、2008年選總統時,陳春生和前高雄市政府參議林宏明,卻公開表示,當初是謝長廷提供錄音帶,陳春生因此被判決1年4個月,減刑為8個月,林宏明也判8個月徒刑,而民事賠償的部分,現在終於出爐,陳春生判賠150萬,林宏明80萬元。
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這一種選舉的造假最好的制裁,就是說造假的人一直追究,那他一定不能當選,以後就沒有人敢造假,現在我們還沒有辦法就是說,造假還是會佔便宜啦,因為第一個付出代價很少,就是錢也是230萬對不對,也是很少但是他會贏得選舉。」
謝長廷以自己的案子為例,他認為,應該嚴刑重罰,否則,2016年大選前,各種的抹黑手段,類似的謠言、黑函,恐怕又要開始滿天飛。(民視新聞蔡煌元、張育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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