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站在警察封鎖線前,高舉雙手(表示沒帶危險物品),呼喊口號,竟然會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真是小型的天下奇譚。這時候衝撞拖抓人的警察才是「公共危險」吧。
警察放棄重要的「勸止」動作,一下就把徐世榮老師像行李袋一樣拖走,但許老師是人,所以他上臂多了好幾個瘀青的傷害成績。
捱了五小時的失去自由,方被檢察官請回。既然無罪,那麼警察們豈不犯了傷害罪!強制罪!如果是在中國,徐老師恐怕就有罪了,最快的方式就是不審送勞改消失四年。
徐老師為大家爭取一個公民不服從的模式,一種言論自由的公開表達:舉起雙手,大聲嚷出你的訴求,既無危險,也沒有妨礙交通。
再下來任何公民都可以舉手大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當我們舉手,就表示沒帶武器,我們公開實行我們言論自由權,當拆政府的聲浪越湧越大越遠,大埔並沒有消失,它是私人產權言論自由等公民權巨大象徵,這是台灣,這是我們生活的方式,政府要消滅這種民主自由的方式就是公共危險,才是人民唾棄的對象。
大聲喊大埔,拆掉無能政府、暴力政府、貪瀆政府,是公民勇敢扛負的行為。加諸徐老師的國家機器暴力,真可恥!讓警察成了「現行犯」的政府,才是應該被拆掉的「黑箱」政府,一一繩之以法!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6/today-o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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