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 星期五

雙子星案// 馬家軍賴素如涉貪起訴 檢求重刑

雙子星大樓開發弊案昨首波偵結,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收賄護航,檢方以三罪名起訴,痛批她「犯後不知悔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資料照)


馬辦主任開獅口 索賄1500萬
〔記者林俊宏、施曉光/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雙子星大樓開發弊案昨首波偵結,檢方追查,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濫用職權在市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公司拿下金額高達七百億元的開發案,並獅子大開口索賄一千五百萬元;檢方除查出她已收下一百萬賄款,還發現她帳戶內有五百五十萬餘元款項來源不明,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以及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等三罪將賴起訴,痛批她「犯後不知悔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痛批不知悔改 三罪起訴
賴素如為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前辦公室主任,檢察官在起訴書抨擊她「嚴重腐蝕民意代表的不可收買性及執行公務廉潔性」,狠狠打了識人不清的馬英九一巴掌。針對賴被起訴,國民黨昨低調回應,黨主席馬英九已經獲悉此事,一切尊重司法。
昨被起訴的被告還有太極雙星公司實際負責人程宏道、居間傳話喬事的前台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賈二慶及世益機電公司負責人彭建銘,賈、彭自白犯罪,檢方請求減輕其刑。
北檢追查,賴素如曾揚言提案若未過,將杯葛雙子星開發案預算,強勢介入此案,她在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收下百萬賄款後,指示助理彭靖雅將七十萬元用來繳信用卡卡費及服務處所需費用,剩下三十萬存入賴借用彭的銀行帳戶,隱匿貪污所得。
檢方也查出,賴素如另暗存助理名下帳戶六百三十四萬餘元,她辯稱這是土地合建案的建商所匯保證金,但檢方僅採信其中的九十三萬元,認定賴素如財產來源不明,請求院方追繳不法所得,成為繼林益世後,第二位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的被告。
收百萬 另有500萬來源不明
檢方表示,賴素如原索賄一千五百萬元,宣稱要「包下」開發案通過,大概要五個比較重量級的議員,每人最少三百萬元,但程宏道不接受,賴同意砍價為一千萬元後,雙方達成協議。
雙方事後約定依一、三、六比例分期支付賄款,即給前金一百萬元後賴幫忙提案,提案進入二讀再給賴三百萬,三讀過關給六百萬元;不過此案進入二讀時一度受阻,賴仍以案子進入黨團協商形同進入二讀,索拿第二期三百萬元不成。
太極雙星成員在電話中,言必尊稱賴素如是「大小姐」,也不避諱談賴素如要錢。一百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太極雙星獲選第一順位投資申請人,彭打給賴說,還沒給的錢有放在心上,賴素如回稱:「重點是你們已得到了就OK,後續大家再看看怎麼那個嘛」。此對話被檢方掌握,成為賴期約收賄的證據。
賴應訊時,堅稱收下的一百萬元是政治獻金及選舉贊助款,且事後已退回,不涉犯罪,檢方不採信。

出處: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6/today-t3.htm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