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我真的要生氣了。
抱小孩事件最新進展。網友晚上傳了幾個google頁面的庫存圖片給我,找到目前最早發出這則抱小孩的訊息來源,是這位Leo Su先生。但他的原始訊息已經設為隱藏或刪除,看不見了。
庫存網頁顯示,這個粉絲頁轉貼這個訊息的時間是在3/27,而我們接獲網友通報的時間是3/28、我們張貼訊息的時間在3/28的23:00左右。兩則訊息的內容完全相同,顯然Leo Su是更早發布這則訊息。
當然,也有可能Leo Su並不是最早的消息來源。
我納悶的是,網友可以輕易google找到的庫存頁面,警方為什麼找不到?然後反而因為憂心、協助轉貼的人,要被「有罪推定」,要你自己舉證、找不到原始訊息,就一口咬定是「散播謠言」?
我明天會跟警察聯絡。如果他們已經函送,我會考慮反告他們誣告
引用陳為廷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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