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中國來的兩百五


◎ 鄧鴻源
中國文化官員劉忠奎被控在台北一家飯店內,性侵女實習生後扔了兩百五十元人民幣打發;事後飯店拖了兩小時才報警,而警員到場既未製作筆錄,也沒訊問劉忠奎,讓他第二天依預定行程回中國,完成他的「極樂台灣」之旅。
女性遭受羞辱,每拖一分鐘,就是身心多受折磨,但飯店幹部竟拖了兩小時才報警,這不是讓她遭受雙重傷害?同理心何在?警察的處理也很瞎,竟然推給女實習生,指她說是騷擾,就逕依騷擾罪簡單處理,讓惡狼一走了之;倘若適用法條都是被害人說了算,那還要警察做什麼?
反觀台中有婦人在路邊挖了兩株野花,就遭警方逮捕,不但把她上手銬,還加上腳鐐,嚇得婦人全身發抖;台灣婦人挖兩株野花就被如此對待,怎麼中國惡狼欺負台灣女孩,警察卻隨便他離境?說穿了,如果不是馬政府已經自認是中國的一省,否則何以如此踐踏自己的國格與尊嚴?
(作者為真理大學副教授)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27/today-o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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