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不到24小時的時間,林家人就籌到了5千萬元,林益世獲得交保,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嘲諷這就是台灣的司法,碰到國民黨就轉彎,看看同樣犯了貪污罪的陳前總統,待遇和林益世真是天壤之別,邱議瑩還拿過去國民黨多位涉案立委卻潛逃出境為例,問問誰能保證林益世交保後,不會逃到國外?
林益世貪汙案爆發以來,很多人都拿扁案來比較,特偵組偵辦的規模,範圍,速度等等,都被拿來討論。目的是要突顯司法的不公,但是我看了覺得,這種比較是對阿扁最大的侮辱。
扁案發生後,阿扁被收押,一直關到現在。林益世被收押,兩個月後交保,這兩種情況比較,當然覺得阿扁遭受不公平待遇。
但是仔細想想,林益世是因貪汙被收押。阿扁呢?也是因貪汙被收押被關嗎?
扁案過程問題重重,無關總統職權的就用實質影響力來判,甚麼是實質影響力?當然法官說了算。其他證人的偽證問題,中途換法官等等就不用多說了。
林益世可以交保,不得不讓我想到,阿扁是以「貪汙」之名被關,實質上是關「一邊一國」。所以阿扁不能交保,也不能保外就醫,這就不足為奇了。
國民黨的思維裡,貪污事小,一邊一國事大。因為一邊一國等於要拔掉國民黨的根,否定國民黨的正當性。所以阿扁是以「貪汙」之名,實關「一邊一國」,不是嗎?要不然那些國民黨貪汙的大官,是怎麼交保或保外就醫後潛逃的呢?
別再拿林益世案與扁案比較了,因為這是對阿扁最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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