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個資法明起上路 戰後史料限縮 學界恐慌
〔記者曾韋禎、湯佳玲/台北報導〕個人資料保護法將於十月一日正式上路,為避免觸法,國史館、中研院早於五、六月起,就開始限縮戰後史料的使用及公開,造成學術界的恐慌,成了個資法上路的重災區。
中研院部分檔案 無法線上閱覽
自五、六月份起,中研院「日據時期與光復初期檔案查詢」內的「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全遭移除,無法直接從線上閱覽;由於正值學期末,此舉讓一堆趕著交期末報告的文史科系學生叫苦連天。連國史館出版的「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全十八冊)、「戰後台灣政治案件」(全十七冊),也陸續被收回檢閱;甚至一度傳出禁售訊息,讓學術界開始質疑,馬政府難道想趁個資法湮滅敏感的歷史資料?
究竟該如何處理歷史檔案與個資法間的衝突?國史館曾在六月五日邀集總統府、法務部、中研院、檔案管理局等相關單位,召開「史料開放與個人資料保護會議」。
史料與個資衝突 盼能修法解決
依會議紀錄所載,檔管局組長施卿琛表示,即便是屆滿三十年而可公開的檔案,只要能辨識個人訊息的,他們都會先遮蔽再提供,就怕侵犯個人隱私。
國史館長呂芳上提問,史料應否被視為個資?史料出版若涉及個資,應如何處理?是否要收回?他希望能訂定特別法來解決學術界所面臨的困境。
中研院台史所研究員許雪姬指出,地方志裡面的人物志,全都是個資,她曾因審查口述訪談而被告。若使用歷史檔案就可能被告,卻只依賴檢察官、法官的認定與裁斷,是相當危險的,似乎又回到警總時代一樣,要學術研究如何進行?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李世德表示,最重要還是要有維護個人資料的精神,只要避免公開電話、住址等詳細資訊即可。
至於無法直接線上瀏覽戰後史料,中研院坦承,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確實不再開放線上觀看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影像,但目錄、卷號、內容摘要都還在。主要是曾有立委質疑會洩漏個資,也接獲家屬抗議會造成困擾;另外,開放圖檔方式會讓中國不肖書商直接下載,印刷成書販售,侵害著作權。故關閉線上觀看,有需要的讀者還是能入館,使用館內電腦觀看。
對於外界質疑國史館禁售部分史料出版品之部分。國史館也在回覆給立委的函件中坦言,為防患未然,確曾將出版物調回檢視,現已恢復展售;但為保護個人隱私,外界來館調閱圖檔或原件時,館方會先行檢視。
逾解密年限檔案 就應依法公開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執行長葉虹靈則指出,政府機關過去對於檔案的處理,各有其標準;國史館揭露所有的個資,但檔管局的保護卻又太過頭了。為解決個資法施行後,對史料使用之限制,葉虹靈說,他們已擬定「二二八事件及動員戡亂時期政治檔案法草案」,規範威權時期的政治檔案,對當事人、研究者、機關等不同使用者訂定標準;若真涉隱私權,也應優先保障被害人,而非加害人。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認為,最基本的個資,像是身分證字號、電話、住址等,當然要保護;為了兼顧研究的需要,檔案內涉及個資的部分可以加密,能讓研究者在一定的規範下使用;但像判決書這種公開的資訊,歷史檔案也應循同樣的標準對外開放,且只要超過解密年限的檔案,就應依法公開,不應再附加任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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