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 |
作者 洪陳勤/真理大學 台灣文學資料館 | |
2012-09-17 | |
原載於『台灣文學評論』第三卷第二期 2003年七月一日發行
發行所:私立真理大學 台灣文學資料館
鄉土藝術牽連入案
除了教書之外,我也參加了電台的兒童節目,常帶合唱團到電台演唱兒童歌曲。主編國小音樂課本的福星中學部林河禎主任,鼓勵我蒐集民間童謠,作為日後才藝教育的資料。 福星國校校務在游教導與校長等人的帶領下,漸漸成為各種活動的中心。學校觀摩教學、國語推行委員會講習,以及民間社團如舞蹈家李淑芬的教跳農村曲等活動常在福星舉辦,校友林雪嬌也在福星借場地排練鄉土藝衛的公演活動。因係第三高女校友,她到學校商借鋼琴,校長允諾我所保管的鋼琴鑰匙借給她。她向我介紹鄉土藝術團的企畫工作、舞蹈節目及歌唱隊,並要我協助她們的演出。我因教學繁忙推辭,她不厭其煩的找機會說服我加入推展婦女社會工作。 其後鄉土藝術團公演結束,林雪嬌到我家敘舊。當她看到我書架的哲學系列書刊時,提議與我一起研究討論,並說她先生熱衷社會改革,有關社會主義的問題,可由他加以指導。我一方面沒興趣,另方面也沒時間,也就婉謝了。過了幾個月,她忽然來說也許有機會出外求學,要取我的經歷資料做參考,此後就斷了音訊。 一九四九年暑假,我被派到市府主辦的草山林間學校教學。八月底回到家,接到林雪嬌寄來的包裹,是她小孩子的衣物,要我幫她轉交給她母親。我見過她母親,代轉了衣物後,接著新學年交替,我又忙著自己的終身大事,也就忘了這件事。 婚後,我在福星負責教三年級,並兼學年主任。一九五0年五月十三日星期六 身體很不舒服,便當吃一半。下午五、六年級學生三、四點才下課,學生來報告打掃完畢,我一如往常吩咐他們將門窗關好,然後就在辦公室趴著休息。本應要打鐘下課了,但鐘聲竟沒響,學生不能下課。辦公室外,站了好多憲兵,我沒警覺,因校園裡原本就駐有軍隊。後來校長叫工友來傳話,說當局要跟教職員談話,男老師代表林某某,女老師代表就找我去。我很厭惡政治對話,因此我拒絕去校長室,但過一會又來叫我,說是非去不可。我從辦公室到校長室,只見一步一兵哨。到校長室,見校長縮在角落,沒有看我。有位憲兵問我認不認識駐守在學校的軍官金上尉,我說不認識。這位憲兵向我說明,因金有舞弊的情事,要請我去作證。我覺得莫名其妙,但也無可奈何非跟他們走一趟不可。臨走時,軍官拿了張條子要我捺手印,隨及交給校長。校長什麼都沒說,游主任卻一直為我辯白。我被送上吉普車時,游主任也想跟上車,但被一把推開,還好他沒跟來,否則就像我一樣一去無回了。 被捕送保密局南所 『一』被騙進黑牢 我坐上吉普車想要看車子要將我送往哪裡,但隨即被喝斥不能看窗外,兩邊坐著押解我的特務,他們將我夾在中間,用頂大草帽將我的頭蓋著,一路車行到保密局南所。我下車後被推進玄關,裡頭一片漆黑,值星官驗明正身後,兩名特務跟值星官說,將人連同單子都帶來了。交付完畢,隨即走人,好像急著下班的樣子。我忙間:「金上尉在哪裡?我馬上跟他對質,就沒我的事了。」值星官回答:「什麼金上尉,沒這個人。」示意要我跟他走,我恍然大悟,原來特務的用意只是要騙我來而已。我在一片黑暗中摸索地經過三道鐵門,隱約看到兩邊一堆鞋子。來到一個牢房門口。 我被推了進去,後面的門一關,我又進到另一片幽暗之中。剛進來時,我什麼也看不見,待驚魂甫定,才看清楚,六尺寬、十尺長的牢房中已有近二十個人。我的腦筋一片空白,只想到還未回去幫家人煮飯。不知過了多久,管理員送飯菜來,因我是新來的,沒我的份。他們拿了紙筆,要我填寫姓名、年齡、地址、服務機關與職業等資料。接著放封,讓我們到外面洗手台洗手腳,同時清馬桶、洗碗、擦地板。我剛來,什麼都不懂,獄友嫌我礙手礙腳。當哨聲響起時,大家就要趕快進牢房。動作慢的,看守的藤條就會毫不留情的揮落下來。 獄友中有位住雙連的少女,才二十歲,已經來了三個月。她們是一群人同時進來的,因我們住的地方相近,她告訴我這裡是保密局。她們對自已的案情都很清楚,唯獨我不曉得什麼原因被關進來。晚上睡覺,大家都將衣服摺起來當枕頭。我來時只穿一襲洋裝,忙了半天,早已濕了又乾,也將洋裝當枕頭,穿襯衣入睡。睡覺位置有先來後到的規矩,先來位置在裡邊,晚來的只能睡馬桶邊。我心想既然位置安排好了,我也倦了,正要平躺下來時,立刻獄友制止,原來要側躺才行。那晚,我沒有進食。由於睡在馬桶邊,夜半有人如廁就會踢到我的腳,一夜折騰下來也有二十次以上。身上也莫名其妙地癢,再加上半夜風咻咻地吹,遠處傳來哀叫聲,與同一屋簷下的痛苦呻吟聲,聽了令人毛骨悚然,我也徹夜難眠。早上盥洗,沒牙刷、牙膏,只好將就簡單漱洗。早餐是稀飯與花生,每人分五粒花生,我沒有碗筷可用,有一獄友給我碗,我毫無胃口,連續一個禮拜都吃不下東西,一聞到食物的霉味就想吐。我在獄中缺乏許多生活必需品,又因錢被沒收,無法寫申請單購買。獄友告訴我可以寫報告請他們歸還,但我申請後一直沒下文。第三天放封時,林雪嬌在另一棟樓上喊我,很驚訝的問我:「妳怎麼也來了?」正要細問,管理員的哨子又響起了起來。是夜,我徹夜未眠,一直想著這個問題,跳蚤又咬得我全身發癢。早上起床,背上都是血,獄友拿萬金油讓我抹,真是痛楚難耐。可能我皮膚敏感,容易發癢,蕭素梅提議跟我換床位,情況才好轉。第四天放封時,林雪嬌說:「我又沒講妳,妳沒有事。」並問我缺什麼日用品?我告訴她,我沒毛巾與換洗衣物。過了十天左右,她送給我一條毛巾、一件男人的內褲、一條牙膏與牙刷。我常高燒不退,向她要維他命。林建議我在提審時,跟法官提出我的需求,又叮嚀絕對不能提她先生的事,我深覺奇怪,事實上我從來沒見過她先生。 『二』審問 自五月十三日被捕後,至月底才提審。法官問我為何而來,我說我也不知道,你們不是要我為金上尉作證嗎?法官叫我不要胡說八道,並問我認不認得林雪嬌,與她有何關係?我說她是我校友,我在學校教書,她來向我借用鋼琴鑰匙,並要我幫忙教合唱團,我沒時間,沒有答應。法官一面問話一邊寫,寫好後要我捺指模。因自白書根本不是我寫的,我拒捺印,但他說不蓋也得蓋。回到牢房,獄友說我沒事,大概一個禮拜就可以回家了。六月一日,管理員要大家收拾行李,到外面集合。牢房外放著一個秤,我上前一量,入獄前四十九公斤,如今只剩三十九公斤。對鏡一照,臉瘦得像鬼一樣,看起來狼狽不堪。 移送保密局北所 「一」差別待遇 六月一日,我們集體移監位於高砂鐵工廠的保密局北所,簡陋的牢房關了三十多人,空氣污濁,讓人有窒息的感覺。接著祖孫三代五人被送進來後,顯得更擁擠。第三天,又來了一位走私犯,帶來一床大被子,一個人就佔了三個床位。我半夜發燒,忽冷忽熱,受不了,靠近拉她的被子,她卻把被子捲得更緊。我整整燒了一個禮拜,請軍醫開阿斯匹靈,卻只給二湯匙粗鹽,而那個走私犯竟然可領一大包藥,可見普通犯與政治犯有差別待遇。 「二」「口供不坦白」? 六月初,我二次被提訊時,與林雪嬌擦肩而過,林馬上將頭轉過去,可能是剛提訊結束。審問時,兩個衛兵押著我,見到審問官時,他拍桌大力一捶,說我沒有坦白,問我知不知道鄉土藝術團是什麼性質?我說我從沒有參加過,所以不知該團內容,我只不過是照校長交代,將禮堂的鋼琴鑰匙借給林負責人使用。法官說上次自白書要作廢,不由分說又拿一份已經寫好的自白書說:「林雪嬌交待得很清楚。」我要求與她對質。法官拒絕,並說林已經交待就夠了,無須再抗辯。當時我已知懷有身孕,恐不堪受刑,故默不作答。書記官竟強拉我的手簽名、捺指印。 約六月中旬左右,我們牢房的人全被叫出去,管理員進來抄房間並灑消毒藥水。不久,就看到蔣經國到北所來巡視了。六月十八日早上從獄吏傳言中,我們才知道陳儀被處決的消息。七月份,我感到胎動。為嬰兒著想,即使發臭的飯也硬吞下去。獄中飲食談不上營養,只有作夢解饞。我經常夢到養父為我送食物,夢中不自覺的嚼動嘴巴,獄友見狀,訝異之餘,不由分說,拼命把我搖醒。八月初,為將牢房中的內亂外患罪犯分開關押,有一批人被送回軍法處。此後,陰濕的囚房不再那麼擁擠,這時我的病情也有稍有改善。 改押軍法處 『一』軍法處的恐怖 八月十五日,我被移送軍法處,軍法處也羈押了很多人。到此後,家人才知道我的下落。在軍法處,只要被提訊,大家都很高興,因家人如果知道提訊時間,可藉此會面。我這次提訊,沒看到家人。提訊時,我與林雪嬌銬在一起,她說她要翻供,我不知她要跟法官說什麼,但她要我放心。庭訊時,輕輕鬆鬆問兩句,我告訴法官,僅借鑰匙給林雪嬌。此外,並告知我已懷孕,可否請醫生產檢。法官准我所請,要我寫報告。 在軍法處,凌晨聽到喇叭聲就是有人要拉去馬場町槍決,同時也會聽到喊口號的呼聲。同房中有位賴小姐帶著八個月大的嬰兒一起被關進來,她父親來信要她悔悟,不要害了無辜的小孩。賴小姐心知無法脫罪,決定將小孩送回給父親撫養。嬰孩很可愛,送回之前,大家都輪流抱過。隔天凌晨四、五點,她被看守叫出去,聽說是與她先生一起共赴刑場。另李朋案件中,他的女朋友廖鳳娥是台北省立醫院護士,臨刑前,禁止她擔任護理外役工作。拉出去槍斃那天,只見鐵門處遺有一支她的木履,令人睹物心驚。在此,幾乎每天都有人被槍決,不知案情的人,尤其有朝不保夕的威脅。在這樣的環境下,我身心所受的煎熬,幾已達臨界點。為了胎兒的安全,我拼命寫交保書。 「二」交保待產 十一月二十七日,獄方終於准予讓我交保,但規定要有兩位店保,最後是先生的姐夫與姪兒把我保了出來。獄方並要我宣誓,不能將獄中的事對外面的人提起,也不能跟外界聯絡。我交保出去後,才清楚案情始末‧‧‧ 五月十三日,我從學校被帶走後,福星國小教務主任游祥雲與五位男老師都沒回家,留在學校等我的消息。家人一夜未眠,四處找我,先生到與我最親近的外祖母家找不到,再找到學校,教務主任把我被捕時的單子給他。我先生看到條子上面署名北署,趕到北署詢問,北署的人莫名其妙,說他們沒有抓人,但卻有不少人來這裡找人,最後要我先生到警務處(今來來飯店對面)問問看,也無法問清楚。隔天我先生去上班,聽說他同學朱耀伽醫生也失蹤了,他才意識到一定是發生什麼案件。母親為了找我,也被一些穿軍服的人騙了不少錢。 我交保待產期間,林雪嬌的母親來看我,說她十二月初已經去幫她女婿收屍了,並安慰我,只要留得命在,來日方長。我才知道案子已經判決,我是被判刑五年。 因為懷孕期間營養與運動不足,加上受此案的衝擊,我的小孩提早一個月在十二月十二日出生。產後惦掛小孩的養育問題,不禁悲從中來。更苦的是,到處受監控,尿布晾在屋簷下,竟也惹來鄰長的責罵。產後我的身體很虛弱,萬華名醫王文杰醫師診斷後,要我在家中再多休養些日子。但我怕連累兩位保證人,只有準時於一月十七日回去獄中報到。 |
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天空在屋頂的另一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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