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改社召集人林麗雲(右一)昨日將「檢舉中天電視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檢舉函送交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要求NCC應秉於職責依法嚴懲中天電視台,旺中媒體集團更應向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及社會大眾道歉。NCC由通訊營運管理處處長黃睿迪(右二)出面受理。(記者羅沛德攝) |
民間團體成立「你好大,我不怕」反媒體壟斷901大遊行官方網站。 (取自網路) |
鍾起惠表示,她已經回歸學者身分,傳播及新聞是她的專長,看到業者違反專業底線,成為經營者打擊異己工具,如果她不表達專業立場,如同沒有專業及良心可言,所以加入連署陣容。
報導走路工事件偏頗 近2千人連署
人在美國的黃國昌昨天也寫了一封檢舉函委託林麗雲交給NCC,陳述中天電視台諸多嚴重傷害新聞專業倫理表現,倫理委員會外部成員紛紛辭職,自律機制徹底崩壞,違反營運計劃書內容,並對公益產生重大危害,NCC應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廢止其所取得之許可換照處分。
另外走路工事件惡意不實報導,也違反廣播電視法規定,情節重大,得科予三日以上、三個月以下之停播處分,同時吊銷其電視執照。
NCC傳播營管處長黃金益說,若新聞報導有誤,因報導受到傷害者可要求更正,錯誤報導的媒體若不依法更正,NCC才會介入處理。
對於NCC不主動調查不實報導的消極作為,黃國昌昨天透過電話表示,NCC會這樣說,他不感到意外。中天發言人黃崇仁昨晚手機未接,簡訊也沒有回,無法取得其回應。
媒改社召集人林麗雲昨日宣讀檢舉信內容:「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中天新聞台處理『黃國昌發走路工』系列新聞,以惡意扭曲事實的報導方式,污名化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發走路工並且逃避責任,企圖誤導閱聽人認知,損害閱聽人權益,踐踏新聞專業,傷害社會正義;此種將媒體公器私用,打擊異己之行為,已威脅言論自由表達,實不可取,更有違法之嫌。」
「中天電視台違反其倫理委員會討論決議的涉己事務原則,但倫理委員會中半數以上(至少三位)的外部委員已於近日辭職,顯示其已無自律之能力,更已違反其營運計畫之承諾。」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表示,NCC應該依據衛廣法第一條「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第十七條「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以及第六條和二十九條有關營運計畫之規範,調查懲處中天新聞台。黃金益表示,中天新聞台主管已到NCC接受行政檢查,承諾會儘速補齊三個倫理委員。
民團發起反媒體壟斷九○一大遊行
記協、多個民間團體將於九月一日發起「你好大,我不怕」反媒體壟斷九○一大遊行,昨天正式成立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antimonopoly。此外,多位傳播科系學生發起「拒絕媒體壟斷,維護專業自主—傳播科系學生拒絕旺中媒體工作」連署,已有超過六百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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