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6 | |
特偵組把宇昌案簽結了,然後呢?沒有然後了。如果這就是台灣社會可以容忍的政治模式,那麼台灣的民主就此玩完了,也沒有以後了。我們正告本案當事人蔡英文女士:如果自認坦蕩蕩,也認為這個社會必須向上提升,建立正確的價值典範,而其本人仍對繼續投入政治工作懷抱高度願望,則不宜逕將特偵組所謂「查無不法」等同於還其清白,蔡女士必須立即採取實際行動給全體台灣公民一個交代。 箇中的道理非常簡單,宇昌案若以目前這種方式畫下句點,這給社會大眾提供的負面教育是:政治可以為了目的不擇手段,只要能勝選,一切所作所為就可以「過關」,不必付出代價?既然如此,今後是否食髓知味、鼓勵複製,讓選舉成為不必交出政績,而是毀滅對手的比賽? 眾所周知,宇昌投資是二○○八年的「舊案」,如果有弊,執政黨與特偵組擺著四年不作為,臨到選舉時再來大動作積極查弊,結果現在卻拍拍屁股說沒事,這已經涉及雙重違失,不僅侵害蔡英文個人人權甚鉅,敗壞台灣政治品質的傷害更是不可以道里計。設想,若採行「奧步」不必負責,則我們是否將一再選出「奧人」,由「奧黨」來統治?若台灣對此無計可施、無由制裁,這個國家是不是也成了「奧國」?蔡英文做為法律系畢業生,若連自己的權益都無法、無能、無膽保護,那麼今年一月大選六八九萬選民對其能否領導國家、捍衛國民、主持正義有所懷疑,豈不因而獲得合理化?而六○九萬投給蔡英文一票的選民無法得到一個合理交代,豈不是所託非人? 宇昌案,不同於一般的「揭弊」事件,這是行政部門以不對稱的資訊,濫用公權力,公然將政府內部的公文,局部揭露,甚至涉嫌「變造」,並且透過政黨、立法、司法、媒體在選舉期間全面性的進行指控,身兼候選人的馬英九總統,甚至親自站上第一線在電視辯論會上發動攻擊,因此可以合理判斷這是一個集體性的行動。昔日的經建會主委劉憶如稱:是應行政院要求對宇昌案啟動行政調查,並奉閣揆吳敦義口頭指示,是否屬實,影響重大,難道不該深究?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所謂當時要讓蔡英文「一槍斃命」的資料,原本是保密公文,先喧騰於眾,行政院事後才緊急「補正」程序,此等嚴重犯法,可以視而不見,無動於衷,成為今後所有公務員效法的「判例」?更荒謬的是,特偵組八月才簽結蔡英文「查無不法」,北檢早在三月就將吳敦義夫婦等一干因宇昌案涉違反總統選罷法的被告簽結「查無不法」,這又是什麼樣的司法之秤? 宇昌案簽結後,有民進黨立委自我解嘲:蔡英文、邱義仁、謝清志、許陽明、彭百顯、許添財等黨內同志,都在選舉期間遭受公審、誣陷;最後無罪定讞,只能無語問蒼天。如此消極的態度,若是整個政黨的習性,那麼可以斷言民進黨今後必然是國民黨繼續蹂躪的對象,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自己躺在砧板上,放棄奮力抵抗,等待判生判死,能怪屠夫下刀?如何侈言重返執政? 懦弱膽怯、息事寧人、以為委曲可以求全、自認公道自在人心,這些行為反應其實都是被長期殖民後的奴性產物,最為統治者所喜愛,卻徹底違背先進文明的思潮,現代的台灣要談國家主體性,必須先從每位公民重拾自己的主體性開始做起,凡是恣意侵犯他人主體性的加害者,或是不知捍衛自身主體性的受害者,都沒有資格擔任台灣新世代的領航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社論 |
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宇昌案的簽結 不足以向全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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