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道勇 | |
2012-08-24 | |
前美國司法部長克拉克日前由蔡同榮陪同拜會法務部長曾勇夫,克拉克希望法務部讓扁保外就醫。 曾勇夫說:「扁因貪污案入監,依法不能在外執行,北監已儘量禮遇」。請問:前屏東縣長伍澤元的「四汴頭弊案」與「八里污水廠弊案」不是貪污案?他不是保外就醫了嗎? 蔡同榮質疑:「有那些東南亞國家像台灣這樣關卸任總統的?」曾勇夫說:「扁在監處遇是依監獄行刑法規定處理,若別國有不同規定,有人要去那個國家當國民,我也不反對。」請問:路人皆知馬英九想當美國人,只有曾勇夫不知,所以也不反對。 蔡同榮又質疑:「前情報局長汪希苓入獄,政府特別為汪蓋大樓關汪,並提供特別照顧,為何扁不行?」曾勇夫說:汪希苓是軍人,非法務部審判、執行。請問:汪希苓和同案的情報局副局長胡儀敏,關在別墅裡的兩組套房,家屬可以去探視、留宿,如此才不枉他們功在黨國。陳前總統不認罪,就要他知道司法的厲害。 至於阿扁能不能保外就醫?法務部則認為只有癌末、插管等情形方符保外就醫。請問:槍擊犯楊雙五、前屏東縣長伍澤元、昔日股市的四大作手翁大銘,符合上述規定而保外就醫? (作者為文史工作室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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