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 星期一

自由廣場》美國對香港的「國際法」布局

2020-05-29

◎ 楊立俞
美國國務院日前針對港版國安法的聲明,雖然只有短短四段,但選字精準、強烈,每一段皆有特殊意涵,字裡行間更隱含美國對香港的政治和外交布局,耐人尋味。
首先第一段選了「單方面」(unilaterally)和「恣意」(arbitrarily)二字。在國際爭端訴訟中,這兩字經常被用來指控對方違反國際義務的行為毫無依據,間接指控中國政府實施港版國安法不具正當性,且該行為造成的效果根本性地破壞香港的自治權。有趣的是,該段最後一句用了「international treaty」一詞,定調中英聯合聲明是具有國際條約性質,而不是單純的政治聲明(declaration)。既然是國際條約,當國家違反條約義務時,就會形成國際法上的責任(international responsibility)。如果再連接前後文,美國政府的目的就相當明顯了:指控中國毫無理由違反國際條約,且情節重大,應負起國際責任。
國際法上對於條約內文涵義,應按照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解釋,並非由締約國其中一方片面解讀,因此美國間接以國際法理打臉中國政府「中英聯合聲明只是歷史文件」,以及「香港問題是內政事務」的說法。聲明第一段還有另一隱藏用意:警告國際社會,任何幫助中國侵害香港自治權的國家,都可能構成「幫助中國違反國際義務」,而在國際法上具共同責任。
聲明中,美國也宣告反制作法,明示雖然自己與中英聯合聲明無關,但「美港關係法」賦予美國政府權力檢視中英聯合聲明的落實狀況,若香港自治權受到嚴重干涉,美國總統可以發布行政命令暫停給予香港相關經貿優惠。而如今美國國務院已經考量過去香港一連串事件後作出合理評估,確認中國政府承諾保障的自治權嚴重減損,只需等川普一聲令下,過去給予香港的優惠都可以暫停。如此一來,香港在亞洲的金融、貿易地位勢必受到影響,呼應了川普日前表達必定採取強烈措施的立場,再次警告中國,美國的反制措施一切具有法源依據。
簡短的聲明,卻得以看出美國外交、法律、國際政治實力的深不可測,對比之下,中國外交部、國務院,甚至國台辦發言系統大媽式的潑婦罵街,及成天嚷嚷武統等缺乏國際法基礎的策略,在軟實力上彷彿仍彌留於清朝末年。
(作者為倫敦國王學院法學院研究助理、前政治工作者)


引用自由時報 :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37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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