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6日 星期四

設籍中國喪失台灣身分 14年567人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贊恢   
2018-08-17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宣布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居住證,對於台灣民眾申辦居住證是否涉及台灣戶籍問題,陸委會表示,還需要中國大陸具體辦法公布後進一步瞭解。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籍,違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據統計,二○○四年至二○一七年共有五六七人因此喪失台灣身分。
  •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資料照)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資料照)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城市的居住證是發給無法取得城市居民待遇的農民工,農民工大量湧入城市,社福與教育等各項資源無法承載負荷,但城市又需要農民工的勞動力來發展,於是發放次級公民的居住證給他們,而這次是首次對港澳台民眾核發。
邱垂正指出,目前中國大陸公佈的居住證資訊並不明確,政府需要更多訊息,才能釐清陸方公布的居住證措施與現有戶籍待遇有何不同,也才能確認是否與兩岸條例有所衝突。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一項,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地區護照,違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依法註銷在台灣的戶籍登記及隨戶籍衍生的相關權利。
目前已有五六七人因在中國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包括去年中共十九大擔任中共黨代表的盧麗安,盧麗安與十九歲兒子在台中市的戶籍,去年十月初已先後遭廢止;盧的先生、上海復旦大學教授沈一帆的戶籍,更早在二○一五年一月遭廢止戶籍。
Source: 自由時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1433&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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