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詐騙共犯?

2016-04-13
肯亞政府讓中國強行擄走涉及電信詐騙案的台灣人民,陸委會的兩岸熱線電話又變冷線,法務部則稱:肯亞電信詐騙案中受害者都是中國人,沒有台灣人,基於這些理由被中國方面帶回去;詐欺案只要在境外犯罪,台灣並無管轄權,中國處理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的管轄原則。難道,這就是羅瑩雪日前到中國「交流」的結論?按照法務部的高見,陳由豪等一干窩藏中國的台灣要犯,不是早就應該遣返台灣?中國想抓就抓,不放就不放,這算甚麼兩岸司法互助?
其實,中國強行擄走台灣人民,固然涉及司法問題,弦外之音卻在主權,企圖落實兩岸同屬一中。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迫不及待地表示,肯亞案的具體情況有待了解,但各國政府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是值得肯定的。不僅法務部支持中國,網路上也有人樂見嫌犯送往中國嚴懲,回來台灣反而輕判。這反映了,台灣詐騙橫行,馬政府束手無策。但由中國來打擊犯罪,看似大快人心,司法管轄權因此奉送中國,未來中國在境外只要想抓它認定的台灣籍嫌犯,尤其是將「台獨份子」扣上其他罪名,也可以比照辦理了,那還得了!
在香港造成寒蟬效應的銅鑼灣書店事件,不就是這樣嗎?在香港經營合法事業者,只要中國認定是嫌犯,便可以到境外抓人到中國,書店股東、員工也只能「被同意」協助辦案,還得裝作感恩戴德。所謂一葉知秋,今天中國境外強行擄人,有人「心裡也有一絲絲終於看到正義的喜悅」,渾然無感於一旦中國藉此合理化其對台灣人民的司法管轄權,那麼以後台灣人民出國就隨時有被抓到中國的風險了,因為這是承認一個中國原則的國家所允許的,這有多恐怖?
主權再次遭辱,馬英九接見外賓仍在推銷「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沾沾自喜於兩岸簽訂了二十三項協議。可笑的是,其中不就有一項「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嗎?有甚麼路用?台灣要犯偷渡中國,受中國保護表揚,遣返回來幾個?現在,竟然在肯亞強行擄人,所謂的司法互助,難道只是證明中國對台灣人民有司法管轄權?一如所謂的一中各表,老共歡迎承認一中,卻絲毫不容許各表。說難聽一點,老共跟詐騙集團有何不同?而這個人也在自欺欺人,該不會他們根本是詐騙共犯吧?
另外,中國主導的亞投行,馬政府一向躍躍欲試。中國現在攤牌了:台灣想要加入亞投行,必須透過中國財政部申請!張盛和方才說,不會再提出申請了。然而,當年馬政府不就是透過秘密管道與中國協商,經由中國同意台灣以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實為中國的台北)觀察員,出席世界衛生大會的嗎?張盛和留下尾巴:是否加入亞投行,應該由新政府做決定。似乎,馬政府有意留個坑讓新政府去跳。將近八年來,這個人用一中繩索將台灣五花大綁,今年世衛大會新政府只能概括承受。如果無法掙脫這些中國緊身衣,恐怕就逃不出這個人的總路線,而台灣的民主也就虛有其表了。
再過一個多月,這個人即將卸任,但他把台灣籌碼送給中國不少,連太平島也不放過,難免讓未來的新政府綁手綁腳。而這也讓中國施壓新政府,手上徒增許多著力點;為了給新政府下馬威,也不再顧忌讓「各表」露出馬腳了。從周子瑜、甘比亞到肯亞、亞投行,就是這樣的路子。中國觀光客頻傳限縮,也是觀光旅遊相關產業連結中國,徒然送給對方來對付台灣的籌碼。於是乎,新政府宛如一出生便負債累累,對內對外都難有蜜月期的遐想,必須從經濟到外交振衰起敝,援引國際正面能量提振台灣,儘早恢復我國的總體自主能力,才能將這個人手中流失的籌碼一一找回來。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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