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30日)是國際失蹤者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Disappeared),這是紀念世界各地因為各種因素(最常見的是政治因素)而陷入「強迫失蹤」狀態的人。國際人權團體稱,現今仍有數千人是強迫失蹤的受害者。但如果看中東的情形,特別是ISIS的暴行,這數字應該遠遠低估,最少是數以萬計。
「強迫失蹤」是指非自願性的失蹤,這個名詞有點文謅謅。換成比較淺顯的敘述,就是「秘密抓人」。在台灣白色恐怖年代,幾乎每個政治犯都是「強制失蹤」,他們被秘密逮捕之後,接下來秘密偵訊、秘密羈押、秘密刑求,直到被軍法起訴,家屬才被告知失蹤親人的行蹤。這已經是幾個月以後了。換句話說,家屬要忍受長達幾個月、因為親人生死不明,而飽受的心理煎熬與折磨。
2010年底,聯合國通過《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用以保障強迫失蹤受害者的司法權益和他們家屬的知情權利。聯合國官網的「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網頁指出,「強迫失蹤」已成為一個全球性問題,經常被當成一種策略,在社會中散布恐懼,或作為打壓政治異己的手段。這種現象,特別令人關切的是:1.對人權維護者、受害者親屬、證人及經手強迫失蹤案件的律師,進行不斷騷擾;2.國家以反恐名義實施強迫失蹤;3.在強迫失蹤問題上,仍普遍存在「有罪不罰」現象。也就是說,對加害者不予追究。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敘利亞2011年爆發內戰以來,約8萬5千人在當地被強迫失蹤,包括政治異議人士、人權工作者和教師等。而斯里蘭卡、甘比亞和波士尼亞等國,仍有平民持續失蹤。該組織並未提及中國,中國的法輪功學員也是強迫失蹤人口的大宗。冷戰期間的強迫失蹤現象,常是因為國家暴力進行的政治整肅;但如今種族衝突、毒品交易和人蛇走私,也加深了失蹤問題。
引用網址如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1cffc66b-ac7c-4068-9ff6-6785c13f1a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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