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終於講實話,自打嘴巴地替阿扁翻案了。龍潭購地弊案劉世芳及魏哲和簽結案的說明中說:「科管局與達裕公司簽定八十六億餘元的「土地先行使用及買賣契約書」,當時是以每坪四萬六百五十元價格買進土地,但達裕之前則是以每坪七萬一千五百零九元到五萬五千元間價格買地,科管局並未以高於市價行情圖利達裕公司。」科管局向達裕買地的價格(每坪四萬六百五十元)遠低於達裕當初買地的價格(每坪七萬一千五百零九元到五萬五千元間),顯然達裕公司是虧損,而政府則是賺到。
即使阿扁有收受佣金(事實證明是辜作偽證)且發揮影響力,豈有廠商行賄後反而虧損的道理?特偵組在劉世芳及魏哲和簽結案中所舉的數據證明阿扁無罪。當年特偵組以辜仲諒的偽證及瞎掰的起訴理由將阿扁總統夫婦起訴,讓阿扁被關到今天。特偵組,造孽啊。因果循環,報應不爽啊!龍潭案 劉世芳、魏哲和查無收賄 簽結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留言版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easybook&Itemid=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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