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郭美珠亮法院判決 控白冰冰謊話連篇-白冰冰︰自掏腰包負擔節目設備 參賽者錄影

白冰冰公布的節目支出一覽表,被踢爆132集共灌水950萬。
尤美方(左起)、郭美珠、田路路、律師蔡易餘等人上鄭弘儀(中)廣播節目,指控白冰冰說謊。

專案組/台北報導
資深藝人控白冰冰疑「假補助顧自己」案,昨日又有新進展!郭美珠出面籌組關懷資深藝人協會,找來律師蔡易餘任顧問律師,協同藝人田路路、尤美方上寶島新聲電台鄭弘儀節目,翻出法院判決指控白冰冰謊話連篇、費用灌水造假!
華視函證明虛報528萬
郭美珠與蔡易餘拿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度選上訴字第2030號刑事判決」,該份法院判決指出,「『天天哈哈笑』為長興影視有限公司製作,華視僅受長興公司委託,安排時段播出節目,華視同意無償提供播出時段,並無償支援錄製設備及資料畫面,而華視為前揭事項支援時,均以編制內員工及現有設備為之,並無額外直接現金成本支出等情,有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0年6月13日(100)華節綜字第0008號函及所附簽呈單、『天天哈哈笑』企畫案、節目供應契約書1份在卷可考」。
郭美珠說,華視的函就可以證明白冰冰所公布的節目支出一覽表中,音響燈光、剪接、音效字幕都是虛報灌水的,因此這部分以白冰冰自己公布的支出每集4萬計算(音響燈光2萬、剪接1.3萬、音效字幕7000),製作132集就虛報了528萬!
涉嫌灌水加總高達950萬
此外,根據判決書第33頁,也可證明白冰冰所稱每集比賽獎金1萬5,實際上只有1萬3;而遊覽車費用每集3萬,根本不在長興補助參賽隊伍之列!遊覽車費用加計每集灌水2千元的比賽獎金,以製作132集計算,這部分又虛報了422萬!如果根據這份判決,將所有涉嫌灌水的部份加總,已經高達950萬!
律師︰白涉偽造文書等罪
蔡易餘說,以這份法院確定的判決來分析白冰冰公布的節目支出一覽表,已有觸犯刑法的偽造文書罪、詐欺罪、商業會計法之嫌,這是公訴罪,已非藝人間口水戰!郭美珠、尤美方、田路路同聲說,她們委任律師來處理相關的法律事務,就是希望將事情回歸到「白冰冰製作『天天哈哈笑』節目、拿政府補助是否涉及虛報」的主軸,深究其中涉及觸法的問題,不要讓白冰冰用「私人恩怨」一語帶過,模糊了幫納稅人追討血汗錢的原意。
而立委李俊俋在受眾藝人請託後,也立即發文給文化部要求提供「天天哈哈笑」的所有補助明細原始單據,但截至目前為止文化部仍沒有回應。
白冰冰︰自己花錢找外包
對於華視無償提供設備,並無金錢支出,但白冰冰的支出款項細目卻有燈光、音響、剪接等支出,白冰冰則表示:「音響燈光、剪接、音效等節目設備,都是我另外花錢找外包公司製作的。」
對於遊覽車等費用,白冰冰說:「參賽者來錄影,由我負擔遊覽車費,但若是觀眾來看錄影,就必須自己包車付錢,是兩碼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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