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上樑不正下樑歪 ─ 評謝長廷中國行(之3)

作者 陳師孟   
2012-12-07
謝長廷到中國拋出「憲法各表」的主張,對台灣的處境形同落井下石:中國國民黨死抱不放的「一中各表」,只是根據1992年一次非官方「辜汪會談」的要義,正當性何其薄弱,就幾乎使「中華民國」成為國際上的拒絕往來戶,「憲法各表」則更似要提供「一中各表」的「法源」,補強其正當性。好在中國共產黨難改其貪得無厭的本質,非以「一中原則」徹底取代「一中各表」不可、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抹殺「中華民國」不可,所以對謝的「憲法各表」也就興趣缺缺。不過謝的冒進引起綠營內部的反彈,則是理所當然。
謝系從上到下對各方的批判,不但無意反省檢討「憲法各表」的盲點,反而展開「以攻擊代替防禦」的戰術,一方面嘲諷別人是受到過去兩蔣時代的洗腦,成了「恐共症」的長期病患,另一方面則由謝本人發動黨內的「寧靜革命」,挑戰民進黨《黨綱》中的三個「決議文」,認為三者在對中國的立場上,彼此有所扞格。關於獨派人士是否恐共,我們只能說,事關台灣國家前途與後代命運,與前科累累的中共打交道總以小心為是,寧可「不及」、也不可「過」,寧可戒慎恐懼、 也不要一廂情願;如果這算是被洗腦,總比被統戰好多了。至於民進黨「決議文」的內在一致性,就不是主觀上見仁見智的問題,有必要嚴肅回應,但民進黨中央對此卻如西諺所形容的:「安靜得震耳欲聾」。如果謝的質疑確實無誤,黨中央在默認之餘,有必要檢討修訂;但事實如何呢?
根據媒體報導,謝把矛頭先指向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該文有謂:「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表面上有認同「中華民國」、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意含,雖然明白反對「一中原則」,但也看不出 反對「一中各表」;再者2004年的「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也有謂:「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認同應相互接納,…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也像是在國家認同上留有模糊空間。但到了2007年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卻出現:「台灣至今仍沿用不當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導致民選政府無法正常運作,造成憲政體制不正常」,明白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對台灣要成為一個正常國家構成障礙。
謝要求黨中央說明三者之間如何銜接,以釐清《中華民國憲法》究竟是不是台灣這邊片面的「一中架構」,也就是所謂的「一中各表」。這是一個精心設計的質問,因為如果回答《中華民國憲法》確是「一中架構」、符合「一中各表」的話,那麽既然「台灣前途決議文」也接受《中華民國憲法》,豈不等於民進黨透過憲法間接接受了「一中各表」,那對謝提出類似的「憲法各表」,有什麽好大驚小怪?如果《中華民國憲法》不是「一中各表」,那表示《中華民國憲法》並不觸犯民進黨的忌諱,又何必祭出「正常國家決議文」來排斥這部無傷大雅的憲 法,還要千辛萬苦制定新憲呢?也就是說,只要確認「台灣前途決議文」蘊含《中華民國憲法》,民進黨若不是已然接受「一中各表」、就是應該默認「憲法各表」,謝長廷橫豎都是贏家。
謝的質疑看似咄咄逼人,其實完全出於他在引述「台灣前途決議文」時,一個有意無意的遺漏;該決議文之所以讀來會有接受「一中架構」的感覺,是因為在「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這句話之前,有一個關鍵的前置副詞─「固然」,被謝長廷「消音」掉了。把「固然」還原之後,陳述的語意立刻由正面轉為負面,再配合「目前」兩字,整個句子要表達的就很明朗:眼前我們勉為其難接受這部憲法與這個名稱,但並非心甘情願、也不會永遠如此。有了這樣的理解,就明白民進黨在經過八年執政之後,感慨於政治依然不上軌道,才追加「正常國家決議文」,痛斥這部憲法是亂源,以加深國人儘早制定新憲的覺悟。所以這兩篇決議文之間並無矛盾,前者表達被迫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無奈,後者表達換掉《中華民國憲法》的必要。至於論到「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必須瞭解當時正值阿扁第二任執政初期的紅衫軍之亂,民進黨做為執政黨,呼籲國人不要因族群意識而內部自亂陣腳,只要是對國家主權有認同,名稱不構成排外的條件。放在當時的時空環境解讀,可以知道這是一段「團結自強、共禦外侮」的喊話,對象是全體國人,不是民進黨員。因此把這個「決議文」上綱為民進黨對台灣憲政體制的主張,未免牽強。總而言之,謝的質疑基本上來自一個「失之毫釐」的出發點,以為「台灣前途決議文」肯定《中華民國憲法》,以致他的邏輯結論「差之千里」,把「一中各表」當成民進黨對中國政策的「潛規則」,也替他的「憲法各表」找到立足的 空間。可見民進黨中央對此裝聾作啞,形同鼓勵謝「圍魏救趙」的手法,成功轉移了事件的焦點。
不過,不論謝長廷的中國行、或是回台後對民進黨黨綱的挑戰,所暴露出的最大問題,其實並不是謝的思考能力,而是民進黨中央的反應能力,尤其是黨主席蘇貞昌的領導能力。我們回想一下,當初謝長廷訪中的行前,蘇貞昌是持 「樂觀其成」的態度,其後謝因發表「憲法各表」,返台遭到批判,蘇仍然宣稱「比較正面看待」此事,因為「我一向主張要自信積極與中國互動」。確實,蘇在競選黨主席的政見發表時,已經言必稱「瞭解中國、面對中國」,因為「中國在變,台灣不能以不變應萬變」、「與中國的交流,不只是政治、經濟的中國、共產黨的 中國,更要與廣大的庶民中國交流」。這番話蘇主席在七月底黨中央恢復「中國事務部」時重覆了一次,上星期成立「中國事敄委員會」時,再重覆一次,而對謝的 中國行,也是千篇一律搬出來為謝背書。
姑且不論中國併吞台灣的野心有沒有「萬變」,與十三億的中國庶民如何交流,也不論「中國事務部」與「中國事務委員會」的設置、或謝的訪中,能否讓民進黨對中國的瞭解突飛猛進,我們無法苟同的毋寧是,蘇在這件事上完全沒 有體認到自己是民進黨的主席,沒有站在黨主席的高度評斷謝的中國行。這包括兩方面:在程序面,謝做為民進黨的領袖人物接受邀訪,出訪前有無獲得授權在外提 出個人政治主張,必須澄清;再則在實質面,謝個人主張的內容是否符合民進黨的黨綱,更要確認。蘇既不究責謝長廷的自行其是、為所欲為,也不比較「憲法各表」與民進黨的「制憲正名」是否相容,只憑謝與自己「面對中國」的姿態一致,就把謝此行視為「自信積極與中國互動」而予肯定,這顯示蘇是以主觀的好惡在領導民進黨,是以個人的見解凌駕於民進黨的綱領之上。照說做為反對黨的主席,一旦得悉任何台灣人 ─ 不論其政黨屬性、也不論其身份地位 ─ 公開提出中國政策的己見,都應嚴肅看待、求知若渴,凡有獨到可行的見解,要追根究柢、不恥下問,凡有損台灣利益的言論,若無從制止,至少也該痛陳其弊、嚴加譴責。這不只是對連戰、吳伯雄、蘇起、金溥聰等壞人的「妖言」如此,對自己人謝長廷的「謬論」更不能例外,否則就是「以人廢言」,有失原則,勢必貶損政黨的公信力。然而蘇對謝在中國的自作主張,只用一句「辛苦啦」輕描淡寫帶過,對「憲法各表」則表示「會與其他不同意見都做為以後參考」,就沒了下文。這種「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領導風格,讓黨員同志如何明辨是非、知所適從?讓台灣人民如何心悅臣服、付託未來?
同樣的道理,謝既在黨內公開質疑《黨綱》裡的三個「決議文」,據悉僅游錫堃中常委當場提出反駁,反倒是蘇主席卻老神在在,像是在看戲的旁觀者,沒有依據自己對「決議文」的理解,參與論辯、切磋琢磨;當討論無法取得共識時,也沒有依照自己主席的職權裁示再議或交付研究。最令人傻眼的是,事後居然還以「仙拼仙」趣稱謝與游的爭論,好像這是一場大老之間無關緊要的意氣之爭、或是一次無所謂孰是孰非的口舌之辯,如此怎能消弭謝長廷心中的疑惑與不平?又怎能維護黨綱做為政黨靈魂的尊嚴?蘇主席對三個「決議文」再怎麽生疏,也應該即席翻出民進黨《黨綱》最前面、也最重要的「基本綱領」部份,在第一段就可讀到:「…台灣本應就此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但由於國民黨一意藉著『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之虛構,維持大而無當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不僅對內造成憲政改造的僵局、對外引起中共之覬覦野心;…也無法正常地參與國際社會;甚至造成台灣人民國家意識的模糊。…」等語,對《中華民國憲法》的立場何等斬釘截鐵,謝長廷能不低頭?
蘇主席若不改其「什麽都不敢表態、什麽都不敢得罪」的個性,對黨內派系大老的不當言行視而不見,對外人的批評則當成修養不夠的「人身攻擊」,只怕民進黨即使保住黨內和諧,也必然輸掉綠營民心。這或許是謝長廷中國行意外帶給蘇貞昌的反省機會吧。
2012年11月26日
——原載《綠色逗陣》網頁
Source: 臺灣e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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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6015&Item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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