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9 | |
台灣的法官真可笑,擺明就是要讓林益世交保,卻因難以向輿論交代,於是板起嚴厲的臉孔告誡林益世,絕對不可以試圖逃亡,或起心動念想滅證、勾串被告或證人,「你這案全國都在看」。 這三道「不可以」令符,往林益世額頭上一貼,看似法力無邊,可以鎮住妖魔鬼怪,其實是一堆喃喃自語的廢話,根本奈何不了道行高深的林益世。因為湮滅證據、逃亡或勾串證人,不是可不可以,或應不應該,而是能不能做到的問題。 換言之,如果有能力湮滅證據、潛逃出境,或勾串證人,換作任何一位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的罪犯,一定是先做了再說,管什麼全國都在看。而且,法官告誡的前提是用高道德標準來要求林益世,但林益世若能奉持如此高道德,就不會去貪污,所以很難想像法官竟然天真地要求貪污嫌疑犯當聖人。 況且,法官也太小看林益世家族的實力,他們在贓款被查扣下,還能在十七個小時內籌到五千萬元保釋金,看來人脈、金脈都未因林益世涉貪而斷鏈,反而更加屹立不搖。易言之,林益世交保後,有如縱虎歸山,那一位叱吒風雲、喊水會結凍的大黨鞭、秘書長回來了。 國民黨一向有浪子回頭金不換的優良傳統。有人背叛家庭,跟小三上汽車旅館,國民黨未將其逐出家門,反而賞識其膽識,拔擢他擔任黨鞭,這樣才能「鞭長可及」。因此,林益世將永世沉淪,或成為國民黨浪子回頭的新典範,誰敢妄下斷語?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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