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灣沒有鄉村…
◎ 林震洋
九月六日自由時報的一則新聞「活化休耕地 農業縣市:擠不出預算」,透露當前農業政策背景的兩個迷思與困境:一、農業生產偏重經濟價值,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扞格。
政府有意活化休耕地,是早該進行的政策。但如果依循工業化農業的思維,以單一作物栽植,仰賴化學肥料、除蟲草劑的施用,生產單一特產作物,把活化土地當作是活化經濟的手段,那就忽略了氣候暖化、石油高峰期等全球環境變遷的危機。
農業除了經濟價值以外,更有生態、社會、文化的價值,政府在活化耕地的同時,也應擴大野生、原生動植物的保育,復育農村的生態功能,例如鼓勵部份農地回歸林地,野溪河岸去水泥;或仿照台南市政府推行水雉保育獎勵辦法,針對野兔、穿山甲、食蛇龜等動物擴大保育,讓更多生命進入農村與我們共存,進而復育以原生動植物為基礎的傳統生活、飲食文化,讓資本主義、功利主義切割而疏離的社會,重新凝聚。
在生態與社會的重建過程中,經濟是兩者的連結,但資金必須從化肥、農藥產業鏈中轉出,轉而鼓勵青年人回鄉,或促成地方產業的形成,或用於生態資源的調查或復育。當農業縣市政府表達沒有資金,更凸顯了中央與地方兩種政府層級劃分的盲點:都市與農村兩種地方政府。
農村是以自然資源為主的地方政府,都市是以加工產品、貨幣為主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則是空的,以無形的口號信念、理論數據、權力為基礎,進行資源分配的國家政府。
農村和都市,本來是一體的,就像農地和河川,島嶼和海洋,天空和宇宙,都是相連的。是什麼?是誰?將他們、我們給分化了?
(作者為約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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