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請看網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gYEzvInGHQ
| 新聞報導 - 台灣神道每日一篇 | |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 |
| 2016-08-22 | |
問: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嘗無誨焉!孔子還要人送紅包,才肯教導學生嗎?
答:束修真意,束是「約束」,修乃是「自修」,明白一點的說就是自我約束,能夠反省自己的過錯。整句的意義是說,凡是能自我檢點,約束自己的行為,而且肯努力上進,我是從不放過教導他的責任。
束修以上:就是約束自我(束),檢點自己(修),肯努力向上(以上)之謂。
道德的成就,就是征服自己。 事業或是修道,靠自己的決心與毅力,有恆心的繼續下去,自然會成功。自助才有天助,天助始有人助,外緣人事,還是受到你自己的心力所感動形成,若是有人失敗,而怨尤於客觀環境不良,那是他心裏上的退縮,世界沒有真正失敗,也沒有絕對成功,只要決心到底,不論成功,都會達到一定程度的理想。 大道內容在人道的表現是「倫理」,於人性的表現是「無私、能容」。所以修道求乎理性,行倫常之情,修養無我、服務人生觀,便是時空真主大道夥伴。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吃苦正逢少年時,長壽到老萬事足;凡事先苦後甘,不要少年有成,自大驕傲,甘盡苦來,已是「傷心」之時。 讀書人若沒有中心思想,了悟人生道理,便容易因人事是非失去控制,作種種常人所做不出來的壞事;讀得越多書,花樣越不可思議,無形之中損人愈甚。所以一個讀書人,最主要不是求乎所學專門知識,而是先培養正確中心思想,修養讀書人的氣質;現在社會上所謂經濟犯,詐騙案……層出不窮,讀書愈多,所犯的案件越高明,受害人數也愈來愈增加,這都是讀書人缺乏道德的具體表現。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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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 |
| 作者 許建榮 | |
| 2016-0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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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http://blog.pixnet.net/mattel/category/956566,版權:玉山社出版社)
1981年發生陳文成博士命案 美國官方認定與國民黨校園間諜活動有關
1982年5月17日的Newsweek(新聞週刊)在一篇標題為”Spies in the Classroom”中,詳細地報導國民黨間諜學生在美國校園的活動。文中提到陳文成博士之死,使得國民黨校園間諜活動突然成為輿論焦點,而他的死因被美國國會認為與國民黨間諜學生在美國校園的監視與打小報告活動有關;內容並指出大部分的間諜學生是忠誠的兼職間諜,只有少數是專職間諜工作者,但兼具學生身份;另外報導也提及國民黨需要更多的告密者協助監視學生的活動。而這些消息提供者打報告的收入,從每份報告五十美金或一百美金到每個月美金六百元都有。 新聞週刊也寫到,被打小報告的學生,其家人會遭到威脅,有些護照會被取消或吊扣,有些人則會被逮捕入獄。新聞週刊也說,儘管國民黨政府官方否認陳文成命案與國民黨的校園特務活動有關;根據美國國會的資料,美國司法部、聯邦調查局接受國會亞洲與太平洋事務小組聽證會的證據,認定國民黨在美國派遣特務學生監視台灣留學生,因而造成陳文成命案是個事實。因此眾議院與參議院也一致通過一項決議案,禁止出售武器給在美國校園派遣間諜特務的國家。 圖說:新聞周刊描述打小報告的價格
圖說:伊利諾大學報導拿中山獎學金的學生負責監視其他留學生
圖說:被馬英九波士頓通訊恐嚇的留學生
※更多美國官方對於馬英九所參加的團體與組織的說法,因版權問題無法一一詳載,請詳閱《馬經二:你應該知道的馬英九》。(※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source: http://blog.pixnet.net/mattel/category/956566,版權:玉山社出版社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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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 - 新聞快報 | |
| 作者 民報記者林冠妙 | |
| 2016-08-23 | |
薛化元教授出示美麗島事件軍法審理卷宗,指文件下全是人名,若個資保護全部遮起來不能看,如何知道發生什麼事?圖/林冠妙
民視顧台灣顧問團今天舉行「轉型正義與檔案開放」記者會,海洋大學助理教授江志宏表示,檔案的保存及公開是在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才能監督甚至追究政府的責任,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絕對機密的檔案文件,30年就須自動解密、公開,目前應開放而未開放者,政府應主動公布。 此外,針對該保存的檔案,依《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各機關銷毁檔案應製作銷毀目錄,目錄並得提供史政機關檢選、註記,「該開放的就開放,該保存的就要永久保存」。 海外白色恐怖歷史研究者陳昱齊指出,檔案審核時間過久,機關人民申請檔案,雖然《檔案法》規定30天內回覆,但只準看其中一、兩案,要看到全部的申請檔案通常得等上3個月或半年,對研究者是很大的困擾,此外,《政治檔案法》在保護個資的大旗下,檔案開放難度比現行《檔案法》還高,還加入刑罰,將使承辦的公務員動輒得咎,完全違背該法推動轉型正義、促進檔案開放的立法意旨。 陳昱齊還爆出更嚴重的問題,「檔案目錄遭下架」,指當年他在研究海外台獨運動時查到的檔案,最近再上去查時,發現這些目錄全部不見了,館方說是外交部發了一紙公文要求下架,「無聲無息就被下架」,國史館今年8月1日實施閱覽新制度,強調要完整公開檔案目錄,但不到一個月,就有研究者申請檔案遭拒絕,隔天,館方就徑自把目錄下架。 民視顧台灣顧問團舉行「轉型正義與檔案開放」記者會,左起為江志宏,薛化元,陳昱齊。圖/林冠妙 薛化元質疑,目前取得檔案須花費很長時間,以這種速度,如何在2年內完成調查報告?《國家機密保護法》雖已實施十多年,但政府機關並未進行系統性整理,導致連現在已非密件等級的資料都沒有公開,而銷毁檔案也未依規定報至檔案局處理,才發生之前監察院違法銷毁大量檔案事件。 他表示,探究歷史真相是轉型正義最基礎的工作,但近幾年,受限於《個人資訊保護法》,各檔案機關對於非本人或其親屬調閱檔案,或涉及第三人個資的檔案多採保守態度,轉型正義的制度配套嚴重不足。 薛化元呼籲新政府承諾,由負決策責任的政務官對目前的檔案開放,依法做出公開裁示,使承辦人員得以順利推動「檔案自動、主動解密」、「解決個資法適用問題」及「作業完成後一律開放」,機密檔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解密,除非權責機關核定延長保密期限,否則一律自動解密,至多30年所檔案皆主動解密。 另外,薛化元要求明定憲法機關資料應列為國家檔案,而總統是憲法機關,相關檔案、函件、日記一律列為國家檔案,公開兩位蔣總統的相關檔案,至少應將備份檔案公開;針對轉型正義制定的檔案開放相關法律,不可制定比現行法律規範(如個資法)更嚴格的限制,應排除相關法律時效的限制,以追究加害者責任。 民視顧台灣顧問團團長許世楷則說,政黨輪替後,人民希望新政府糾正過去的政府,這就是轉型正義,是新政府必須做的事,轉型正義的基礎就是檔案,黨產問題也須靠檔案,如此才有根據,正義就可以轉型,否則不符合事實,就沒有轉型正義。 前駐日代表,民視顧台灣顧問團團長許世楷。圖/林冠妙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5916&Itemid=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