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報導 - 大地新聞報導 | |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 |
| 2013-06-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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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1. 剝削—奴隸—封建—資本主義 VS. 社會主義 2. 史明對聖山的驚艷 3. 共產社會源起與變質 4. 西方社會的共產村都失敗了 5. 聖山的平等生活就是反剝削 6. 史明對於聖山志工的驚艷 7. 低調的重要性 8. 史明看出聖山志工有共同的人生觀 9. 史明不在意被歸類為左派,他比較在意的是人人平等 10. 階級的誘惑 11. 再次強調人人平等 12. 默默耕耘的重要性 13. 史明介紹自己著作《民主主義》 14. 民主最終極的目標就是平等 15. 1813年馬克思創造出共產主義,當初的概念就是反剝削,理論上很完整,但實際上要如何改變體制,都因為走得太快而失敗 16.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共產主義分成兩條路,一條是以武力達成,一條是以民主方式達成,列寧與史達林就是用獨裁武力(殺光有錢人),殺光有錢人之後,他們自己也垮台了,毛澤東一樣是用武力殺人,失去人性 17. 中國目前是一半共產主義,一半資本主義,但本質還是獨裁政權 18. 何謂殖民:「外國人用軍隊佔領別人的領土,政治上欺壓,經濟上剝削」,蔣介石就是如此對待台灣 19. 本地反唐山:朱一貴、林爽文....等 20. 1897年日本給台灣人選擇要留在台灣或回去中國 21. 「台灣民族」概念的源起 22. 唬爛台灣人的三民主義 23. 台灣人團結性不足 24. 團結才能推翻體制,台灣民族主義就是團結 25. 推翻KMT體制台灣才能與世界各國平起平坐 延伸閱讀:【影片】史明老師聖山開講(1) 史明老師聖山教育與傳承之行 【影片】史明老師於聖山「228自由鐘」響鐘祈願 大地會刊(第38期)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7083&Itemid=1 | |
2013年6月17日 星期一
【影片】史明老師聖山開講(2)
【影片】聖山綠色建國大道-志工心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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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 |
| 2013-06-17 | |
點擊上圖可看更多照片 聖山閒置的綠色地毯,在志工團的創意巧思之下,裁剪拼貼成一條綠色建國大道。 為了美觀,志工耐心測量角度與大小,頂著烈日,用最精簡的資源創造出最佳的成品。 也感謝廚房媽媽,準備消暑綠豆湯。 聖山的志工活動,由志工們自行發心而為,不為什麼,不思回報。 單純覺得,聖山的工作,讓人快樂,感謝台灣神。 Before After 延伸閱讀:台灣人行台灣路 台灣神志工的快樂 發揮志工精神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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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馬總統把選舉錢當特別費 陳致中
扁案兩種錢│選舉錢與特別費,在馬案中,卻變成一種錢-馬總統把選舉錢當作特別費,還變成法院判無罪的理由。
六月十二日法務部檢察司罕見公開投書回應六月十一日筆者登載於自由廣場之文章【扁案兩種錢 與馬宋比較】,法務部指出「馬總統個人財產用在公務用途的金額,大於其所領取的領據特別費金額,所以法院認定馬總統根本沒有將款項非法納為己有」,但從證據抽絲剝繭,法務部這段話根本站不住腳,與事實兜不攏!
將公款非法納為私有
第一點,馬市長八年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共約一五○○萬,這筆錢是公款無訛,但馬市長將這些錢當作個人所得向監院申報財產,並作私人使用也花光了,例如匯給馬大姐三○○萬,每月匯給太太周美青二十萬,匯到美國付女兒卡費,其他用於家中日常開銷(瓦斯、電話、水電及保險費等),上述私人支出皆有馬案特別費相關卷證資料可稽。請問大家:這個行為如果不是侵佔公款、「非法納為私有」,那又是什麼?
捐款自家基金會並非用在公務
第二點,蔡守訓合議庭發明「公私款混同的大水庫理論」為馬解套,以「因公支出大於收入」來推翻貪污指控。問題是判決文所指的「支出」,竟是馬市長於「一九九九年及二○○三年捐給自己成立之新台灣人及敦安兩基金會的兩次市長選舉補助款」(每票補助三十元),大約四七○○萬。這筆錢不是特別費,是貨真價實的選舉錢,與特別費來自不同帳戶。請問各位:可以把不相干的選舉錢當作特別費來偽裝嗎?而捐給自家的私人基金會可以硬拗成「用在公務用途」嗎?
跳票拒不捐薪 胡扯捐公益六八○九萬
馬總統的六三三競選支票跳票後,輿論及民眾皆強烈要求其兌現選舉承諾捐出總統薪水,馬總統始終如一拒絕,總統府總是以「馬總統早就捐出六八○九萬作公益」來回應外界,但真相是這六八○九萬包括前述捐給自家兩基金會的四七○○萬以及市長特別費案爆發後連夜捐出的一○○○多萬,請問這樣偽善的作法可以稱為作公益、濟弱勢嗎?
拚外交關黑牢 天地顛倒邊
扁馬前後任總統相比,馬確實把公款(特別費)納入私囊,但並未真正將其他財產(選舉錢)因公支出,惟公款私用者無罪,而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用於真正的公務-對美日等二十一項機密外交工作共一億三三○○多萬,依法論法,公款公用,又何罪之有?陳總統迄今囚禁黑牢一六○○多天,莫怪狂風怒雨、六月飛霜!
主政國家者當以誠實態度面對國人,馬總統的案件雖部分經法院判無罪過關及部分除罪化解套,惟將公款私用、將私款選舉錢當成因公支出的特別費,真相仍應公諸台灣人民的良心法庭。
特偵組起訴洗錢 最高院吐嘈「未舉證」
法務部投書另指扁案洗錢是以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為前提,問題是:二○○八年特偵組起訴海外七億政治獻金為洗錢,姑不論龍潭、陳敏薰及南港等案有辜仲諒作偽證、總統法定職權認定、發明實質影響力、違反罪刑法定等重大爭議,即使依照最高院認定有關係之款項亦僅佔三億,那麼其他多數匯到海外帳戶的款項非關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又如何成立洗錢罪?特偵組厚厚一本起訴書是否要放到金爐燒掉?還是丟到馬桶沖掉?
再看最高院就金改案發回更審的理由明白指出「其餘款項檢察官並未舉證係屬賄賂或其他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參見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六四八二號),特偵組大張旗鼓起訴國泰世華保管室七.四億政治獻金為洗錢,卻無法向法院舉證,試問該如何說服社會大眾?(作者為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
六月十二日法務部檢察司罕見公開投書回應六月十一日筆者登載於自由廣場之文章【扁案兩種錢 與馬宋比較】,法務部指出「馬總統個人財產用在公務用途的金額,大於其所領取的領據特別費金額,所以法院認定馬總統根本沒有將款項非法納為己有」,但從證據抽絲剝繭,法務部這段話根本站不住腳,與事實兜不攏!
將公款非法納為私有
第一點,馬市長八年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共約一五○○萬,這筆錢是公款無訛,但馬市長將這些錢當作個人所得向監院申報財產,並作私人使用也花光了,例如匯給馬大姐三○○萬,每月匯給太太周美青二十萬,匯到美國付女兒卡費,其他用於家中日常開銷(瓦斯、電話、水電及保險費等),上述私人支出皆有馬案特別費相關卷證資料可稽。請問大家:這個行為如果不是侵佔公款、「非法納為私有」,那又是什麼?
捐款自家基金會並非用在公務
第二點,蔡守訓合議庭發明「公私款混同的大水庫理論」為馬解套,以「因公支出大於收入」來推翻貪污指控。問題是判決文所指的「支出」,竟是馬市長於「一九九九年及二○○三年捐給自己成立之新台灣人及敦安兩基金會的兩次市長選舉補助款」(每票補助三十元),大約四七○○萬。這筆錢不是特別費,是貨真價實的選舉錢,與特別費來自不同帳戶。請問各位:可以把不相干的選舉錢當作特別費來偽裝嗎?而捐給自家的私人基金會可以硬拗成「用在公務用途」嗎?
跳票拒不捐薪 胡扯捐公益六八○九萬
馬總統的六三三競選支票跳票後,輿論及民眾皆強烈要求其兌現選舉承諾捐出總統薪水,馬總統始終如一拒絕,總統府總是以「馬總統早就捐出六八○九萬作公益」來回應外界,但真相是這六八○九萬包括前述捐給自家兩基金會的四七○○萬以及市長特別費案爆發後連夜捐出的一○○○多萬,請問這樣偽善的作法可以稱為作公益、濟弱勢嗎?
拚外交關黑牢 天地顛倒邊
扁馬前後任總統相比,馬確實把公款(特別費)納入私囊,但並未真正將其他財產(選舉錢)因公支出,惟公款私用者無罪,而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用於真正的公務-對美日等二十一項機密外交工作共一億三三○○多萬,依法論法,公款公用,又何罪之有?陳總統迄今囚禁黑牢一六○○多天,莫怪狂風怒雨、六月飛霜!
主政國家者當以誠實態度面對國人,馬總統的案件雖部分經法院判無罪過關及部分除罪化解套,惟將公款私用、將私款選舉錢當成因公支出的特別費,真相仍應公諸台灣人民的良心法庭。
特偵組起訴洗錢 最高院吐嘈「未舉證」
法務部投書另指扁案洗錢是以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為前提,問題是:二○○八年特偵組起訴海外七億政治獻金為洗錢,姑不論龍潭、陳敏薰及南港等案有辜仲諒作偽證、總統法定職權認定、發明實質影響力、違反罪刑法定等重大爭議,即使依照最高院認定有關係之款項亦僅佔三億,那麼其他多數匯到海外帳戶的款項非關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又如何成立洗錢罪?特偵組厚厚一本起訴書是否要放到金爐燒掉?還是丟到馬桶沖掉?
再看最高院就金改案發回更審的理由明白指出「其餘款項檢察官並未舉證係屬賄賂或其他重大犯罪所得財物」(參見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六四八二號),特偵組大張旗鼓起訴國泰世華保管室七.四億政治獻金為洗錢,卻無法向法院舉證,試問該如何說服社會大眾?(作者為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
發佈日期: 2013-06-14 16:10:00
連賣台都沒出息
| 作者 金恒煒 | |
| 2013-06-16 | |
| 跑到中國投共賣台的馬統特使吳伯雄,在北京向共酋習近平喊出「增加民族認同,祖先無從選擇」,並不新鮮。但赤裸裸的拿祖先當投靠的賣身契,除了令人齒冷之外,更看到國共兩黨已沒有招數了;吳伯雄玩的是一個假選擇,而且是惡名昭著的「霍布森的選擇」(Hobson’s choice)。 這個術語出於英國劍橋的霍布森氏(一五四四—一六三一年)。他是馬場主,販馬為生,他在馬圈養了很多馬,但買馬的只能在馬圈門口那些瘦馬、癩馬、駑馬中去挑選。所以「霍布森選擇效應」指的是小選擇、假選擇,沒有意義的選擇。當然,這個術語還廣泛的運用在不同領域中,但不離負面選擇的各種指涉。 把霍布森選擇效應放在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狼狽為奸的脈絡來審視,卻有更深刻的衍生意涵。國共兩黨、習近平與吳伯雄,一個說「堅持從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高度把握兩岸關係大局」,一個則附庸的高喊「祖宗無從選擇」;所謂「高度」云云,就是霍布森馬圈之門,所謂「祖宗」云云,就是被驅趕到門口的劣馬,所有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是出不了門口的。 從文明高度來看,國共兩黨的謀台日亟,可憐,原來什麼價值都搬不上檯面,只剩下「民族」這塊封建招魂幡了;好像只有祖先的屍體或說屍骨不存的祖先,才成為兩黨唯一祭得出來的「尚饗」。從而知道兩黨統戰內涵的空虛與統戰手法的低下,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的確,除了打虛假的祖宗牌之外,國共兩黨還有什麼能耐呢?六四之前,中共中央辦公室發布第九號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向縣團級以上的幹部下達「七不講」。內容呢,就是不要談「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以及司法獨立」。在價值真空的中國,抬出「民族」的大旗不足異,可鄙的是,馬英九們要用祖先的臉去貼習近平們的屁股,真是子孫不肖呀!沒出息到這款。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
就是因為「不能選擇祖先」
|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 |
| 作者 Tottoro | |
| 2013-06-16 | |
| 聽到吳伯雄的「祖先不能選擇」說,就會了解台灣為何老是跟在世界潮流的後頭窮追猛趕。 中國國民黨到現在還是這種 LKK 的老古董當道,然後台灣一大批選民就是繼續支持這個食古不化的政黨。這是什麼時代了,21世紀的今天還在搞這種血統論? 真的要談祖先,那全世界不都是非洲人祖先的後代嗎? 美國國家地理雜誌在2005年開始的「基因地理計劃」,就是針對全球各地人類DNA的研究。經過基因的比對,已經證明人類在20萬年前起源於非洲。至於膚色和特徵的不同,則是為了適應各地環境而演化出來的改變。 或者,如果你相信另一派學者的說法,人類則是40萬年前起源於中東地區。 不管如何,祖先和國家的認同到底有什麼關係? 就如同一個家庭裡面的子女,在成長之後要離家自立門戶,又有什麼不對? 想想看,地球上絕大多數的國家都是在1800年之後獨立的。在19世紀開始前,只有20個國家(佔約10%),到了1900年,只有49個(25%)而已。事實上,全世界絕大多數的國家,都是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才獨立,目前的數目大概是196個國家。所以這些國家全是「數典忘祖」嗎? 更何況台灣和中國為何一定要送作堆?難道只要是兩個國家,就一定得打架還是怒目相向?這是誰的規定? 更何況當年極力洗腦我們,要「反攻大陸、殺朱拔毛」的,不就是現在拖著台灣,拚命往向中國共產黨下跪的國民黨嗎? 一個人確實不能選擇自己的出生地,不能選擇自己的父母親或家庭,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不能選擇過著比祖先更好的日子和將來。 就是因為「不能選擇祖先」。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7488&Itemid=71 | |
馬英九的恥辱︰陳水扁和台灣人的沉默
|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 |
| 作者 Tottoro 外電譯 | |
| 2013-06-16 | |
| The Shame of Ma Ying-Jeou: Chen Shui-Bian and Taiwanese Silence Huffington Post Jack Healey 2013.6.13 台灣目前正面臨著威脅。但並非受到來自海峽彼岸的軍事威脅。也不是全球動盪而造成的經濟崩潰的威脅。甚至不是多數地區所面臨的氣候變遷的威脅。台灣是從內部在腐爛,而且這是台灣每一位公民的責任,也是對此視而不見的全世界的問題。 不久之前,台灣才在人權和政治發展上取得了進展,終於趕上之前經濟起飛時卻黯然背離的人權和參與政治的權利。突然間,台灣開始重新審視一黨專治所留下的記錄,以及那些對異議份子或者只是得罪統治階級就受到的暴行。台灣為此感到驕傲,而且他們確實有充分的理由要自傲。台灣有全民的健康保險制度,有迅速現代化的基礎設施,以及創新和投資的經濟引擎,而且隨著政治的自由,文化和藝術也蓬勃發展。 現在呢?那些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不僅是極端分裂的媒體已經跟廢物一樣,在一院制的國會中也不見各政黨之間有什麼討論,更不用談功能失調的司法系統。這個問題並不是出自台灣人的性格,而是來自現任總統馬英九不肯讓步,加上他拒絕認清唯一的文明行動就是基於醫療和憐憫心而將陳水扁釋放,也讓台灣能往前進。 畢竟,馬英九挑了10位有公信力的人權觀察家來到台灣,並請他們提出建議。結果他們也確實照辦了,而建議中的最後一項就是釋放陳水扁先生。其他如美國俄亥俄參議員偕羅德‧布朗(Sherrod Brown)和伊利諾伊州的參議員迪克·德賓(Dick Durbin),以及多位共和黨的國會議員們也都做了相同的建言。 在台灣有許多評論表示沒有釋放必要的,因為陳水扁的病「沒那麼嚴重」,而且要依法行事。這樣的論調來自四面八方,一方面很清楚的是政府所指示的言論,這些馬屁精們的說法和當年蘇聯共產黨發言的說服力是半斤八兩;另一方是來自在野黨,他們的心態則是眼不見為淨,心不想就會自動消失。然而,陳水扁仍然待在一個簡陋鐵皮屋內的病床上,接受的是每週的醫療看診。 問題就在這裡。馬英九自認是合理作為,但陳水扁的監禁顯現了他的虛偽。首先,我們必須得相信一個驚人的陰謀,也就是醫界虛構了陳先生的病,但事實上他私底下是健康的這個荒謬至極的理由。很顯然的是,執政黨早已下了指導棋,要行政系統強調陳水扁是健康的。其次,當政權轉移後,特別是回到歷史悠久的一黨專政的政黨手中時,陳先生立即被起訴和監禁就是引人疑竇的做法。 陳水扁的病情嚴重,這在醫學界幾乎是全體的共識。已經有相當多可信的人權組織和調查人員對陳的繼續關押表示意見。也有大量的證據顯示,國民黨的領導階層正從事政治恩怨的報復,在一個已經分裂的社會造成長期的摩擦,甚至很可能會影響他們日後的選舉。 大家或許會以為台灣人應該會被衝擊或激發同情,會想要改進政治自由和囚犯的合理與人性的醫療標準。但可悲的是,在馬英九政權日益不得人心的同時,情況並非如此。既然馬英九沒有選舉的考量了,一般人會猜測他應該會希望留下以尊重為本的遺產,以及埋葬前嫌舊怨而不是埋葬政治對手的和解模式。但至今所發生的一切,顯現出的卻是一種詭異的協同一致的努力,也就是要讓他在大家看不到的牢房中,造成陳水扁永久的傷害甚至死亡。 如果你是關心人權的台灣人,請和全國的國民黨地方代表的辦事處聯繫,讓他們知道如果馬英九不體恤赦免並釋放陳,你會拒絕投票或支持國民黨候選人。如果你是一個美國公民,請聯繫您的國會代表,並要求他們實現對人權的承諾。讓我們一起施壓吧。不要讓這個前總統因醫療疏忽和個人政治恩而死在監獄裡。台灣要向前走。全世界也該堅持基本人權。真的是夠了。長達4年的監禁和有計劃而造成的傷害與殘疾,早就超過陳先生該承擔的司法正義了。讓陳離開監獄回家吧。別刻下台灣恥辱的印記,讓台灣有尊嚴的邁向未來吧。 Source: Tottoro 當家 - Yahoo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7489&Itemid=71 | |
阿扁總統送餐日記 20130616 ---難得的正常卻覺得很"異常
| 新聞報導 - 阿扁總統送餐日記 | |
| 作者 Cathy| 贊儀 | |
| 2013-06-16 | |
在經歷獄方一整週的"波動",今日難得是個雲淡風輕的禮拜日。 等待驗餐人員到來時,在走廊上透透氣,忽然看到總務科辦公室外牆上貼了一張"UN for TAIWAN"的貼紙,真是令人驚喜!不過心裡也百感交集,想到阿扁總統執政時,台灣人走路有風;再看看現在,我們的執政者讓我們國不成國....。 再想到本來認為送餐不過是最平常的事,在獄方不尋常的大動作之後,難得的正常卻覺得很"異常"。不過還是很高興遇到明理的科員,雙方雖無交集,但是俐落快速的驗餐才是我們希望的,這樣食物到阿扁總統的手中至少還是熱的。 今日的餐點: 午餐:蘿蔔排骨湯、白切三層肉、蔥花炒蛋、蒜香A菜、白飯、稀飯 晚餐:四神排骨湯、清蒸蔥絲鱸魚、九層塔煎蛋、炒菠菜、花椰菜炒玉米筍、白飯 水果:香瓜、鳳梨 點心:泡芙、培根麵包、維也納蛋糕 飲料:綜合果汁、牛奶、水 延伸閱讀:阿扁總統送餐日記系列 阿扁總統送餐週報 Week 7:20130603~20130609 對不起國家? 台灣人行台灣路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7131&Itemid=1 | |
台灣聖山甲蟲放生心情記事
| 大地快捷 - 聖山記事 | |
| 作者 Jade | 贊屋 | |
| 2013-06-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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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來,就一直傳說咱聖山有一棵很神奇的樹, 正確的說,應該稱他為“甲蟲的快樂天堂”。而原本一直不以為意,因為對我這個長期住在山上十年的人來說,樹上有獨角仙或是鍬形蟲是很常見、稀鬆平常的事。所以對我始終停留在“傳說中”。
今天,一位志工帶來一個很可愛的小箱子,裡面裝著一隻不算小的獨角仙,原來是家裡唸幼稚園的娃娃所養的寵物,那是來自學校老師給的生命觀察的“功課”。好說歹說,終於讓小傢伙肯願意放牠自由。 今天,也讓我們有機會一起感受那「自由」的瞬間,並親眼見識到“聖山甲蟲的樂園”,一棵爬滿獨角仙的樹,頭一次看到一隻隻好大的甲蟲在空中四處飛翔,像似進入世外桃源的秘境裡。 有人問:「獨角仙會飛啊?」,大家看的一愣一愣,這也難怪,因為從小在水泥城裡長大;而我除了經常看見蟑螂飛,也看過卡通影片“甲蟲王者”裡面的甲蟲也會飛,還真的第一次看見這麼多、這麼大的獨角仙在天空自在地飛來飛去。也許,因為這裡是聖山,可以不受干擾、也不怕被抓走,所以牠們很放心地生活在這裡。 當那隻被帶來聖山放生的獨角仙,並將牠輕輕地放在樹枝上,在牠遇見同伴的剎那間,彷彿感受到牠獲得重回自由的聲音,幸福地在跟大家打招呼! 自由,應該像呼吸、像吃飯一樣、天經地義、與生俱來,而我們始終從未想過,有一天,自由怎麼會消失?可能嗎?!而或許就是在你對自由完全不關心的時候,自由,它消失了。 人類沒有權利去剝奪世上任何生物的自由,而我們自己的自由,也不應該被那些少數人所掌控。連一隻小蟲牠也渴望自由,也希望生活在沒有威脅的環境啊! 想想…… 被關在黑牢如何被阿九迫害的的阿扁總統 想想…… 國共一家親聯手賣台的畫面 想想…… 我們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後記:請教了從小有研究甲蟲的小朋友,他們猜,可能有幾個特點會吸引甲蟲的聚集: 1,那棵樹的汁液比較多、特別好吃。 2,那裡有較多雌蟲,雄蟲要“把妹”。 3,要爭地盤。 還有第四、第五個可能嗎?大家一起來研究研究吧^^)
引用:台灣228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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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呼籲大法官組憲法法庭 解散國民黨
| 2013-06-16 | |
| 「唱和一中,叛國行為明確」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國共「吳習會」確立一中架構及反對台獨,嚴重傷害台灣主權。民進黨立委昨痛斥,這是馬英九授權吳伯雄去出賣台灣主權,等於透過實際行動危及中華民國的存在,大法官應立即組成憲法法庭,解散國民黨。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清楚規範,台灣的法人、團體,不得與中國的黨務、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或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更不得涉有政治性內容。吳習會談論到一中架構、反對台獨,已明顯違法。 陳其邁認為,國民黨可以主張統一;但吳伯雄此行先獲馬英九授權,跑去大談一中架構、反台獨,等於用實際行為危及中華民國的存在,違背兩岸互不隸屬之現狀與事實,更是明確的叛國行為,已涉內亂外患罪。大法官應該立即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國民黨違憲解散案。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若依憲法增修條文,「中華民國」確實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但吳伯雄跑去中國大談一國兩區,難道指的是中華民國?那不就違反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就國共兩方賓主盡歡的態勢來看,吳所謂的一國儼然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違憲。 管碧玲質疑,習近平說他更了解馬英九,代表吳伯雄一定有轉交什麼不為人知的密函給習近平;她認為民進黨團應以臨時會做為籌碼,要求馬政府、國民黨解釋清楚,到底透過吳伯雄交付什麼政治任務?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強調,憲法未授權總統可以決定台灣的前途;馬英九行前充分授權吳伯雄,讓他去向中國承諾一中、反台獨,未經合憲程序去改變憲政現狀,更是明顯違憲。 Source: 自由時報 |
青年愛滋增 網交嗑藥不戴套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6日電)衛生署表示,近3年15歲到24歲族群每年新增愛滋病通報感染者持續增加,主要與不安全性行為、毒品藥品及網路交友有關。
衛生署最新十大死因統計分析,15歲到24歲的青年死因中,愛滋病首次進榜。此外,感染者也持續增加,累計到今年5月底,全國感染者已達2萬6050人。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說,民國99年、100年與101年新增通報感染者中,15歲到24歲感染者分別佔當年總通報數26.2%、27.5%、28.6%,除了每年持續增加,感染者身分也以學生居多。
周志浩指出,15歲到24歲年齡層是愛滋感染者增加最快的一群, 9成以上是透過不安全性行為傳染,部分感染途徑與合併使用娛樂性用藥,或網路交友導致不安全性行為有關。
周志浩說,透過教育宣導,青少年多數普遍知道性行為使用保險套,但往往因為好奇,或朋友趨使下,在吸食毒品或使用娛樂性用藥,忘了最基本保護自己的方式。
周志浩提醒校方或警方,注意校園內藥頭帶來的危險。對於行為偏差孩子,周志浩說,這些孩子容易被利用,或也有染病成年人透過網路或其他管道,引誘無法獲得社會主流支持的青少年,並發生性行為感染。
他建議在大專院校成立同儕團體互相支持,透過師長給予正確觀念,也可以前往或電洽同志健康服務中心,包括北台灣的GisneyLand風城部屋、台中基地、高雄陽光酷兒中心與台南南方彩虹街6號。
引用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E9%9D%92%E5%B9%B4%E6%84%9B%E6%BB%8B%E5%A2%9E-%E7%B6%B2%E4%BA%A4%E5%97%91%E8%97%A5%E4%B8%8D%E6%88%B4%E5%A5%97-053952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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