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每天一定要做一件讓別人快樂的事》 /

 洪蘭:「因為這樣反而會讓你看到了自已存在的價值。⋯」

昨天去山地服務,坐我旁邊的是一位電子公司的副總裁。
我認得她很久,卻不曾跟她聊過私事。
我知道她是白手起家,但過程並不清楚。
昨天因為山路很長,她就告訴我她的故事。
她高商畢業以後,考進一個公家機關做會計。
她母親過世時,她回鄉奔喪,因為辦喪事要用錢,
所以下了火車便去提款。
沒想到因為太過疲累,精神恍惚,她領完錢,抽出提款卡後,
卻忘了拿錢,便匆忙回家了。
等到要用錢時,她才猛然想起錢還留在提款機上。
她 飛奔去車站,一邊跑一邊哭,心想凶多吉少,
火車站旁的提款機是最繁忙的,無主的錢誰不要呢?
想不到她跑到提款機時,
看到一位老農夫,褲腳是捲起來的,腳上還有泥巴,手上拿著她的三萬元。
她感激得幾乎要跟他下跪。
她問老農夫,如果她沒有來,他會在那 兒站多久?
老農夫說,三萬元不是個小數目,它的主人一定會回來找的。
她說,老農夫看到她出現,好像比她找到錢還要高興。
她瞭解原來這就是做好事的快樂。
於是她立下心願,每天一定要做一件讓別人快樂的事。
她銷假回去上班後,便主動幫助人,
看到事情就做,而且是心甘情願的做。
公文開始電子化後,勞委會開辦了電腦職訓班,
她的主管替她爭取到名額,告訴她,
這是新興的領域,學會了電腦,不怕沒飯吃。
她知道比她有資格的人多的是,
是主管力薦她,給了她這個機會,
所以她非常珍惜,努力的學,因而得到教課老師的青睞。
這位老師叫她晚上去上課,鼓勵她拿到正式文憑。
後來,她嫁給了這位老師。
當時男方家長很反對,但她先生很堅持,
對父母說:「我在她身上看到為妻的一切美德。」
她深受這句話的感動,所以兩人剛出來創業時,雖然很辛苦,
但是她一句話都沒有抱怨。
其實,人不必管美醜,潔身自愛、努力上進是最吸引人的條件。
她到現在還是每天要做一件讓別人快樂的事。
她說,她深深感受到施比受更有福。
她最讓我感動的是她富而不驕、誠樸勤儉。
有 一次,我們下山時肚子很餓,那時還沒有高鐵,
回到臺北至少得花三四個小時,所以我想在埔里先吃點東西再走。
我看到一家飯館,正要進去,
她拉著我,眼睛四處搜尋,看到對街有個麵攤,就叫我過街去吃麵。
她說,兩個人吃飯,兩菜一湯,三百元跑不掉;
吃麵,一碗才五十元,我們可以省下兩罐奶粉的錢。
因為有位善心人士介紹我們去買凹罐奶粉,給山上的孩子添營養,
一罐才一百元,奶粉並未過期,只是罐子不好看而已。
我沒有想到一個家財萬貫的人會這麼節省,心中真是感動。
我父親常說:「廣廈千間,夜眠八尺。」
住再大的房子,晚上也是只能睡一張床。
人不要做守財奴,錢花出去是「財產」,不花叫「遺產」。
父親說,錢不可以浪費,要花在刀口上;
但不可以小氣,該花的就要花。
我父親活得很快樂,我看我旁邊的這位副總裁也活得很快樂。
每天做一件好事並不難,而且又會使自己快樂。
做好事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因為從幫助別人,看到了自己存在的價值。
2019、11、25 洪蘭(陽明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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