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0日 星期三

法理論述建國入聯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謝鎮寬(加州海沃)   
2020-09-26
麥帥(左)將台灣、中國,與法屬印度支那分門別類。但蔣介石(右)政府卻把台灣與中國混為一談,將台灣納入中國,且據為己用,致台灣淪為國際孤兒,更讓繼承中國大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擁有台灣領土主權。圖/擷自網路
麥帥(左)將台灣、中國,與法屬印度支那分門別類。但蔣介石(右)政府卻把台灣與中國混為一談,將台灣納入中國,且據為己用,致台灣淪為國際孤兒,更讓繼承中國大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擁有台灣領土主權。圖/擷自網路

1880年1月26日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出生於美國阿肯色州小岩城一個軍人世家。1919年39歲時出任美國西點軍校校長,1924年曾帶兵平定了菲律賓偵查部叛亂,1937年卸下軍職轉任菲律賓自由邦軍事顧問,1941年7月26日被羅斯福總統召回軍中,出任美國遠東軍指揮官。當年12月8日蘇比克灣遭到日軍轟炸,麥帥於1942年3月11日向菲律賓人承諾我將重返,3月17日離開菲律賓。經過一連串的軍事研討戰鬥,他於1944年10月20日重返,向菲律賓人說雖然有點遲,但我終於回來了。

1944年美國經過一番仔細研究之後,華府參謀本部認為台灣不僅戰略地位重要,而且有許多明顯優點,所以力主跳過菲律賓直取台灣。而尼米茲上將及其他太平洋海軍指揮官則認為,至少應先拿下菲律賓南部或中部,當時陸軍參謀長馬歇爾態度中立,而麥帥則力主進攻菲律賓,最後參謀首長聯席會定案,同意麥帥主張直攻呂宋,跳過台灣。雖然當時台灣仍遭受B52些微的轟炸,但比起大軍入境的窘境好太多了。

二次大戰末期,美軍於1945年8月6日在廣島,8月9日在長崎,接連投下兩顆原子彈後,日本天皇於8月15日宣佈無條投降,8月17日杜魯門總統批准,由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制定的第一號軍事行動命令,授權盟軍最高統率麥克阿瑟將軍,於9月2日由在接受日本降書儀式上向日本發佈。

該命令開文就指,日本帝國大本營遵奉日本天皇指示,下令「所有日本軍隊」向代表美國、中國、英國、蘇聯之司令官,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投降。該令第一條:日本帝國大本營茲令,所有日本帝國內外之司令官,使在其指揮之下之日本軍隊,立刻停止戰鬥行為、放下武器,無條件投降。A)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命令從頭到尾都在規範日本軍人,停戰後的行事準則,徹頭徹尾是一紙不折不扣的軍事命令。台灣社會也因此,淪為被軍事佔領地區,至今仍未脫身。

一紙軍事命令捆綁台灣75年

軍事佔領至今已前後75年了,隨著資訊發達網路普遍,陳年的歷史資料隨手可得。該命令原版英文為General Order,日文版本翻譯為一般命令,台灣至今沒有官方正式翻譯版本,坊間充斥著華文翻譯,幾乎都稱它為一般命令,顧名思義是一紙隨隨便便,一般普通的命令。引用者還振振有詞、煞有介事說,這是有憑有據的日文版本。但日文的一般命令,與華文漢字的一般命令,相去何止千里,真是令人啞口無言、哭笑不得。一紙捆綁台灣75年的軍事命令,在他們心目中,竟是一文不值的普通一般命令。

在指令中,麥帥很清楚地將台灣、中國,與法屬印度支那分門別類。但蔣介石政府卻掩蓋事實,把台灣與中國混為一談,並將台灣私自納入中國,且在逃命流亡後據為己用,而致台灣不但淪為今日唯一的國際孤兒,更讓繼承中國大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思染指,進而宣稱擁有台灣領土主權。其實中華民國及其後續之流亡政府,至今仍在台執政所憑的就是,盟軍統帥總司令麥克阿瑟將軍的第一號命令。於1945年被盟軍授權維護戰後的社會秩序,但於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後,轉身為替已被正式授權為主要佔領權國的美國軍政府〈依舊金山和約、台北條約及後續的共同防禦協定、台灣關係法〉,在台灣執行民政事務管理(governing authority)而已。台灣至今的真實身份,仍然不是一個擁有主權的國家,所以無法加入聯合國。

以正常國家的身份加入國際組織、參與國際活動,是當今台灣人夢寐以求,不分朝野黨派一致的願望,相信也是四百年來台灣島上住民,世代打拼努力追求的目標。台灣的願望及目標,其實與人類社會文明展望的方向是一致地,也與國際組織會籍普遍化的精神吻合。聯合國會員自1945年創會時的五十一國,一路發展至今已成長到一百九十三國。在這些成員國當中,若要論土地、人口、財力、教育、國防與健保,有一半以上是不如台灣。但為何台灣至今,卻仍然是世界上唯一,望聯合國大門而興歎的國際孤兒呢?

台灣人想要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意願是強烈地,台灣人要求參與國際組織的訴求是理所當然地;但台灣人民要以目前中華民國國民的身份,申請加入聯合國確實是令人困惑、也是強世人所難。怎麼說?因為國際社會認為,臺灣人民被強制冠戴的中華民國國籍於法無據。因為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會籍,早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難不成要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個自我了斷,還是要請聯合國修改章程,讓一中擁有二席?過去的東西德是於1973年9月18日依第3050號決議文同一天入聯。南北韓是1991年依第 46/1 號決議文同一天加入聯合國。今日越南則是越戰後,北越的「越南民主共和國」統一全越南,於1977年9月20日加入聯合國。東西德與南北韓,都是以彼此互相承認對方存在的對等國家,於同一天加入聯合國,南北越則是統一後才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則早就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其會籍至今仍存在聯合國,只是於1971年10月25日,依二七五八決議文,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中華民國目前在國際社會的身份,僅只是一個被歸納為沒有領土主權的流亡政府。因此實在沒有資格去申請,以主權獨立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


中華民國目前在國際社會的身份,僅只是一個被歸納為沒有領土主權的流亡政府。因此實在沒有資格去申請,以主權獨立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圖/擷自Hillel Neuer推特

中華民國是有路沒厝的流亡政府

現在有人經常喜歡說,台灣目前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她的國名就叫中華民國,也就是所謂的「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持此說者確實高明,好像整個乾坤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呼風喚雨隨心所欲,自己說了算,只是未免太一廂情願了。因為我們實在拿不出,任何有效國際條約或文件,來證明台灣的領土主權已被歸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國會及憲法,自己也根本都沒有任何記錄可以證明,已將台灣納入其故有版圖。有趣的是,中華民國憲法的故有版圖,至今卻還仍然包括中國大陸與蒙古呢。台灣的領土主權,自1895年被滿清政府以馬關條約永久割讓給日本,故歸日本所有,而且還有效地統治了台灣五十年,在國際社會無人異議。日本於1951年9月8日經由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台灣澎湖治權、產權及債權的宣佈,也已在隔年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而中華民國自己本身卻早在1949年,就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趕出中國大陸,而成為今日國際社會上。台灣怎麼會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呢?

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人類近代史的不幸,但是台灣在終戰後七十五年,卻仍然身份不明、最終國際法理地位未定,那才是真正地叫人欲哭無淚、搥心肝的人間悲劇。戰爭確實嚴重地擾亂了人民的日常作息,也殘酷地破壞了社會的安寧秩序,但身處戰區的人民,生活還是得一天天地過。戰火無情、子彈不長眼睛,戰區人民生活處處受到軍事戒嚴管制。而戰後由軍事政府在佔領地執行戰地政務,本來就是戰爭結束處理善後的必經過程,當然它理應只是短暫的過渡時期,只要等戰火停息社會秩序恢復正常,軍事政府就應該把佔領地區的統治權,交回給非軍人管制的民事政府。故軍事政府(Military Government)遲早是,要把佔領地之政務管理及民事統治權,交棒給後繼的平民政府(Civil Government),最後再交給正常社會的民選政府(Civilian Government)。

今日台灣真正的國際地位,是於脫離日本殖民地後,由美國軍事政府授權給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執行民政事務的自治領。台灣目前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只是一個被與美國軍事政府並肩作戰之中國對敵、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被授權來掌管民政事務的割讓地,她的主權歸屬仍然懸而未決。在有效的國際文件認證上,美國軍事政府在舊金山和約授權下,是台灣當前的領土主權掌管者;而包括「行政、立法及司法」的民政事務,則委託中華民國政府來執行。中華民國政府既不是二次大戰後,被法定掌管台灣戰區的軍事政府,也不是美國軍事政府的繼承者,只是受美國軍事政府委託負責處理台灣民政事務的代理執行者。依據聯合國憲章,台灣目前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是美國軍事政府監管下,由中華民國政府代理執行脫離日本殖民地,但仍在進行、未完成的自治領。然而在舊金山和平條約、上海公報與台灣關係法的牽制下,中華民國版本的憲法早已不適用於台灣。中華民國除了還在台灣借殼上市、還被台灣朝野政黨所矢力捍衛外,在國際社會早已被標誌為,是一個不擁有領土主權的流亡政府。遺憾的是台灣人民總是被灌輸誤導為,只要推翻外來的國民黨政權,台灣就已經建國,只要贏得總統大選、擁有中華民國的統治權,就算台灣已經獨立、就可以隨時申請參與國際。斯不知台灣人自己所穿戴依存的國家,卻只是一個沒有國際地位的流亡政府。民進黨雖已二次執政掌握中華民國大權,台灣卻依然在國際社會上寸步難行,台灣人的入聯美夢仍然是叫人肝腸寸斷。

連自己是誰都搞不清楚

科索沃人民自1389年,歷經鄂圖曼、土耳其、南斯拉夫、塞爾維亞不同政權的統治,及最近在1996年至1999年震驚世人的殘酷科索沃戰爭,十年後終於2008年2月17日宣佈獨立,正式向國際社會宣告擁有科索沃的領土主權,雖已有113個國家承認卻還沒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相對地我們反觀台灣,既未曾宣佈獨立,也不被國際社會承認擁有領土主權,我們甚至連以台灣為國家的主體意識都還沒有建立。究竟現在的政府是代表台灣?還是那個國際地位早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的中華民國?如果我們連自己是誰都搞不清楚,那又怎能期盼國際社會的接納與承認呢?

如果能了解中華民國在臺灣,是舊金山和約行政管理下的一個法定產物,那麼您將開始看到這些合法的組成單元,正在塑造這個法律方程式。中華民國不但被美國所認可,而且中華民國還是美國用以來主理中國流亡政府的外交工具。美國有一個「因應中國政權異動」的外交政策,1978年前美國仍然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合法政府與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並授予執行掌管台灣,在脫離日本執民統治後、最終國際地位確立前的民政事務,它包括行政、立法與司法。1978年後美國的外交政策轉向,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的合法代表。但是對過去與美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並肩作戰的盟友中華民國,在中國政權異動後淪為流亡政府,其國際生存空間仍由美國來主導。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被委託掌管台灣於戰後民政事務的授權仍未終止。過去台灣人民對於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毫無所識,總以為她仍然是那個曾經代表全體中國人的合法政府。其實今日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真正的國際地位,只是一個從過去被麥帥授權在軍事佔領地台灣掌理民政事務,繼續其執政的流亡政府而已。她並不擁有台灣的領土主權,她只是美國軍事政府規劃下的治理當局,及美國國務院運作下的外交實體。


1951年9月8日於美國舊金山戰爭紀念歌劇院簽訂舊金山和約(對日和平條約)。和約第二條聲明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放棄臺灣、澎湖、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等地之主權。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具體地說,今日臺灣政府如果堅持中華民國,就是一個中國框架下仍未歸順的叛軍、但卻被委任來執行舊金山和約授權下,由美國軍事政府全權主導之分離關稅領域、台灣自治領的準國家。前國務務鮑爾於2004年10月25日在北京記者會宣稱:「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沒有獨立,她不享有國家主權,這仍然是我們堅定的政策」(There is only one China. Taiwan is not independent. It does not enjoy sovereignty as a nation, and that remains our policy, our firm policy.)。美國國家安全局資深東亞事務主任偉德丹尼斯(Dennis C. Wilder -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Senior Director of East Asian Affairs)更於2007年8月30日公開聲明:「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美國的立場是中華民國是個尚未定案的議題,而且正如您所知是被懸置未決多年。」(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t this point a st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 posi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that the ROC - Republic of China - is an issue undecided, and it has been left undecided, as you know, for many, many years.)

台灣歸台灣 中國歸中國

台灣人民要建立一個擁有領土主權,被國際社會承認獨立自主的國家,就必須對台灣今日的處境與國際地位有非常清楚的認識。美國國務院於2007年9月5日,回答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函時,已明白指出:「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言下之意,台灣也不是中國或中華民國的一部份;應該台灣歸台灣,中國歸中國。台灣要從不是國家的困境,走到參與國際組織的坦途,是一條充滿荊棘、坎坷的嶇路。路雖難走,但最大的阻礙,卻是錯誤解讀今日台灣國際地位的現況。我們總自認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進不了聯合國是國際社會的不公、不正、不仁、www.peoplenews.tw/news/de9b8cc4-d40a-4336-a27e-d73d9992ea28不義。

聯合國目前有193個會員國,他們入聯的先決條件,都是確定擁有自己的領土主權。台灣至今擁有那些領土,可能都說不清楚?政府究竟是要代表2350萬台灣人,或是14億的中國人,或則兩者都要,所以自稱中華民國台灣。國際社會當然有它依存的規矩,兩者都要注定兩者都要落空。法理論述必須有所憑據,相信透過海內外台灣人,共同努力集思廣益,有一天必能定調台灣國家立場和地位,昂首闊步邁入國際社會,成為聯合國大家庭的一員。台灣如果能夠按部就班過五關,建立成一個新而自主的國家,屆時自然水到渠成順利參與國際。

台灣過五關、入聯路自寬

第一關:凝聚人民共識、終結軍事政府ROC
第二關:釐清一中政策、台灣中國無關PRC
第三關:落實台美關係、成立平民政府USA
第四關:遵循國際條約、建構台灣主體IPT
第五關:公投宣示主權、爭取國際認同UNS

Source: 民報/專欄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7326&Item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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