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 |
作者 劉志聰 | |
2020-07-10 | |
只剩主張陪審制的民進黨背棄黨綱主張,反對陪審制,等於否定政黨存在的價值。一意孤行無法為司改加分,倉促立法只會與民為敵,留下改革污點。圖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等民間團體所組成之靜坐抗議行動。圖/擷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民進黨1999年通過的黨綱行動綱領第28條,明確主張「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建立陪審制度;涉及內亂外患罪之案件,應成立包括各政黨代表、國會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所組成之陪審團,公開審判之。」2012年,民進黨立院黨團主張陪審制度,2015年蔡英文參選總統時,17名民進黨立委包括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鄭運鵬等人,都在司改團體提出的承諾書上簽字,表態若蔡英文當選,民進黨國會變成多數,將義無反顧推動陪審制。 又鑑於司法貪凟成風,政治介入嚴重,以及恐龍法官不食人間煙火,自1987年起,各界倡議司法改革,將人民力量引進審判過程,陸續提出觀審制、參審制、陪審制等觀點。民進黨一直以來主張採用民主國家行之多年的審判制度,堅定站在陪審制一方,在人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現在,民進黨完全執政,有心推動司法改革,卻背棄黨綱,選擇陪審制的對立面。到底是什麼樣的利害盤算,導致如此巨大決策轉折,令人不解、納悶。 主張陪審制只為騙選票? 在各界質疑與挑戰下,答案逐漸浮上檯面。藍委林為洲爆料,日前立院朝野協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時,他質問民進黨立場反覆,價值何在?柯建銘回答,當年主張陪審制,「那只是我們的策略」,林為洲解讀就是為了騙選票。柯建銘在回應時力立委陳椒華質問為何改支持參審制時表示,民進黨黨綱所列陪審制,是指涉及內亂外患罪的部分,那時是為對抗國民黨威權體制,但是現在時空環境已完全不同。 柯建銘的回答聽來刺耳,不失為有話直說。相形之下,司法院提出兩案不能併行,強調該院版本已融合參審、陪審兩制精神,是陪審制的「進化版」云云,簡直謊話連篇。陪審制由陪審員認定犯罪事實及法律適用,過程沒有法官參與,若有罪再由法官決定量刑。司法院所提法案版本,以參審制為核心,已排除陪審制基本元素。因此,參審制就是參審制,陪審制就是陪審制,不能藉所謂折衷版本來魚目混珠,呼攏國人。 司法院欺侮人民要不得 目前全球52個國家實施陪審制,其優點、缺點、效率、公信力,已累積足夠經驗。台灣只要依照國情需要,擇優採酌即可,何需自創什麼「進化版」品牌,未免自欺欺人。200多年前美國聯邦憲法就規定,接受陪審團審判是被告享有之權利,95%美國人認為依陪審制判決的結果「正確」。亞洲地區的香港、韓國也採用陪審團制度,香港已實施達175年之久,直到最近才因港版國安法實施受到限縮。司法院把不是陪審制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說成陪審制,是欺侮人民對司法無知,非常要不得。 在野時信誓旦旦,高唱陪審制。一朝權力在握,又翻臉不認帳,還說過去的主張只是策略考量,現在時空環境不同等等,前後矛盾,誠信蕩然無存。類似情形不只陪審制一端。過去民進黨強力主張廢除考、監兩院,執政後卻照樣提滿提足,還充斥派系分贓腐臭味,難道不是自打嘴巴?對ECFA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立場反覆,時而反對,時而贊成,讓人搞不清楚究竟是反對還是贊成,或是既反對又贊成,隨情勢而調整?在野時強力反對,以累積政治資本,執政時又贊成,藉此拉攏工商界?如此政治操作如何取信於民? 歷來民調一再顯示,人民對司法信賴度偏低,採行陪審制,善用人民經驗、智慧與良知,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帖良藥。民進黨既主張陪審制,也載明於黨綱當中,自應排除萬難,多方徵詢,實現諾言。倉促將拼裝車開上路,恐將徒勞無功,不小心還落得車毀人傷,豈非後悔莫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直播影片 Source: 民報/專欄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6815&Itemid=71 |
2020年7月10日 星期五
反對陪審制 民進黨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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