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 |
作者 黃帝穎 | |
2019-03-14 | |
媒體報導,小吃店、自助餐、飲食店甚多將電視鎖定在特定頻道,更傳出有人以每月五百元為對價要求店家鎖定頻道,而且不得轉台,為此臉書社群發起「電視頻道大轉台—全民調查動起來」、「抵制造神台,還台灣乾淨的新聞環境」,號召公民力量協助調查,台南在地知名音樂人也進行「安平區外食餐廳收視訪查」,短短幾天已查出數十店家配合鎖定特定新聞台。 究竟是誰每月花五百元要求店家電視鎖定特定新聞台,以配合造神或特定政治意識形態,除了有以資金干預新聞環境,涉及國家安全外,也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收買店家要求鎖定特定頻道,就算不論政治動機,因電視台收視率是重要商業宣傳資訊,因此仍應受公平交易法規範。 公平會第1231次委員會議通過的裁罰案,即指出「電視節目收視率調查結果,除提供資訊予業主製播節目參考,藉以提升對觀眾之服務外,同時並幫助廠商對廣告為有效之分配與投資。因此,電視收視率之公布對於交易相對人乃具有招徠之宣傳效果。是以,事業以節目收視率為行銷宣傳時,當就其重要資訊妥為揭露,且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否則將使交易相對人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損害交易相對人及競爭同業權益。」 同一法理,每個月花大錢收買小吃店、自助餐鎖定特定頻道,已然以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方法製造收視率,恐使交易相對人(如廣告託播業者等)陷於錯誤而為不正確交易決定,因此不只網友以揭發及串連發揮公民責任,政府更應履行法律責任,查明花大錢收買店家鎖定特定新聞的幕後黑手及金流。 (作者為律師,永社理事長)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2993&Itemid=71 |
2019年3月15日 星期五
500元配合造神 恐違公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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