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 星期日

從歷史課綱與教科書看台灣地位真相還原的過程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張文隆   
2018-09-02
馬政府弄出偏離史實的101課綱還不滿足,在執政末期更進一步黑箱違法又違反專業搞出了104課綱,終致於2015年爆發中學生反黑箱課綱運動。2015年反黑箱課綱運動。(民報資料照,郭文宏攝)
馬政府弄出偏離史實的101課綱還不滿足,在執政末期更進一步黑箱違法又違反專業搞出了104課綱,終致於2015年爆發中學生反黑箱課綱運動。2015年反黑箱課綱運動。(民報資料照,郭文宏攝)
9月8日是《舊金山和約》簽訂67週年紀念,但台灣學子卻歷經漫長的歲月,才逐漸能從歷史教科書中得知和約的一些真相。這是歷史教育的極大諷刺!自1984至2019年,三十五年間規範台灣高中歷史教科書的課綱歷經七次變化,分別為:(一)73課程標準、(二)88課程標準、(三)95課綱、(四)98課綱、(五)101課綱、(六)104課綱、(七)108課綱。這七次變化對形塑不同世代的台灣國家認同影響重大,其中關於台灣地位的論述更是重中之重。就在台灣政治從獨裁走向民主的過程中,年輕世代終於能逐漸在教科書中看到真正屬於台灣的國際法地位。
一、台灣地位的真相
以下讓我們審視《舊金山和約》與《中日和約》
《舊金山和約》 
第2條【領土放棄】 
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第26條【兩國之間之和平】 
……若日本與任一國家簽訂和平協議或戰爭請求協議,並賦予該國優於本條約所定之條款,此優惠待遇應自動擴及本條約所有簽署國。
《中日和約》
第二條
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
由《中日和約》第二條得知,日本國放棄台灣及澎湖列島的領土主權是依據《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項的規定而來,同時並無任何字句明確提及台澎主權移交之對象,也就是並未確定台灣地位的最終歸屬。
再說根據《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規定,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任何與日本簽署之雙邊條約,包含《中日和約》在內的條文,效力皆不能超越《舊金山和約》之規定。否則任何雙邊條約之規範大於《舊金山和約》之規定時,則所有《舊金山和約》締約國皆可一體適用。所以如果日本將「台灣、澎湖」的主權轉移給中華民國,參與《舊金山和約》的其他48個國家,也將同樣共同擁有「台灣、澎湖」的主權。因此任何相關的文件,不管中國如何進行片面的解讀,都不能解讀為「台灣、澎湖」歸中國所有;否則其他48個締約國皆有權利援引《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之規定,宣稱「台灣、澎湖」歸其所有。
那麼「台灣、澎湖」的國際法地位該是如何?「台灣、澎湖」的國際法地位應該是:依照《舊金山和約》,日本遵守《聯合國憲章》放棄「台灣、澎湖」;依照《聯合國憲章》以及聯合國《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台灣、澎湖」經由託管→而後自治→最後達到獨立。
二、歷史課綱與教科書還原台灣地位的過程
自1984至2019年,三十五年間規範台灣高中歷史教科書的課綱歷經七次變化,分別為:(一)73課程標準、(二)88課程標準、(三)95課綱、(四)98課綱、(五)101課綱、(六)104課綱、(七)108課綱。這七次變化對形塑不同世代的台灣國家認同影響重大,其中關於台灣地位的論述更是重中之重。就在從獨裁到民主的過程中,年輕世代終於能逐漸在教科書中看到真正屬於台灣的國際法地位。以下讓我們回顧一下這段漫長的演變過程。
(一)73課程標準
這是蔣氏王朝獨裁統治末期制定的,歷史科必修四冊。第一至三冊中國史,台灣史被納入中國史當中。中國史全部三十一章,台灣史被扭曲瑣碎地置於中國天朝史觀之下,最後一章更是直接將ROC黨國史觀橫向移植到台灣島上。第四冊近代世界史。教學時數則是第一、二學年每週均授課二小時。
關於台灣地位問題,教材大綱規定如下:
三十一、三民主義模範省的建設 
 (一)台灣的光復。
 (二)政府遷台與中國國民黨的改造。
 (三)台灣地區實施三民主義建設的成果。
 (四)歷史的展望。
在定調為「台灣的光復」前提下,教科書的編寫徹底扭曲歷史事實,以下是1996年8月國立編譯館出版的第三冊教科書p165的內容節錄:
日據時期,台灣同胞眷念祖國,不斷反抗日本統治,抗日事件達四十次以上,羅福星的抗日行動就是其中之一。此外,連橫撰台灣通史,以鼓舞民族精神;林獻堂、蔣渭水等積極進行各種政治、社會和文化運動,都是志在光復。至於國內推翻滿清、北伐統一、對 日抗戰,均有台胞參加奮鬥,他們在軍政及文化界均有成就和貢獻。「我國對日宣戰之後,所有中日條約全部作廢,收回台灣,理所當然,開羅會議宣言正式予以確定。及日本投降,台胞欣喜若狂,政府即派遣軍政人員來台。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十日,台胞首次舉行雙十國慶大會。二十五日,舉行受降典禮,台灣光復,回到中華民國版圖。

73課程標準(圖/作者提供)

73課程標準國編本第三冊85.08p165(圖/作者提供)
教科書內容只提不存在的「開羅宣言」,對於真正決定台灣地位的《舊金山和約》,刻意略過,隻字不提,彷彿《舊金山和約》從來沒存在過。這就是現年49歲至35歲間的台灣人所念的教科書。
(二)88課程標準
這是李登輝執政後期制定的,歷史科必修四冊。第一、二冊中國史,台灣史仍舊被納入中國史,全部19章,台灣史占了4章,比例有所提升。第三、四冊世界史。教學時數則是第一、二冊中國史每週授課三節,第三、四冊世界史每週授課二節。
關於台灣地位問題,教材綱要規定如下:
拾捌、「台灣經驗」的建立。
一、台灣光復與政府遷台
二、民主憲政的發展
三、經濟的成就。
以下是2004年2月南一版教科書p166的內容節錄:
台灣的光復與接收
民國三十二年開羅會議後,國民政府考量戰後台、 澎將回歸中華民國,遂於次年成立台灣調查委員會,由陳儀擔任主任委員,進行接收台灣的準備工作。
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於台灣省設行政長官公署,由陳儀擔任行政長官,除主管行政外,並有權制定相關法規,加上兼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因而集行政、立法、軍事大權於一身。
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陳儀代表國民政府在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接受日本台灣總督安藤利吉的投降,台灣從此歸屬中華民國政府統治。

88年課程標準(圖/作者提供)

88課程標準南一版第二冊93.02p166(圖/作者提供)
在定調為「台灣光復」前提下,教科書內容老調重彈不存在的「開羅宣言」,真正決定台灣地位的《舊金山和約》繼續消失中。這就是現年34歲至28歲間的台灣人所念的教科書。
(三)95課綱
這是陳水扁執政時期制定的,歷史科必修四冊。第一冊台灣史,台灣史單獨成一冊,第二冊中國史,第三、四冊世界史。時間分配為高中一、二年級,每學期二學分,每週上課二節。一年級第一學期為台灣史,第二學期為中國史。二年級為世界史,分兩學期講授。
關於台灣地位問題,教材綱要規定如下:
四、當代的台灣與世界
1.政治:從戒嚴到解嚴
重點:國民政府的接收與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說明:1-1首先簡要回溯中華民國政府的歷史,接著敘述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及中華民國政府遷台的過程,有關國際交涉事件應依史實敘述,避免主觀的論述。
由於強調「有關國際交涉事件應依史實敘述,避免主觀的論述」,《舊金山和約》終於有機會為學子知悉,台灣地位未定論亦可出現於教科書。
以下是2009年8月南一版教科書第一冊p141的內容節錄:
此時,台灣主權的歸屬問題也正式浮出檯面。民國四十年,美國等二次大戰戰勝國與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中華民國並未參加。接著在美國的協調下,台灣與日本於次年單獨簽訂《中日和平條約》,恢復正常關係。日本在兩項和約中,雖然都放棄了對台灣與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名義和要求,但並未聲明台灣與澎湖群島的歸屬,使得戰後台灣主權歸屬成為日後一再引發討論的議題。
這就是現在27歲至22歲間的台灣人所念的,也是到目前為止台灣歷史教科書中最貼近史實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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